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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西晋城市安监局坚持全面的观点、系统的思路、建设的理念、统筹的方法,把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作为关系反腐倡廉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全年工作的重点,坚持三个结合,突出三个建设,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建设“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行政机关。
坚持将警示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突出教育防范体系建设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特别是安监部门,手中掌握着一部分行政执法权,身边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思想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针对这样的现状,今年以来,山西晋城市安监局将警示教育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范畴。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间断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科目,进一步增强了监管人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团结观念,法制观念,实践观念,创新观念,责任观念,廉洁观念,知荣明耻观念等十种观念。
二是开展条规教育;利用每周一讲、廉政提示栏、考试、专题党课、廉政谈话等形式,坚持不断地学习廉洁从政、廉洁监管方面的党纪政纪条规,把监管人员工作守则、“十条纪律”和“十二条禁令”等作为经常性教育内容,学习对照,实践自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提高鉴别水平。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播放临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8.1”太钢尖山铁矿渣山垮塌事故等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王月喜、苗元礼、宋建平等案件的深层次原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监管人员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防微杜渐。
四是开展预防教育;采取经常谈心和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经常不断提醒大家,切实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坚持将集中整治和查办非法违法案件相结合,突出廉洁自律体系建设
2009年5月14日,晋城市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结束后,该局党组高度重视。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根据晋城市专项斗争领导组《关于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实施意见》、《关于煤炭领域反腐败制度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和《关于清理整治阶段市直重点涉煤单位专项清理任务分解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安排意见》,确定了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煤炭能源基金、煤矿维简费、安全费用用于煤矿安全改造、升级换代、煤炭事业单位经费中的问题;安全评价、监测检验、安全检查、复工复产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入股办矿、为非法、违法矿点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将以上问题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了整治时限,严格要求相关科室在集中整治已查出问题的同时,坚持边整边查,在整治中查找,在查找中整治,务必做到真查真整。
三是严打非法违法;非法违法案件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去年以来,该局严格查处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或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广泛的问题,共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7家非法违法企业,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
坚持将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与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突出长效机制建设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的论述,晋城市安监局紧密结合安全监管的实际,从自身的工作中查找不足,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性、主动性、协调性和实效性,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今年初,局党组与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实行了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纪检监察严格纠正违规行为,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在全局坚持了日记录、周调度、月例会、季检查的工作机制,实行了指纹签到签退,在各科室推行了明细化台帐管理。重新审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安全执法检查制度等23项380条工作制度,制定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晋城市安全生产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晋城市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制度等八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督查制、重点抽查制、隐患排查制、跟踪回查制、责任追究问责制等制度,并装订成册,将全局干部职工一切行为规范制度化、明晰化,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狠抓政务公开;为了方便企业和服务对象办事,规范工作秩序和建设文明工作环境,该局坚持将工作程序流程图及政风行风承诺、工作纪律等,在报纸及办公大楼一层大厅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领导职务消费每季度公示一次,所有罚款一律上交财政,无截留、挪用、坐支现象。
四是狠抓举报监督;在局网站上开设举报和征求意见条目;在报纸、电视反复公布了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信息调度中心四部举报电话和一个电子信箱。对每一起举报都认真登记举报时间、地点、受理人、处理情况等,做到有登记、有批示、有人办、有结果,所有举报案件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转交和落实,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将警示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突出教育防范体系建设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特别是安监部门,手中掌握着一部分行政执法权,身边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思想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针对这样的现状,今年以来,山西晋城市安监局将警示教育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范畴。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间断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科目,进一步增强了监管人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团结观念,法制观念,实践观念,创新观念,责任观念,廉洁观念,知荣明耻观念等十种观念。
二是开展条规教育;利用每周一讲、廉政提示栏、考试、专题党课、廉政谈话等形式,坚持不断地学习廉洁从政、廉洁监管方面的党纪政纪条规,把监管人员工作守则、“十条纪律”和“十二条禁令”等作为经常性教育内容,学习对照,实践自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提高鉴别水平。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播放临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8.1”太钢尖山铁矿渣山垮塌事故等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王月喜、苗元礼、宋建平等案件的深层次原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监管人员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防微杜渐。
四是开展预防教育;采取经常谈心和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经常不断提醒大家,切实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坚持将集中整治和查办非法违法案件相结合,突出廉洁自律体系建设
2009年5月14日,晋城市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结束后,该局党组高度重视。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根据晋城市专项斗争领导组《关于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实施意见》、《关于煤炭领域反腐败制度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和《关于清理整治阶段市直重点涉煤单位专项清理任务分解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安排意见》,确定了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煤炭能源基金、煤矿维简费、安全费用用于煤矿安全改造、升级换代、煤炭事业单位经费中的问题;安全评价、监测检验、安全检查、复工复产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入股办矿、为非法、违法矿点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将以上问题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了整治时限,严格要求相关科室在集中整治已查出问题的同时,坚持边整边查,在整治中查找,在查找中整治,务必做到真查真整。
三是严打非法违法;非法违法案件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去年以来,该局严格查处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或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广泛的问题,共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7家非法违法企业,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
坚持将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与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突出长效机制建设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的论述,晋城市安监局紧密结合安全监管的实际,从自身的工作中查找不足,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性、主动性、协调性和实效性,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今年初,局党组与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实行了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纪检监察严格纠正违规行为,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在全局坚持了日记录、周调度、月例会、季检查的工作机制,实行了指纹签到签退,在各科室推行了明细化台帐管理。重新审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安全执法检查制度等23项380条工作制度,制定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晋城市安全生产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晋城市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制度等八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督查制、重点抽查制、隐患排查制、跟踪回查制、责任追究问责制等制度,并装订成册,将全局干部职工一切行为规范制度化、明晰化,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狠抓政务公开;为了方便企业和服务对象办事,规范工作秩序和建设文明工作环境,该局坚持将工作程序流程图及政风行风承诺、工作纪律等,在报纸及办公大楼一层大厅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领导职务消费每季度公示一次,所有罚款一律上交财政,无截留、挪用、坐支现象。
四是狠抓举报监督;在局网站上开设举报和征求意见条目;在报纸、电视反复公布了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信息调度中心四部举报电话和一个电子信箱。对每一起举报都认真登记举报时间、地点、受理人、处理情况等,做到有登记、有批示、有人办、有结果,所有举报案件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转交和落实,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