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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0年颁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我国工业用地使用权年限是50年。从1990年开始计算,到2030年将会有大批工业用地面临使用权期届满的问题。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业用地续期问题确实值得探讨。《物权法》中也首次明确将建设用地分为住宅建设用地与非住宅建设用地,因土地使用权人对象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对使用权续期问题进行区别讨论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