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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一种新的电视栏目类型和公众维权方式,维权性电视栏目发展迅速、影响广泛。其社会价值总体上是正面的,但节目本身和报道方式在学理上却缺乏依据。本文从维权性电视栏目兴起原因的分析入手,探讨其“得”与“失”,对其在自身定位、职责功能上产生的新情况进行解读,并试析其对公众产生的影响,提出对维权性电视栏目发展对策的建议。
【关键词】维权 电视栏目 媒体定位
维权性电视栏目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服务类节目,主要以媒体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众“讨回公道”为报道内容。从央视到各省市电视频道,一些集“维权帮忙”于一体的电视栏目陆续创立,并日益朝着具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收视率也屡创高峰,如江苏城市频道的《石头会说话》等,受到大众广泛关注。
一、维权性电视栏目兴起的原因
1、电视媒体自身改革的结果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视媒体遇到的竞争日趋激烈,电视频道纷纷上星,都市报获得长足发展,互联网更是从根本上动摇了电视的霸主地位。改革中,以“受众需求”为坐标,做深做细节目成为电视人关注的焦点。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众视野的开阔,老百姓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但目前来看维权行为成本过高。正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中寻找突破口的电视人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
2、民生新闻发展的影响
2002年1月,第一个打出“民生新闻”招牌的《南京零距离》开播。近十年来,电视民生新闻以平民视角、民本取向和故事化的报道方式屡创地方电视频道收视奇迹,被誉为中国电视传播的第三次革命。但由于内容同质化、层次浅、报道琐碎化、娱乐化等原因,民生新闻发展遇到瓶颈,寻求突围迫在眉睫。面对几近饱和的市场,进一步的发展在于开发关联内容。于是“帮忙”——发挥媒体的影响力优势给民众帮忙,成为民生新闻的更新换代产品。②
3、媒体自身定位宽泛化
所谓媒体定位,就是媒体“做什么、不做什么”的问题。记者、编辑的工作是把与受众利益和兴趣相关的事实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受众。对事实信息的大规模公开造成传播的广泛性和民主性,在揭露和提示中,形成压力和影响力。维权性电视栏目以自身帮助民众维护权益的事件作为报道内容,在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定位的基础上,利用媒体的影响力使其功能向“帮忙服务”扩展,自身定位更加宽泛。
二、解读维权性电视栏目的得与失
1、“得”于实践
(1)进一步深化了电视媒体的服务功能。我国电视媒体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电视媒体的主要功能是信息传播和舆论宣传。此外电视事业属于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基本性质正是服务性。电视媒体要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加强自身的服务性。
以往服务性节目主要向受众提供有助于解决问题的信息。维权性电视栏目开创了由媒体直接出面帮助民众维护权益的方式,实现了从建言献策向“伸手帮忙”的转变,拓展了电视媒体服务功能的外延,标志着电视媒体服务功能的进一步深化。
(2)媒体“使用权”产生下移,引发“媒介素养”教育的新发展。“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指导受众正确理解、建设性享用大众传媒资源的教育。传统传播机制中,公众处于被启蒙者的位置,在社会事务中参与意识不强。民生新闻的出现,给了民众发表自我言论的机会,实现了政府、媒体议程设置向公众议程设置的转换。③维权性电视栏目在此基础上让媒介的“使用权”产生下移,民众可以把媒体作为帮忙的工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媒体影响力的“结盟”,个体在与商家甚至政府部门的对话中实力大增。受众对大众传媒资源的利用产生跨越式发展,“媒介素养”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强调解决问题,用维权过程突破报道的浅层性。维权性电视栏目跳出民生新闻信息量的比拼,把记者帮忙维权的过程搬到荧屏上,强调彻底解决问题。吸引受众兴趣、引起认知需求的同时,突破了新闻的浅层性,在竞争激烈的电视荧屏上同样占得一席之地。
报道的深度体现在对事件背后本质的揭示和信息之间相关性的分析,用荧屏呈现维权的整个过程,让观众身临其境地感受事件背后所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再加上栏目本身的时效性,使得这样的报道既吸引眼球又印入脑海,其新闻价值远远超过普通的民生报道。
2、“失”之学理
(1)媒体本位产生偏移与监督越位。新闻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是传播新闻信息,其次是联系相关部门,使之与民众进行有效沟通,扩大事件正面效果,抨击丑恶现象,实现舆论监督。媒体是负责报道的新闻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本身也没有维权的职业要求。维权性电视栏目中,媒体作为推动过程发展的工具存在,超越了本该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从舆论的“监督者”变成了为百姓解决问题的“执法者”,造成新闻实践上的监督越位。
报道中,维权事件经常在记者的协调下得到解决。但要认识到,媒体解决的仅为个案,如果按照正常途径反映到相关部门,引起对此类现象的调查和规范,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
(2)使“舆论霸权”平民化,造成公众媒体认知偏差。舆论作为公开的社会评价,其本质特征是“民意表达和民众力量的显示”。维权性电视栏目实现了媒体“使用权”下移,公众甚至可以利用媒体来为自己“讨回公道”。囿于对法律素养和对事件情况的知晓程度,媒体工作者不能确保每次都做出正确处理。④而当媒体的影响力优势可以为个人所使用时,个人诉求的成功率就会大大增加,造成“舆论霸权”的平民化,与舆论的“民众性”相背离。
媒体维权成功的案例在维权性电视栏目中不断向受众展示,导致受众的媒体认知偏差,把权利和威望归之于媒体本身,产生媒体可以是执法者,他们手中握有特殊权利的错觉,认为找媒体更能解决问题。
(3)介入式报道影响媒体公信力。介入式报道作为新闻业务领域的创新和突破,是在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下产生的,但目前在学理上缺乏依据。维权性电视栏目以介入式报道为主要方式,记者主导整个维权过程。这样的报道行为往往带有比较明显的功利色彩,并在一定程度上驾驭和干预新闻事实,会使观众尤其是了解内情的人对新闻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产生怀疑,影响媒体的公信力。有时由于记者知识水平和经验能力有限,导致介入的效率和质量低下,没帮上忙反而添了乱。⑤
例如常见的“定金”之争,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不能要回的,但维权性电视栏目中,投诉人经常在维权记者的“协调”下,最终取回定金。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长远看对媒体公信力有害无益。
三、对维权性电视栏目的建议
1、开拓以媒体促进社会文明的新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在评析民生新闻时说:“民生新闻未来发展更大程度上是要激发社会成员自己建立一个文明规则。媒介在这个过程当中,所谓的帮忙也从帮一些具体的事情过渡到从平台构建的角度帮民众解决其民生问题和利益取舍问题。”
这也为维权性电视栏目的价值定位提供了一个长远的思路和方向。在帮助公众维护权益、报道维权过程的同时,更应重视培养公众正确的权益观念,增强自我维权能力,谋求权益上的和谐稳定,并注意对事件类型和处理方法的总结和普及。这对社会文明规则的建立,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尽快成熟稳定,接受社会监督
作为新兴的电视栏目类型,维权性电视栏目应尽快成熟稳定。从业人员需加强新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培养,明确新闻媒体的职责。维权记者要熟悉法规政策,在栏目中展示正确处理纠纷的方法,引导观众理性维权的思维。同时,维权栏目本身也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维权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这也是当今社会比较缺乏的一个方面,很多人面对媒体只求息事宁人,对于媒体侵犯自身权益一味妥协退让。
3、以精选的内容引领受众思维
在内容的选择上,维权性电视栏目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反映公共利益,媒体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职责所在,多选择具有公共性,符合公共利益,充分反映民情、民意、民生的维权事件,不必纠缠于个人消费等领域的个别案例。二是将镜头对准普通百姓,媒体应反映身边常见问题、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收视环境,这样更有利于对本土文化的认同,使地域范围内文明规则的建立更具可能性。⑥
4、用过程体现深度,灵活运用报道方式
在同质化竞争日益严重的电视市场,自身独特的风格成为竞争力的主要表现形式。维权性电视栏目不图量多,而以帮助解决纠纷为特色,用记者维权的整个过程体现深度。这样的风格和方式得到了市场和观众的认可,培养了受众习惯,应该坚持下去。
有的维权性电视栏目灵活采用追踪报道、系列报道、组合报道等方式,进行多视角透视,揭示背后的深层原因;以主持人引导、专家解读等方法让观众透过现象看本质,增强栏目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具体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定,避免模仿跟风。
维权性电视栏目是我国社会经济和电视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新闻实践中,它的社会价值总体上是正面的,但节目本身和报道方式在学理上却缺乏依据。关注百姓权益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维权性电视栏目将通过不断“纠误”和深化,完成媒体对自身社会功能的再发现,实现在新时代浪潮中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①刘行芳,《张扬形式的魅力——电视节目改革初探》[J].《现代传播》,2002(2):135-136
②时统宇,《帮忙:民生新闻的更新换代产品》[J].《青年记者》,2009(9上):85
③姜兵,《民生新闻与公众话语权的回归》[J].《青年记者》,2007(8):57
④景汉朝,《从大局出发,正确把握司法与传媒的关系》[N].《人民法院报》,2009-10-13(5)
⑤周洁,《帮忙,要帮到点子上——从<石头会说话>看电视维权节目》[J].《视听界》,2009(4):38-39
⑥黄亦民、张建民,《融入主流是民生新闻发展的必由之路》[J].《视听纵横》,2007(5):10-12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军事新闻传播系)
实习编辑:杜红洋
责编:周蕾
【关键词】维权 电视栏目 媒体定位
维权性电视栏目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服务类节目,主要以媒体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众“讨回公道”为报道内容。从央视到各省市电视频道,一些集“维权帮忙”于一体的电视栏目陆续创立,并日益朝着具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收视率也屡创高峰,如江苏城市频道的《石头会说话》等,受到大众广泛关注。
一、维权性电视栏目兴起的原因
1、电视媒体自身改革的结果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视媒体遇到的竞争日趋激烈,电视频道纷纷上星,都市报获得长足发展,互联网更是从根本上动摇了电视的霸主地位。改革中,以“受众需求”为坐标,做深做细节目成为电视人关注的焦点。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众视野的开阔,老百姓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但目前来看维权行为成本过高。正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中寻找突破口的电视人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
2、民生新闻发展的影响
2002年1月,第一个打出“民生新闻”招牌的《南京零距离》开播。近十年来,电视民生新闻以平民视角、民本取向和故事化的报道方式屡创地方电视频道收视奇迹,被誉为中国电视传播的第三次革命。但由于内容同质化、层次浅、报道琐碎化、娱乐化等原因,民生新闻发展遇到瓶颈,寻求突围迫在眉睫。面对几近饱和的市场,进一步的发展在于开发关联内容。于是“帮忙”——发挥媒体的影响力优势给民众帮忙,成为民生新闻的更新换代产品。②
3、媒体自身定位宽泛化
所谓媒体定位,就是媒体“做什么、不做什么”的问题。记者、编辑的工作是把与受众利益和兴趣相关的事实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受众。对事实信息的大规模公开造成传播的广泛性和民主性,在揭露和提示中,形成压力和影响力。维权性电视栏目以自身帮助民众维护权益的事件作为报道内容,在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定位的基础上,利用媒体的影响力使其功能向“帮忙服务”扩展,自身定位更加宽泛。
二、解读维权性电视栏目的得与失
1、“得”于实践
(1)进一步深化了电视媒体的服务功能。我国电视媒体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电视媒体的主要功能是信息传播和舆论宣传。此外电视事业属于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基本性质正是服务性。电视媒体要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加强自身的服务性。
以往服务性节目主要向受众提供有助于解决问题的信息。维权性电视栏目开创了由媒体直接出面帮助民众维护权益的方式,实现了从建言献策向“伸手帮忙”的转变,拓展了电视媒体服务功能的外延,标志着电视媒体服务功能的进一步深化。
(2)媒体“使用权”产生下移,引发“媒介素养”教育的新发展。“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指导受众正确理解、建设性享用大众传媒资源的教育。传统传播机制中,公众处于被启蒙者的位置,在社会事务中参与意识不强。民生新闻的出现,给了民众发表自我言论的机会,实现了政府、媒体议程设置向公众议程设置的转换。③维权性电视栏目在此基础上让媒介的“使用权”产生下移,民众可以把媒体作为帮忙的工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媒体影响力的“结盟”,个体在与商家甚至政府部门的对话中实力大增。受众对大众传媒资源的利用产生跨越式发展,“媒介素养”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强调解决问题,用维权过程突破报道的浅层性。维权性电视栏目跳出民生新闻信息量的比拼,把记者帮忙维权的过程搬到荧屏上,强调彻底解决问题。吸引受众兴趣、引起认知需求的同时,突破了新闻的浅层性,在竞争激烈的电视荧屏上同样占得一席之地。
报道的深度体现在对事件背后本质的揭示和信息之间相关性的分析,用荧屏呈现维权的整个过程,让观众身临其境地感受事件背后所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再加上栏目本身的时效性,使得这样的报道既吸引眼球又印入脑海,其新闻价值远远超过普通的民生报道。
2、“失”之学理
(1)媒体本位产生偏移与监督越位。新闻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是传播新闻信息,其次是联系相关部门,使之与民众进行有效沟通,扩大事件正面效果,抨击丑恶现象,实现舆论监督。媒体是负责报道的新闻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本身也没有维权的职业要求。维权性电视栏目中,媒体作为推动过程发展的工具存在,超越了本该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从舆论的“监督者”变成了为百姓解决问题的“执法者”,造成新闻实践上的监督越位。
报道中,维权事件经常在记者的协调下得到解决。但要认识到,媒体解决的仅为个案,如果按照正常途径反映到相关部门,引起对此类现象的调查和规范,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
(2)使“舆论霸权”平民化,造成公众媒体认知偏差。舆论作为公开的社会评价,其本质特征是“民意表达和民众力量的显示”。维权性电视栏目实现了媒体“使用权”下移,公众甚至可以利用媒体来为自己“讨回公道”。囿于对法律素养和对事件情况的知晓程度,媒体工作者不能确保每次都做出正确处理。④而当媒体的影响力优势可以为个人所使用时,个人诉求的成功率就会大大增加,造成“舆论霸权”的平民化,与舆论的“民众性”相背离。
媒体维权成功的案例在维权性电视栏目中不断向受众展示,导致受众的媒体认知偏差,把权利和威望归之于媒体本身,产生媒体可以是执法者,他们手中握有特殊权利的错觉,认为找媒体更能解决问题。
(3)介入式报道影响媒体公信力。介入式报道作为新闻业务领域的创新和突破,是在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下产生的,但目前在学理上缺乏依据。维权性电视栏目以介入式报道为主要方式,记者主导整个维权过程。这样的报道行为往往带有比较明显的功利色彩,并在一定程度上驾驭和干预新闻事实,会使观众尤其是了解内情的人对新闻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产生怀疑,影响媒体的公信力。有时由于记者知识水平和经验能力有限,导致介入的效率和质量低下,没帮上忙反而添了乱。⑤
例如常见的“定金”之争,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不能要回的,但维权性电视栏目中,投诉人经常在维权记者的“协调”下,最终取回定金。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长远看对媒体公信力有害无益。
三、对维权性电视栏目的建议
1、开拓以媒体促进社会文明的新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在评析民生新闻时说:“民生新闻未来发展更大程度上是要激发社会成员自己建立一个文明规则。媒介在这个过程当中,所谓的帮忙也从帮一些具体的事情过渡到从平台构建的角度帮民众解决其民生问题和利益取舍问题。”
这也为维权性电视栏目的价值定位提供了一个长远的思路和方向。在帮助公众维护权益、报道维权过程的同时,更应重视培养公众正确的权益观念,增强自我维权能力,谋求权益上的和谐稳定,并注意对事件类型和处理方法的总结和普及。这对社会文明规则的建立,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尽快成熟稳定,接受社会监督
作为新兴的电视栏目类型,维权性电视栏目应尽快成熟稳定。从业人员需加强新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培养,明确新闻媒体的职责。维权记者要熟悉法规政策,在栏目中展示正确处理纠纷的方法,引导观众理性维权的思维。同时,维权栏目本身也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维权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这也是当今社会比较缺乏的一个方面,很多人面对媒体只求息事宁人,对于媒体侵犯自身权益一味妥协退让。
3、以精选的内容引领受众思维
在内容的选择上,维权性电视栏目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反映公共利益,媒体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职责所在,多选择具有公共性,符合公共利益,充分反映民情、民意、民生的维权事件,不必纠缠于个人消费等领域的个别案例。二是将镜头对准普通百姓,媒体应反映身边常见问题、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收视环境,这样更有利于对本土文化的认同,使地域范围内文明规则的建立更具可能性。⑥
4、用过程体现深度,灵活运用报道方式
在同质化竞争日益严重的电视市场,自身独特的风格成为竞争力的主要表现形式。维权性电视栏目不图量多,而以帮助解决纠纷为特色,用记者维权的整个过程体现深度。这样的风格和方式得到了市场和观众的认可,培养了受众习惯,应该坚持下去。
有的维权性电视栏目灵活采用追踪报道、系列报道、组合报道等方式,进行多视角透视,揭示背后的深层原因;以主持人引导、专家解读等方法让观众透过现象看本质,增强栏目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具体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定,避免模仿跟风。
维权性电视栏目是我国社会经济和电视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新闻实践中,它的社会价值总体上是正面的,但节目本身和报道方式在学理上却缺乏依据。关注百姓权益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维权性电视栏目将通过不断“纠误”和深化,完成媒体对自身社会功能的再发现,实现在新时代浪潮中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①刘行芳,《张扬形式的魅力——电视节目改革初探》[J].《现代传播》,2002(2):135-136
②时统宇,《帮忙:民生新闻的更新换代产品》[J].《青年记者》,2009(9上):85
③姜兵,《民生新闻与公众话语权的回归》[J].《青年记者》,2007(8):57
④景汉朝,《从大局出发,正确把握司法与传媒的关系》[N].《人民法院报》,2009-10-13(5)
⑤周洁,《帮忙,要帮到点子上——从<石头会说话>看电视维权节目》[J].《视听界》,2009(4):38-39
⑥黄亦民、张建民,《融入主流是民生新闻发展的必由之路》[J].《视听纵横》,2007(5):10-12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军事新闻传播系)
实习编辑:杜红洋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