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4年9月1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吴向东等5名被告的毒品案件,9月13日晚北京电视台新闻做了播放,9月14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分别做了报道。我们是被告吴向东的辩护人,被告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判处吴向东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是服罪的。从律师的角度看,这是一次成功的辩护,如何对被告人量刑是我们辩护工作的重点。为了探讨毒品犯罪案辩护的经验,现将辩护过程中的辩护方法陈述于同仁,以供参考和指正。案情:被告人吴向东.男,3O岁,无业(实为服装个体户),住北京市丰台区有芳园。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