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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突然蹦入我的脑际是因为一个人。一个消失了三十年(或者还更久远)突然就又撞见的人,使我想起了鞋子。
院子里,寂静地坐着一家人。灯光昏暗,一院子黑色的影子。大人、小孩、男人、女人,一个一个黑色的人躲在黑色的影子里,就连屋子正中停放的装殓着老去的女主人的棺木和棺木下面也是一片浓重的黑色。黑色象征高贵,就这个意义来说,现在的黑色名副其实。从繁花似锦到秋草连天,从温馨满院到孤寂暮年,躺在黑色里的女主人一定也在回首着她的一生,喜怒哀乐都已终结,黑色,是她人生的句号,庄重而又神圣。
多少年了,这座小院仿佛只是属于一对相依为命的老年夫妻。黑色的瓦片、黑色的墙壁、黑色的院门……黑色,是这座小院的主题。如果还有,便是孤寂。要不是女主人的老去,他们的儿女们是不怎么回来的,至少是几年遇不上一次的——三个女儿出嫁了,四个儿子外出谋生,一个儿子夭折了。除了死去的,孩子们像长硬翅膀的鸟,一只一只离开了巢,单独回来都少见,全部聚集在一起更是从未有过的事儿。从儿孙满堂到清清冷冷成了不可逆转的结局,生活跟父母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也是客人。所以,这个小院是不容易热闹起来的。进入小院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异常的悲伤场面,一院子的人在低聲嗑着家常,平静而祥和,老人的离去仿佛并不是什么伤心的事情。我的到来如门外透进的风,小院平静的氛围只是稍微晃动了一下又恢复了它的平静。
再说我的光顾。村邻有人老去了,再远都要回来帮忙,这是一种习俗。谁家没有老人呢?家家都有老人老去的一天,也都是要人帮忙的,所以,作为小村人,许多像我一样一直在外飘荡的人因为有人老去被召唤了回来,就像现在,我走进了这座小院。在女主人的灵堂前三叩九拜,烧了纸钱后,在男主人的招呼下,我坐在了院门的左边。礼节性地询问了女主人老去的情况——89岁,身体弱了,就去了,算是寿终正寝——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别的什么话题可说了。他们不也正像我一样吗?彼此之间缺少走动,感情淡了,就算是一奶同胞也生分了。我理解了看不到悲伤的原因——这是一场没有交集的聚会。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我三十年前的小伙伴——老人的其中一个儿子。确切地说,不是看到,是听到——坐在院门左边的我,听到坐在右边的人跟我打招呼。声音不太熟悉,循声望去,面孔也是陌生的。昏黄的灯光使我看不清他的面容,只听到了他的声音,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似曾相识是那样的遥远,遥远得仿佛来自天国,使我在他的相貌上找不到丁点儿相识的痕迹。
我把目光从他的身上移动到他的脚上。之所以要看他的脚,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我不想让他看出我脸上写着的尴尬——作为村邻,不应该是“儿童相见不相识”的;二是我大概猜出来他是谁了——鞋子——我能想起他完全是因为鞋子。我知道这一回老去的人是他娘,他的老娘老去了他是应该回来的。但是他的回来却还是让我感到了意外——在我的意识里,这个人已经在我的记忆里消失了。其他人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生老病死是人人该有的生命环节,如同春夏秋冬,一个季节过去了,下一个季节一定会接踵而至的,老人的老去,儿女回来送终,这种天经地义的事只不过是小村年轮上轻描淡写的一笔,值不得大惊小怪;叶落归根,是常理,归根落叶还得要人扫一把,是常情。但在我心里,他是一片被狂风卷走的树叶,失去了归根的方向。所以,感觉意外的也许只有我一个人。除此之外,要有,也或许只有他的老娘了——三十年的离别,母亲对儿子的思念一定还定格在那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身上。只是有这种感觉的,我是活着的,他的老娘已经老去了,就停在他家老房堂屋的中央。老娘带走的,除了对儿子的牵挂,一定还有对儿孙满堂的渴望。
我想看看他的鞋子,可是,他的双脚深陷在黑影里,我的眼睛被挡在了黑影之外。
循着他的声音——一个掺杂着浓浓的沧桑,或者还带着某种凄凉感觉的声音,我依稀捕捉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三十年前的那个场景涌进了我的脑际:星期六,学校操场边的洗衣台,人不多,就十来个,我一眼就看见了他。我用脸盆把衣服泡好,挨着他站着,洗鞋子。我搓洗着我的鞋子,他也在搓洗着他的鞋子。我发现,我们的搓洗有些不同。我的搓洗用的是鞋刷,把鞋放在盆里,打开水龙头,让水淋在鞋上,左手摁着,右手握着刷柄,里里外外使劲刷,然后上肥皂,再刷,再冲,水一直流着;他的搓洗不用鞋刷,甚至很少用水,右手把着鞋子,左手握着一个玉米棒核,里外上下飞快地“洗刷”着(玉米棒核被他当成了鞋刷),刷完一遍,关了水。我正以为他是左撇子的时候,只见他两只手上的活计突然来了个对调,一双小手灵活地配合着、洗刷着。他的洗刷方式和使用的工具使我很感意外,我将我的鞋刷递给他,“不用。”他一口回绝,继续着他的动作。我不由得认真观察起来,他洗的单单只是一双鞋子,除了没有鞋刷,连盆子、肥皂也没有。他正在洗着的鞋子也是非常的特立独行:帆布鞋面、剪刀口、蟹形扣绊、轮胎底——这是那个年代农家子弟的流行款式——但是,从材质到款式,他的鞋子的每一个部件都透露出了另类。首先是面料,大多数人用的是灯芯绒,毛乎乎的,手感很好;对比起来,他的帆布面料就显得很是僵硬了。再说鞋扣,常见的是疙瘩形,他的是蟹形,由两条变成为四条的“蟹腿”扣绊紧紧地盘踞在鞋面上,显得异常结实。还有鞋底儿,别人的是单层轮胎底儿,他的是双层;别人的防滑底纹是槽锥挑出的网状格,平整而轻巧,他的因为多了一层,还保留着轮面的凹槽,结实却笨重。总而言之,从鞋面、鞋口、鞋绊到鞋底儿,他的鞋子显示出了太多的与众不同。我还注意到,在他飞快的洗刷动作里,处处透着生怕磨坏鞋子的小心。除了里面和鞋底儿,其他地方他是不用玉米棒核刷的:鞋面上的污渍,他用手指肚反复搓揉,直至露出了干净的灰白色;鞋绊的每一个缝隙,他都用指甲灵巧地抠着,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一丝不苟。
看他洗得辛苦,我再次将鞋刷、肥皂递给他。
“不用。”他回头一笑,打开水龙头一冲,清清爽爽的一双鞋就洗完了。提起鞋子一晃:“好了。”转身就走。临了,回头道:“洗鞋子何必还用肥皂呢?” 秋日的阳光下,一个光脚少年,手提一双轮胎底儿布鞋,穿过操场,走向一片灿烂霞光般的秋叶,匆匆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和他都在同一所中学上学,都来自远离学校的同一个小山村,算是“同乡”。乡情是一种不由自主的情感,我想和他聊聊,借我的用品给他方便。“不用”、“好了”、“洗鞋子何必还用肥皂呢?”想和他聊,他却惜字如金。我的热情被挡在了他不亢不卑的栅栏外边。
其实,通过上面的场景描述我们不难看出,他并没有领会我的意思。他语言简洁,动作干练,不亢不卑的态度不容侵犯。这是多年以后这个场景给予我的感悟。
“洗鞋子何必还用肥皂呢?”在当时,这只是一句随口说出的话。随口的话过了就过了,谁也不会把这么一句无关紧要的话装在心里的。我之所以会重提这句无关紧要的话,是因为不久他就辍学了,辍学以后他就去了南亚一个国家——据说是随他的兄长去的,此后再没碰面。他是因为贫困辍学的。我呢?在那个经济困难物质匮乏的年代,是根本没有条件计划早晚两顿伙食之外的其他事情的,包括肥皂!我的那条肥皂是我省了一天的菜钱得到的。穿着用肥皂漂洗过的衣服鞋袜,端着无菜可下的干饭艰难咀嚼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了他的那句话——“洗鞋子怎么还用肥皂呢?”慢慢咀嚼的过程,竟然悟出了众多含义:一个“还”字,包含的是没有必要、多余、浪费等等;而那个“怎么”就是责备了。就是怀着这些被我悟出来的含义,他因为贫困辍学了,我却坚持下来了,一直读到找到了“铁饭碗”。
他在说那句话的时候,是不会有过多思考的,比如人生,比如哲理,那个年龄是思考不了那么沉重的话题的,如果硬是要给他强加上一些深刻的大道理是不客观的。每当想起那句话,我都是这样认为的,即使是现在,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也是如此。不就是因为贫穷而买不起肥皂吗?买不起,自然就用不了。洗鞋子不用肥皂是他的习惯。习惯有好有坏,他的这种习惯无所谓好坏。同样的道理,我洗鞋子用肥皂也是我的习惯,也无所谓好和坏。或者与其说是习惯,还不如说是无奈。
小时候,母亲摁着我洗头用的是碱水——一种用大豆秸秆烧成灰,放在筛子里过滤出来的黑褐色的滑滑的清清亮亮的碱水,辣得头皮发麻。母亲洗衣服也用碱水,只在领口上打肥皂。隔壁邻居还用观音粉(一种白色的碱性泥土)当肥皂。这些也都不是习惯,是无奈。
事实是,他的那句话被我记住是因为他的背影。这里的背影与朱自清笔下“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父亲的背影相去甚远,这里的“走进一片灿烂霞光般的秋叶里”的背影与我无关,缠绕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那片“灿烂霞光”里的那个“光脚少年”搓揉帆布鞋面的指头肚和仔细抠着鞋绊的柔弱指甲。这个与我无关的背影或许就是我自己——如果去掉其中的从容和淡定的话。这是他想不到的,我也想不到。
说到这儿,我不得不放下鞋子说一点别的了。最近,一个同乡对我说起过一桩事情:说是他的一个亲人不行了,没灾没病却未老先衰,才过四十的人就卧床不起,吃喝拉撒都要人服侍。从事件本身来看,同乡“不行了”的话有些夸张。同乡感叹:当初要是像你就好了。怎么又扯到我身上了呢?其实,他的那个亲人我认识,跟我年龄相仿,一起上的学,因为家庭条件好(他爸是领国家工资的人),在我为买一块肥皂而省掉一天菜钱的时候,他正衣食无忧地在校门外的小吃摊上精挑细拣。也是在我有感于“洗鞋子怎么还用肥皂”的话的启示而满心羞愧,更加省吃俭用地远离那些诱人的小吃摊潜心钻进书本里,下定决心要读出一个未来的时候,带着就算回家种地也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他的亲人荒废了学业。随着优越感的一天天消失,竟然就过得“不如你了”。而你,竟然就“春風得意”,走得“一马平川”了。引号里的话是同乡说的。不难看出,在这里,我成了他们的参照物。对比的结果是:他们曾经优越的家庭条件是他们最终没有“形成气候”的罪魁,而极度贫困竟然成了我“成功”的推手,引申开来,我就是形成他的心理落差、自甘坠落的祸首。
在这里,我没有要标榜自己的意思,我也从来没有把我自己当成过成功人士,我与他的亲人相比,不同点仅仅在于:当时我努力学习,后来找到了“铁饭碗”,并且一直在努力工作,努力生活着;他没有好好学习,自然就与“铁饭碗”无缘,后来他依然没有“努力生活”,所以就穷困潦倒了(我的理解可能有些偏激,但却是我的真实想法)。他们不可能知道的是,在我当时的心里,对一顿饱饭的渴望究竟深刻到了什么程度——《平凡的世界》里学生时代的孙少平就是我的写照。我与他们的落差是那个年龄的我用语言形容不出来的;还有,在我心里开始装着“鞋子”了。
看着拎着鞋子穿过阳光,从容不迫远去的他,我无地自容。从容不迫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宠辱不惊的生活态度——尽管那种从容不迫很卑微、很无奈,也显得很无知,但在我心里,还是掀起了巨大的波浪。眼里噙着泪,我对鞋子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情感,不由自主地,我也不再用肥皂洗鞋子了——走过那段岁月以后,也肯定不再是钱的问题了,就是一种情感——一种藏在我内心深处的对那段无奈岁月带来的伤痛的祭奠。
一方面,我想在心里记住“鞋子”,是它曾经给予我刻苦学习的启示;另一方面,我又在刻意地回避着“鞋子”,我不想活在那段“不光彩”的卑微岁月里。就是这种极度复杂的矛盾心理,使得那片“灿烂霞光”“才下眉头,却上心”。尽管岁月的年轮一圈一圈绕出了很远,想要忘却的那一圈,却始终定格在了圆心位置,移不走。回望时,竟然异常清晰——鞋子就仿佛成为了我生命中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
因为那句话,使得那双鞋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并且产生了一些对他的遐想:在他的呵护下,那会是一双永远穿不破的鞋子吗?帆布依然灰白吗?毛边露着尼龙线
的轮胎底的轮纹依然还在吗?从容不迫的脚步还依然从容吗……三十年,是一串省略号,将他的脚步省略成了一段空白,也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省略成了话语沧桑的模糊容颜。
鞋子,还是鞋子!我真的很想看看穿在他脚上的到底是一双怎样的鞋子。皮鞋?凉鞋?草鞋?还是那双灰白帆布的轮胎底鞋?我看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穿的一定不是草鞋——穿草鞋的年代早已远去;也一定不是轮胎底鞋,那鞋只有那个年代的母亲才能做出来的——三十年没有回家看过母亲的人,母亲和她的轮胎底鞋恐怕就是连记忆都已经消逝了;也许……在想象穷尽的地方,也就只剩下了“也许”。 离家三十年,就是接近人生的一半时间。人生的一半时间应该是很漫长的,但是一见到他,一认出是他,给我的却是蓦然回首的凄凉。
十四五岁的少年,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远离母亲在外漂泊三十年,不说是生计,孤独恐怕也是要人命的。他却一去就是三十年,远走他乡,杳无音信。我是曾经打听过他的消息的,不为别的,就为三十年前的那双鞋,那个情景。三十年,他过得好吗?成家了吗?有孩子吗?现在,种种猜测都汇聚到了昏暗灯光下的暗影里。
他坐着,他的腰佝偻着;一件看不清是灰色还是白色的夹克衫肩上打着块黑色补丁,领子一边高一边低,直愣愣地戳着脖颈;在他微微地朝我侧过来的脸上,沟沟坎坎的皱纹里挤满了谦卑的笑;头发直犟犟地朝天刺着,像一蓬结满霜花的秋草……活脱脱一个现实版的成年闰土。
从他的举止、他的穿着可以看出,他过得不好。尽管三十年后的再见他只是给了我一个模糊的轮廓,但是,境遇可以掩盖,气质是掩盖不住的。
我始终执着地寻找着鞋子的踪迹,眼前铺展着的却还是那片一望无际的黑。透过黑色我仿佛看到了一缕阳光,一片耀眼而祥和的暖色。
这是另外一个场景的片段:一个铺着麻袋面料的长条沙发上,并排坐着三位六旬老人,三双姿态各异的脚摆放在沙发前面,三双暴露在阳光里的鞋。
阳光是从门缝里斜射进来的。阳光应该是上午的阳光,透明而干净。棱角分明的光束像是故意摆出来的一个特写姿势——我摁下了相机快门。照片内容把三位老友缠绵地握在一起不忍分開的手、泪眼婆娑的面部表情、声情并茂的谈话内容全部剪辑掉了,单单只剩下了三双鞋:水泥地面,有刚刚冲洗过的痕迹,露出了几条裂痕;距离沙发大约八十厘米的地上,摆着一碟带壳花生(碟是电饭煲蒸饭碟,掉了一个把儿的蒸饭碟。),还有一碗葵花籽儿,旁边散落着两颗新鲜的烟蒂;碗碟中间,一不小心伸进来半截猫尾;照片的主角当然是三双鞋。
这究竟是三双什么样的鞋呢?中间,一双崭新的款式有些像翻毛皮鞋的登山鞋:后跟并拢,鞋尖呈八字形分开,半截牛仔裤腿呈倒八字状,两只手散漫地叠握在两腿之间,从姿势推断,鞋子的主人很放松,也很谦虚。左边,是一双皮鞋:皱皱巴巴的黑色鞋面,皱褶里残留着白色粉笔末状的灰尘,黑色的袜子沾着白色的粉尘,灰色的裤腿,双脚并
拢,正襟危坐的样子。最后,就只剩下右边的那双绿色胶鞋了:鞋主人是翘着二郎腿的,两只鞋子的距离拉得很开,给我们的叙述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我们不得不分开来说了。先说平放在地上的右脚:鞋带散乱地堆放在鞋面上,颜色看不太清,可能为红色,也可能是黑色,综合起来,像是泥土的颜色;鞋带压着的红色条纹,将绿色鞋面衬托得异常鲜明;看不清裤腿(被翘起的左脚拦在了暗影里),仿佛是卷起来的。再看左脚:鞋底最前面的防滑钉不见了,紧挨着的那两颗被磨平了一半,缝隙里沾着新鲜的泥土;卷起的裤腿上,残留着的也是泥土的痕迹。从鞋子的姿势,揣摩不出鞋主人的表情。
这是另外一种三十年后的相聚——一个下乡知青从相识,分离,再到相聚的三十年。三双鞋子背后的故事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讲述范围,我们把照片放到一边,继续进行我们的叙述。
因为出现了这样的三双鞋子,使我的叙述面临着偏离主题的危险,我赶紧把思路从岔道上拉拽回来。这种拉拽形成了连锁反应:随着思绪收回来的眼睛,我的目光有些慌乱,竟然就落到了我自己的脚上——一双打理得整整齐齐,昏暗灯光下也依然闪着亮光的皮鞋上。做贼似的,我赶紧将我的鞋子也藏进灯光的暗影里。
我不想使用任何修辞,包括夸张。但是,我依然要用到一个夸张的词来描述在我离开他家时的那种感觉——如坐针毡,逃。
我“逃”了出来。
责任编辑 胡兴尚
院子里,寂静地坐着一家人。灯光昏暗,一院子黑色的影子。大人、小孩、男人、女人,一个一个黑色的人躲在黑色的影子里,就连屋子正中停放的装殓着老去的女主人的棺木和棺木下面也是一片浓重的黑色。黑色象征高贵,就这个意义来说,现在的黑色名副其实。从繁花似锦到秋草连天,从温馨满院到孤寂暮年,躺在黑色里的女主人一定也在回首着她的一生,喜怒哀乐都已终结,黑色,是她人生的句号,庄重而又神圣。
多少年了,这座小院仿佛只是属于一对相依为命的老年夫妻。黑色的瓦片、黑色的墙壁、黑色的院门……黑色,是这座小院的主题。如果还有,便是孤寂。要不是女主人的老去,他们的儿女们是不怎么回来的,至少是几年遇不上一次的——三个女儿出嫁了,四个儿子外出谋生,一个儿子夭折了。除了死去的,孩子们像长硬翅膀的鸟,一只一只离开了巢,单独回来都少见,全部聚集在一起更是从未有过的事儿。从儿孙满堂到清清冷冷成了不可逆转的结局,生活跟父母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也是客人。所以,这个小院是不容易热闹起来的。进入小院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异常的悲伤场面,一院子的人在低聲嗑着家常,平静而祥和,老人的离去仿佛并不是什么伤心的事情。我的到来如门外透进的风,小院平静的氛围只是稍微晃动了一下又恢复了它的平静。
再说我的光顾。村邻有人老去了,再远都要回来帮忙,这是一种习俗。谁家没有老人呢?家家都有老人老去的一天,也都是要人帮忙的,所以,作为小村人,许多像我一样一直在外飘荡的人因为有人老去被召唤了回来,就像现在,我走进了这座小院。在女主人的灵堂前三叩九拜,烧了纸钱后,在男主人的招呼下,我坐在了院门的左边。礼节性地询问了女主人老去的情况——89岁,身体弱了,就去了,算是寿终正寝——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别的什么话题可说了。他们不也正像我一样吗?彼此之间缺少走动,感情淡了,就算是一奶同胞也生分了。我理解了看不到悲伤的原因——这是一场没有交集的聚会。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我三十年前的小伙伴——老人的其中一个儿子。确切地说,不是看到,是听到——坐在院门左边的我,听到坐在右边的人跟我打招呼。声音不太熟悉,循声望去,面孔也是陌生的。昏黄的灯光使我看不清他的面容,只听到了他的声音,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似曾相识是那样的遥远,遥远得仿佛来自天国,使我在他的相貌上找不到丁点儿相识的痕迹。
我把目光从他的身上移动到他的脚上。之所以要看他的脚,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我不想让他看出我脸上写着的尴尬——作为村邻,不应该是“儿童相见不相识”的;二是我大概猜出来他是谁了——鞋子——我能想起他完全是因为鞋子。我知道这一回老去的人是他娘,他的老娘老去了他是应该回来的。但是他的回来却还是让我感到了意外——在我的意识里,这个人已经在我的记忆里消失了。其他人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生老病死是人人该有的生命环节,如同春夏秋冬,一个季节过去了,下一个季节一定会接踵而至的,老人的老去,儿女回来送终,这种天经地义的事只不过是小村年轮上轻描淡写的一笔,值不得大惊小怪;叶落归根,是常理,归根落叶还得要人扫一把,是常情。但在我心里,他是一片被狂风卷走的树叶,失去了归根的方向。所以,感觉意外的也许只有我一个人。除此之外,要有,也或许只有他的老娘了——三十年的离别,母亲对儿子的思念一定还定格在那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身上。只是有这种感觉的,我是活着的,他的老娘已经老去了,就停在他家老房堂屋的中央。老娘带走的,除了对儿子的牵挂,一定还有对儿孙满堂的渴望。
我想看看他的鞋子,可是,他的双脚深陷在黑影里,我的眼睛被挡在了黑影之外。
循着他的声音——一个掺杂着浓浓的沧桑,或者还带着某种凄凉感觉的声音,我依稀捕捉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三十年前的那个场景涌进了我的脑际:星期六,学校操场边的洗衣台,人不多,就十来个,我一眼就看见了他。我用脸盆把衣服泡好,挨着他站着,洗鞋子。我搓洗着我的鞋子,他也在搓洗着他的鞋子。我发现,我们的搓洗有些不同。我的搓洗用的是鞋刷,把鞋放在盆里,打开水龙头,让水淋在鞋上,左手摁着,右手握着刷柄,里里外外使劲刷,然后上肥皂,再刷,再冲,水一直流着;他的搓洗不用鞋刷,甚至很少用水,右手把着鞋子,左手握着一个玉米棒核,里外上下飞快地“洗刷”着(玉米棒核被他当成了鞋刷),刷完一遍,关了水。我正以为他是左撇子的时候,只见他两只手上的活计突然来了个对调,一双小手灵活地配合着、洗刷着。他的洗刷方式和使用的工具使我很感意外,我将我的鞋刷递给他,“不用。”他一口回绝,继续着他的动作。我不由得认真观察起来,他洗的单单只是一双鞋子,除了没有鞋刷,连盆子、肥皂也没有。他正在洗着的鞋子也是非常的特立独行:帆布鞋面、剪刀口、蟹形扣绊、轮胎底——这是那个年代农家子弟的流行款式——但是,从材质到款式,他的鞋子的每一个部件都透露出了另类。首先是面料,大多数人用的是灯芯绒,毛乎乎的,手感很好;对比起来,他的帆布面料就显得很是僵硬了。再说鞋扣,常见的是疙瘩形,他的是蟹形,由两条变成为四条的“蟹腿”扣绊紧紧地盘踞在鞋面上,显得异常结实。还有鞋底儿,别人的是单层轮胎底儿,他的是双层;别人的防滑底纹是槽锥挑出的网状格,平整而轻巧,他的因为多了一层,还保留着轮面的凹槽,结实却笨重。总而言之,从鞋面、鞋口、鞋绊到鞋底儿,他的鞋子显示出了太多的与众不同。我还注意到,在他飞快的洗刷动作里,处处透着生怕磨坏鞋子的小心。除了里面和鞋底儿,其他地方他是不用玉米棒核刷的:鞋面上的污渍,他用手指肚反复搓揉,直至露出了干净的灰白色;鞋绊的每一个缝隙,他都用指甲灵巧地抠着,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一丝不苟。
看他洗得辛苦,我再次将鞋刷、肥皂递给他。
“不用。”他回头一笑,打开水龙头一冲,清清爽爽的一双鞋就洗完了。提起鞋子一晃:“好了。”转身就走。临了,回头道:“洗鞋子何必还用肥皂呢?” 秋日的阳光下,一个光脚少年,手提一双轮胎底儿布鞋,穿过操场,走向一片灿烂霞光般的秋叶,匆匆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和他都在同一所中学上学,都来自远离学校的同一个小山村,算是“同乡”。乡情是一种不由自主的情感,我想和他聊聊,借我的用品给他方便。“不用”、“好了”、“洗鞋子何必还用肥皂呢?”想和他聊,他却惜字如金。我的热情被挡在了他不亢不卑的栅栏外边。
其实,通过上面的场景描述我们不难看出,他并没有领会我的意思。他语言简洁,动作干练,不亢不卑的态度不容侵犯。这是多年以后这个场景给予我的感悟。
“洗鞋子何必还用肥皂呢?”在当时,这只是一句随口说出的话。随口的话过了就过了,谁也不会把这么一句无关紧要的话装在心里的。我之所以会重提这句无关紧要的话,是因为不久他就辍学了,辍学以后他就去了南亚一个国家——据说是随他的兄长去的,此后再没碰面。他是因为贫困辍学的。我呢?在那个经济困难物质匮乏的年代,是根本没有条件计划早晚两顿伙食之外的其他事情的,包括肥皂!我的那条肥皂是我省了一天的菜钱得到的。穿着用肥皂漂洗过的衣服鞋袜,端着无菜可下的干饭艰难咀嚼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了他的那句话——“洗鞋子怎么还用肥皂呢?”慢慢咀嚼的过程,竟然悟出了众多含义:一个“还”字,包含的是没有必要、多余、浪费等等;而那个“怎么”就是责备了。就是怀着这些被我悟出来的含义,他因为贫困辍学了,我却坚持下来了,一直读到找到了“铁饭碗”。
他在说那句话的时候,是不会有过多思考的,比如人生,比如哲理,那个年龄是思考不了那么沉重的话题的,如果硬是要给他强加上一些深刻的大道理是不客观的。每当想起那句话,我都是这样认为的,即使是现在,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也是如此。不就是因为贫穷而买不起肥皂吗?买不起,自然就用不了。洗鞋子不用肥皂是他的习惯。习惯有好有坏,他的这种习惯无所谓好坏。同样的道理,我洗鞋子用肥皂也是我的习惯,也无所谓好和坏。或者与其说是习惯,还不如说是无奈。
小时候,母亲摁着我洗头用的是碱水——一种用大豆秸秆烧成灰,放在筛子里过滤出来的黑褐色的滑滑的清清亮亮的碱水,辣得头皮发麻。母亲洗衣服也用碱水,只在领口上打肥皂。隔壁邻居还用观音粉(一种白色的碱性泥土)当肥皂。这些也都不是习惯,是无奈。
事实是,他的那句话被我记住是因为他的背影。这里的背影与朱自清笔下“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父亲的背影相去甚远,这里的“走进一片灿烂霞光般的秋叶里”的背影与我无关,缠绕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那片“灿烂霞光”里的那个“光脚少年”搓揉帆布鞋面的指头肚和仔细抠着鞋绊的柔弱指甲。这个与我无关的背影或许就是我自己——如果去掉其中的从容和淡定的话。这是他想不到的,我也想不到。
说到这儿,我不得不放下鞋子说一点别的了。最近,一个同乡对我说起过一桩事情:说是他的一个亲人不行了,没灾没病却未老先衰,才过四十的人就卧床不起,吃喝拉撒都要人服侍。从事件本身来看,同乡“不行了”的话有些夸张。同乡感叹:当初要是像你就好了。怎么又扯到我身上了呢?其实,他的那个亲人我认识,跟我年龄相仿,一起上的学,因为家庭条件好(他爸是领国家工资的人),在我为买一块肥皂而省掉一天菜钱的时候,他正衣食无忧地在校门外的小吃摊上精挑细拣。也是在我有感于“洗鞋子怎么还用肥皂”的话的启示而满心羞愧,更加省吃俭用地远离那些诱人的小吃摊潜心钻进书本里,下定决心要读出一个未来的时候,带着就算回家种地也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他的亲人荒废了学业。随着优越感的一天天消失,竟然就过得“不如你了”。而你,竟然就“春風得意”,走得“一马平川”了。引号里的话是同乡说的。不难看出,在这里,我成了他们的参照物。对比的结果是:他们曾经优越的家庭条件是他们最终没有“形成气候”的罪魁,而极度贫困竟然成了我“成功”的推手,引申开来,我就是形成他的心理落差、自甘坠落的祸首。
在这里,我没有要标榜自己的意思,我也从来没有把我自己当成过成功人士,我与他的亲人相比,不同点仅仅在于:当时我努力学习,后来找到了“铁饭碗”,并且一直在努力工作,努力生活着;他没有好好学习,自然就与“铁饭碗”无缘,后来他依然没有“努力生活”,所以就穷困潦倒了(我的理解可能有些偏激,但却是我的真实想法)。他们不可能知道的是,在我当时的心里,对一顿饱饭的渴望究竟深刻到了什么程度——《平凡的世界》里学生时代的孙少平就是我的写照。我与他们的落差是那个年龄的我用语言形容不出来的;还有,在我心里开始装着“鞋子”了。
看着拎着鞋子穿过阳光,从容不迫远去的他,我无地自容。从容不迫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宠辱不惊的生活态度——尽管那种从容不迫很卑微、很无奈,也显得很无知,但在我心里,还是掀起了巨大的波浪。眼里噙着泪,我对鞋子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情感,不由自主地,我也不再用肥皂洗鞋子了——走过那段岁月以后,也肯定不再是钱的问题了,就是一种情感——一种藏在我内心深处的对那段无奈岁月带来的伤痛的祭奠。
一方面,我想在心里记住“鞋子”,是它曾经给予我刻苦学习的启示;另一方面,我又在刻意地回避着“鞋子”,我不想活在那段“不光彩”的卑微岁月里。就是这种极度复杂的矛盾心理,使得那片“灿烂霞光”“才下眉头,却上心”。尽管岁月的年轮一圈一圈绕出了很远,想要忘却的那一圈,却始终定格在了圆心位置,移不走。回望时,竟然异常清晰——鞋子就仿佛成为了我生命中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
因为那句话,使得那双鞋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并且产生了一些对他的遐想:在他的呵护下,那会是一双永远穿不破的鞋子吗?帆布依然灰白吗?毛边露着尼龙线
的轮胎底的轮纹依然还在吗?从容不迫的脚步还依然从容吗……三十年,是一串省略号,将他的脚步省略成了一段空白,也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省略成了话语沧桑的模糊容颜。
鞋子,还是鞋子!我真的很想看看穿在他脚上的到底是一双怎样的鞋子。皮鞋?凉鞋?草鞋?还是那双灰白帆布的轮胎底鞋?我看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穿的一定不是草鞋——穿草鞋的年代早已远去;也一定不是轮胎底鞋,那鞋只有那个年代的母亲才能做出来的——三十年没有回家看过母亲的人,母亲和她的轮胎底鞋恐怕就是连记忆都已经消逝了;也许……在想象穷尽的地方,也就只剩下了“也许”。 离家三十年,就是接近人生的一半时间。人生的一半时间应该是很漫长的,但是一见到他,一认出是他,给我的却是蓦然回首的凄凉。
十四五岁的少年,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远离母亲在外漂泊三十年,不说是生计,孤独恐怕也是要人命的。他却一去就是三十年,远走他乡,杳无音信。我是曾经打听过他的消息的,不为别的,就为三十年前的那双鞋,那个情景。三十年,他过得好吗?成家了吗?有孩子吗?现在,种种猜测都汇聚到了昏暗灯光下的暗影里。
他坐着,他的腰佝偻着;一件看不清是灰色还是白色的夹克衫肩上打着块黑色补丁,领子一边高一边低,直愣愣地戳着脖颈;在他微微地朝我侧过来的脸上,沟沟坎坎的皱纹里挤满了谦卑的笑;头发直犟犟地朝天刺着,像一蓬结满霜花的秋草……活脱脱一个现实版的成年闰土。
从他的举止、他的穿着可以看出,他过得不好。尽管三十年后的再见他只是给了我一个模糊的轮廓,但是,境遇可以掩盖,气质是掩盖不住的。
我始终执着地寻找着鞋子的踪迹,眼前铺展着的却还是那片一望无际的黑。透过黑色我仿佛看到了一缕阳光,一片耀眼而祥和的暖色。
这是另外一个场景的片段:一个铺着麻袋面料的长条沙发上,并排坐着三位六旬老人,三双姿态各异的脚摆放在沙发前面,三双暴露在阳光里的鞋。
阳光是从门缝里斜射进来的。阳光应该是上午的阳光,透明而干净。棱角分明的光束像是故意摆出来的一个特写姿势——我摁下了相机快门。照片内容把三位老友缠绵地握在一起不忍分開的手、泪眼婆娑的面部表情、声情并茂的谈话内容全部剪辑掉了,单单只剩下了三双鞋:水泥地面,有刚刚冲洗过的痕迹,露出了几条裂痕;距离沙发大约八十厘米的地上,摆着一碟带壳花生(碟是电饭煲蒸饭碟,掉了一个把儿的蒸饭碟。),还有一碗葵花籽儿,旁边散落着两颗新鲜的烟蒂;碗碟中间,一不小心伸进来半截猫尾;照片的主角当然是三双鞋。
这究竟是三双什么样的鞋呢?中间,一双崭新的款式有些像翻毛皮鞋的登山鞋:后跟并拢,鞋尖呈八字形分开,半截牛仔裤腿呈倒八字状,两只手散漫地叠握在两腿之间,从姿势推断,鞋子的主人很放松,也很谦虚。左边,是一双皮鞋:皱皱巴巴的黑色鞋面,皱褶里残留着白色粉笔末状的灰尘,黑色的袜子沾着白色的粉尘,灰色的裤腿,双脚并
拢,正襟危坐的样子。最后,就只剩下右边的那双绿色胶鞋了:鞋主人是翘着二郎腿的,两只鞋子的距离拉得很开,给我们的叙述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我们不得不分开来说了。先说平放在地上的右脚:鞋带散乱地堆放在鞋面上,颜色看不太清,可能为红色,也可能是黑色,综合起来,像是泥土的颜色;鞋带压着的红色条纹,将绿色鞋面衬托得异常鲜明;看不清裤腿(被翘起的左脚拦在了暗影里),仿佛是卷起来的。再看左脚:鞋底最前面的防滑钉不见了,紧挨着的那两颗被磨平了一半,缝隙里沾着新鲜的泥土;卷起的裤腿上,残留着的也是泥土的痕迹。从鞋子的姿势,揣摩不出鞋主人的表情。
这是另外一种三十年后的相聚——一个下乡知青从相识,分离,再到相聚的三十年。三双鞋子背后的故事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讲述范围,我们把照片放到一边,继续进行我们的叙述。
因为出现了这样的三双鞋子,使我的叙述面临着偏离主题的危险,我赶紧把思路从岔道上拉拽回来。这种拉拽形成了连锁反应:随着思绪收回来的眼睛,我的目光有些慌乱,竟然就落到了我自己的脚上——一双打理得整整齐齐,昏暗灯光下也依然闪着亮光的皮鞋上。做贼似的,我赶紧将我的鞋子也藏进灯光的暗影里。
我不想使用任何修辞,包括夸张。但是,我依然要用到一个夸张的词来描述在我离开他家时的那种感觉——如坐针毡,逃。
我“逃”了出来。
责任编辑 胡兴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