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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地官·诵训》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周礼·春官·外史》记载:“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方志之名当始于此。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对方志作了定义:“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说明了地方志是特定时间和空间上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全面记载和记述,是地方的百科全书。
我国地方志源远流长、薪火相传,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历史的沉淀,形成了独特的方志文化。而对于方志起源,历代学术界说法不一,争论颇多。有源于史,源于舆地,源于汉晋时文献及多源说等多种起源说,笔者倾向于多源说。在发展进程中先秦时期偏重历史,汉唐重舆地,宋以后则史志合一。地方志主要以记述为主,记载历史和现状,其展现方式是横向记述,以类系事,全面记述—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沿革、地理物产和风俗民情等史料,为一方之全史。清王士祯康熙《新城县志·序》称“志者,志一方、一郡、一邑之故而已,然其体实昉于经、史”。同时志又能存史,是史的基石,清代史志学家章学诚《修湖北通志》驳陈熷仪载:“方志能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说明志与史又能互补,相互印证。山东安丘的第一部县志——明万历十七年(1589)《安丘县志》(以下简称《安丘县志》)即为方志,对《安丘县志》的研究文章很少,张乐圣的《历代修志述略》一文较全面地介绍了《安丘县志》修志过程。因当时条件所限,亦难免有舛误,如知县熊元的籍贯应为河南弋阳,却记为江西弋阳;李春颂、浪潮的《安丘史略》一书也对《安丘县志》的编修进行了介绍,但记述亦过于简单。笔者拟对其进行考论评述,恳请诸方家指正。本文所参考和引用的明万历十七年《安丘县志》为安丘市博物馆藏的中华民国三年萃华石印局石印本,“安丘”因当时避孔子讳书为“安邱”。
《安丘县志》修志人员及历程
《安丘县志》明代熊元修,马文炜纂。明万历十七年刊印,两册二十八卷,九万余字,为安丘历史上的第一部官修县志。在明代地方志中享有盛誉。
《安丘县志》始自黄祯未完成的县志草稿,万历十二年熊元知安丘县,万历十五年请病在家的刘希孟加以考订,但未及脱稿刘希孟升便任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修志遂停。萬历十六年熊元又与邑人辛应乾、韩必显和马文炜再议编修县志,由马文炜执笔,在其子应龙、从龙协助下从万历十六年十月开始编纂,历时五个月于次年三月志成并梓行。

《安丘县志》的修纂人员均为当时邑内博学之士,其水平之高、力量之强,在编修县志中亦属罕见。马文炜(1533-1603),字仲韬,号定宇,明代安丘东许里(今安丘兴安街道马家楼村)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初任河南确山知县,后升御史,因查办要案触犯了奸相严嵩,被贬出京城,任湖北德安知府。任上为消除水患,组织重修荆江大堤,百姓受惠,称该堤为“马公堤”,后累升都察院佥都御史兼江西巡抚。
马文炜为官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有地方官为宰相张居正圈占宅基,引起民愤,马文炜严加惩处,权贵不敢胡作非为,后辞官归乡后专心著述,著有《雁门集》《淮阳杂录》和《奏议》等。马应龙,字伯光,文炜子,万历十九年经魁,万历二十年进士。历任杞县县令、礼部主事、郎中等职,其著述有《杞乘》《道德经注解》《艺林钩玄录》和《考订古本周礼毛诗尚书参同契》等。马从龙,字君升,文炜季子,万历十三年经魁,与其兄应龙同榜进士。初任洪洞、高平知县,后擢升御史,补工科给事中,后辞官归里,以教授生徒为业。熊元《安丘县志·序》称赞马氏父子:“马公海内文豪,而嗣君应龙、从龙者又淹贯百家,有良史才。”马氏父子三进士,马应龙、马从龙俱为经魁且为同榜进士,这也成为安丘科举史上的佳话,在其他县邑也是不多见的。
马文炜《安丘县志·小叙》中载:“邑故无志,志之自吏部郎黄公始……首倡宏议,裁览综正则知县熊公元;检绎故牒,充供摭拾则教谕杨君绍儒,训导杨君守、王君承业;因事畴咨,襄翊钜典则邑人前侍郎辛公应乾,吏部郎中刘公希孟,前定兴知县韩公必光,前都御史韩公必显,给事中王公孟煦咸得备书云。”黄公即黄祯,字德兆,明代安丘宿家里(今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人。正德十四年(1519)亚元,嘉靖二年(1523)进士,其性磊落自负,任兵部武选司郎中,因“坐失火,下狱免归。”后起任吏部文选司郎中,又被御史洪垣谏言,复下狱罢官归籍。他擅长考据,屡正浮说,为文力追古作,不为靡丽之语,其所写县志草稿未脱即所遗疆域、官守、官政和典礼四篇,又因“时时躛午”终不得成。黄祯的县志草稿至今未见,但当为《安丘县志》之蓝本,也使黄祯成为安丘编修县志的拓荒者,著有《拟骚》《诗集》和《文集》等。熊元,字子贞,别号心吾,河南光州(今河南潢川县)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次年任安丘知县,刘希孟《安丘县志·序》称其:“沉毅有度,博雅能文,大都缘儒术,饰吏治。”《续安丘县志·宦迹传》载:“百年旷典一朝大备,由公(熊元)始也!”称其倡修县志有开创之功,并对其才学、品行、吏治给予高度评价,著有《四休亭稿》。杨绍儒,山东安东卫(今日照市岚山区)人,万历十三年任安丘教谕;杨守,山东堂邑(今聊城市)人,万历十四年任安丘训导;王承业,山东泰安州(今泰安市泰山区)人,万历十五年任安丘训导。辛应乾,字伯符,明代安丘牛沐里(今安丘大盛镇东辛兴村)人。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长治县令,累官至兵部侍郎。刘希孟,字醇甫,明代安丘安泰里(今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镇)人。嘉靖四十年经魁,隆庆五年(1571)进士。初授安邑知县,官至太常寺少卿、通职使司通政使。韩必光,字用韬,明代安丘石堆里(今安丘石堆镇)人。嘉靖四十三年经魁,授定兴知县,改辉县教谕,后升平凉判,致仕还。韩必显,字用晦,必光弟。隆庆二年进士,授洛川县令,后官拜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惜因母丧丁艰,未能成行。王孟煦,字育明,东泉里(今安丘石堆镇)人,万历十四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礼科给事中,历任河南佥事、副使、四川学政,后升江西参政,不赴,以致政归。著有《云耕山房稿》。 《安丘县志》在知县熊元的倡议下,马文炜父子三人执笔,县教谕官杨绍儒、县训导官杨守、王承业负责对旧的文书档案、书籍进行理顺、收取和采集,满足修志所需;邑人辛应乾、刘希孟、韩必光、韩必显和王孟煦为顾问,提供有关方面的咨询,尤其是对朝廷大法方面的问题提供帮助辅佐,完成了安丘历史上的第一部官修县志。在其参与修志的十三人中,有九人为进士,其中黄祯入《安丘县志·文苑传》,熊元入《续安丘县志·宦迹传》,马文炜、辛应乾、刘希孟和韩必显入《续安丘县志·事功传》,王孟煦与马应龙入《续安丘县志·文苑传》,马从龙入《续安丘县志·高士传》,韩必光入《续安丘县志·笃行传》。且辛应乾、马文炜、韩必显、刘希孟和马从龙五人入祀乡贤祠。由此可见当时修志人士皆为当时才识卓异的博学之士,所修县志也不负众望,成为体例规范、标准严格、质量上乘的高水平地方志。
《安丘县志》体例及内容
《安丘县志》卷首有熊元、刘希孟序,马文炜小叙,志目位其后,然后是正文,后添勘误表。三篇志序详述修志起因、经过和结果及原则。正文分四部分,为总纪一、考十、表五和列传十二总共二十八卷。总纪分上、下;考分星野、山川、古迹、建置、典礼、雅乐、赋役、风俗、方产和艺文十卷;表为历代地理沿革、历代封建、历代秩官、历代贡举和明兴以来貤封五卷;列传是宦迹、儒林、事功、文苑、武胄、高士、笃行、孝义、侨寓、列女、杂见和俷德十二卷。
该志以总纪为纲,辅之以考表传,体例严谨,详而不泛,约而不遗,核而有据,褒贬得当,笔削适宜。每卷按纪年先后记述,以小叙开始,以议为结。既借鉴国史中纪、志、表、列传的编写体例,又依方志循宗逐类,以类系事的编纂特点。尤其每一卷人物诸传,不改史文,并著时代,为明代诸方志所鲜有,颇受称道。从而使安丘县邑的“疆域明,爵秩分,人品辩”。而在“列传”中加“俷德”一卷,为它志所少见,但稍欠文雅,在名称上就把入《俷德传》之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过于直接。清光绪《益都县图志·凡例》载《人物志》对县中僭越、跋扈之人:“如今以《外传》括之,附于《封建》《侨寓》之后,较《安丘志》之《俷德传》其名为雅驯矣。”其对《仍巴德传》藏海观澜之名颇有微词,不以为是。
《安丘县志》评价及流传版本

《四库全书》收录了明代四部山东方志,其中就有《安丘县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载:“《安丘县志》二十八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明马文炜撰。文炜字仲韬,号定宇,安丘人。嘉靖壬戌进士,官至右都御史,巡抚江西。是志成于万历己丑,体例颇为谨严,其《沿革》《封建》《秩官》《贡举》《貤封》俱列为表,《艺文》惟列古人著述,较他志亦为清省。惟《典礼》《雅乐》,国家通制,非安丘所独有,而各为一考。此刘知几所论‘《天文》诸志误学《史记》者也’。(《史记》括黄帝以来,故可立《天官》一书,至历代非各有一天,无庸复志。其说具《史通·表志篇》中。)《艺文》之末,附诗二十首,文九篇,可谓删除冗滥矣。然何不用范成大《吴郡志》例,散载各条之下乎?《总纪》二篇,尤多泛滥。汉惠帝七年,日食于危。文帝七年,水土合于危。后七年,有星孛于西方,其末指虚。此果为安丘垂象耶?汉封刘常为安丘侯,此就国者也,于法当书。唐封张说为安丘侯,此与安丘风马牛矣。可入说传,不必入《安丘志》也。盖虽稍廓清地志之恶习,而犹未能免俗云。”
《四库提要》对《安丘县志》评价较高,同时也指出了其缺点是艺文过繁、总纪过滥,对记述上天垂象预示安丘的吉凶祸福持怀疑态度,所评论比较中肯。但关于对安丘侯张说的所述,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在《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中明确记载“高帝八年(前199)七月癸酉懿侯张说元年”。《史记索隐》此条为“安丘,县名,属北海也”。由安丘地理历史沿革知,汉代北海安丘在地理位置上当为汉至现在的山东安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亦载安丘懿侯张说“(高帝八年)七月癸酉封,三十二年薨”。共五世(86)至安丘侯刘拾(《史记》载为刘指)“元鼎四年(前113)坐入上林苑谋盗鹿,又搏揜,完为城旦”,因罪国除。这在史书上都有记载,是可考、可信的,是关于县邑侯国之确切记述,应该入志。《汉书·王子侯表第三下》:“安丘侯(刘)常鸿嘉元年(前20)正月癸巳封,二十八年免。”这已经距离汉高祖所封的安丘侯国废除后近百年了,所封亦不矛盾,县志亦应书之。关于“唐封张说为安丘侯”之事,笔者查阅《旧唐书·列传第四十七》和《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中的《张说传》,张说所封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丞相、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上柱国、燕国公”,但没有任何涉及安丘的记载,更不用说唐代封张说为安丘侯了,此才真正是与安丘风牛马不相及。
《安丘县志》记述用词准確,言简意赅,例如对政权更迭、县域变动,邑地为何朝代,用“入、归、属”三字记,僭越者用入,正统者用归,平行者用属。但写作之中难免有遗漏、舛误,《安丘县志·总纪上》小叙“安丘……凡得古城全者三,半者二(三谓淳于、昌安、郚城,二谓朱虚、平昌)。”恰恰没有安丘古城,写安丘却把安丘古城给漏掉,这是不应该的,而查阅历代沿革安丘古城都应列入“(安丘)得古城全者”之一,这在《安丘县志·建置考》中也有明确记载。王士祯《香祖笔记-卷五》称:“惟崔后渠之《安阳志》、章枫山之《兰志》、马应龙之《安丘志》、邢子愿之《武定志》、史莲勺之《介休志》不失史法。”张贞评价《安丘县志》:“说者以为毋逊崔后渠之志安阳,康对山之志武功。”都对《安丘县志》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
《安丘县志》所记时限为夏帝相二十七年(前2118)至明万历十七年。有明万历十七年刻本、明万历十七年刻本清康熙重修本、清抄本、民国三年萃华石印局石印本、民国九年石印本及民国二十四年抄本等流传于世。
《安丘县志》的意义及作用
《安丘县志》记录翔实,包罗万象。既记载了安丘之史,又记载本邑之实,具备了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兴利”之功能,是古人为我们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我们要倍加珍惜,好好保护。但其成书于封建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局限性。我们当下需要批判的继承和弘扬,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其积极向上的作用。
我国地方志源远流长、薪火相传,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历史的沉淀,形成了独特的方志文化。而对于方志起源,历代学术界说法不一,争论颇多。有源于史,源于舆地,源于汉晋时文献及多源说等多种起源说,笔者倾向于多源说。在发展进程中先秦时期偏重历史,汉唐重舆地,宋以后则史志合一。地方志主要以记述为主,记载历史和现状,其展现方式是横向记述,以类系事,全面记述—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沿革、地理物产和风俗民情等史料,为一方之全史。清王士祯康熙《新城县志·序》称“志者,志一方、一郡、一邑之故而已,然其体实昉于经、史”。同时志又能存史,是史的基石,清代史志学家章学诚《修湖北通志》驳陈熷仪载:“方志能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说明志与史又能互补,相互印证。山东安丘的第一部县志——明万历十七年(1589)《安丘县志》(以下简称《安丘县志》)即为方志,对《安丘县志》的研究文章很少,张乐圣的《历代修志述略》一文较全面地介绍了《安丘县志》修志过程。因当时条件所限,亦难免有舛误,如知县熊元的籍贯应为河南弋阳,却记为江西弋阳;李春颂、浪潮的《安丘史略》一书也对《安丘县志》的编修进行了介绍,但记述亦过于简单。笔者拟对其进行考论评述,恳请诸方家指正。本文所参考和引用的明万历十七年《安丘县志》为安丘市博物馆藏的中华民国三年萃华石印局石印本,“安丘”因当时避孔子讳书为“安邱”。
《安丘县志》修志人员及历程
《安丘县志》明代熊元修,马文炜纂。明万历十七年刊印,两册二十八卷,九万余字,为安丘历史上的第一部官修县志。在明代地方志中享有盛誉。
《安丘县志》始自黄祯未完成的县志草稿,万历十二年熊元知安丘县,万历十五年请病在家的刘希孟加以考订,但未及脱稿刘希孟升便任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修志遂停。萬历十六年熊元又与邑人辛应乾、韩必显和马文炜再议编修县志,由马文炜执笔,在其子应龙、从龙协助下从万历十六年十月开始编纂,历时五个月于次年三月志成并梓行。
《安丘县志》的修纂人员均为当时邑内博学之士,其水平之高、力量之强,在编修县志中亦属罕见。马文炜(1533-1603),字仲韬,号定宇,明代安丘东许里(今安丘兴安街道马家楼村)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初任河南确山知县,后升御史,因查办要案触犯了奸相严嵩,被贬出京城,任湖北德安知府。任上为消除水患,组织重修荆江大堤,百姓受惠,称该堤为“马公堤”,后累升都察院佥都御史兼江西巡抚。
马文炜为官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有地方官为宰相张居正圈占宅基,引起民愤,马文炜严加惩处,权贵不敢胡作非为,后辞官归乡后专心著述,著有《雁门集》《淮阳杂录》和《奏议》等。马应龙,字伯光,文炜子,万历十九年经魁,万历二十年进士。历任杞县县令、礼部主事、郎中等职,其著述有《杞乘》《道德经注解》《艺林钩玄录》和《考订古本周礼毛诗尚书参同契》等。马从龙,字君升,文炜季子,万历十三年经魁,与其兄应龙同榜进士。初任洪洞、高平知县,后擢升御史,补工科给事中,后辞官归里,以教授生徒为业。熊元《安丘县志·序》称赞马氏父子:“马公海内文豪,而嗣君应龙、从龙者又淹贯百家,有良史才。”马氏父子三进士,马应龙、马从龙俱为经魁且为同榜进士,这也成为安丘科举史上的佳话,在其他县邑也是不多见的。
马文炜《安丘县志·小叙》中载:“邑故无志,志之自吏部郎黄公始……首倡宏议,裁览综正则知县熊公元;检绎故牒,充供摭拾则教谕杨君绍儒,训导杨君守、王君承业;因事畴咨,襄翊钜典则邑人前侍郎辛公应乾,吏部郎中刘公希孟,前定兴知县韩公必光,前都御史韩公必显,给事中王公孟煦咸得备书云。”黄公即黄祯,字德兆,明代安丘宿家里(今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人。正德十四年(1519)亚元,嘉靖二年(1523)进士,其性磊落自负,任兵部武选司郎中,因“坐失火,下狱免归。”后起任吏部文选司郎中,又被御史洪垣谏言,复下狱罢官归籍。他擅长考据,屡正浮说,为文力追古作,不为靡丽之语,其所写县志草稿未脱即所遗疆域、官守、官政和典礼四篇,又因“时时躛午”终不得成。黄祯的县志草稿至今未见,但当为《安丘县志》之蓝本,也使黄祯成为安丘编修县志的拓荒者,著有《拟骚》《诗集》和《文集》等。熊元,字子贞,别号心吾,河南光州(今河南潢川县)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次年任安丘知县,刘希孟《安丘县志·序》称其:“沉毅有度,博雅能文,大都缘儒术,饰吏治。”《续安丘县志·宦迹传》载:“百年旷典一朝大备,由公(熊元)始也!”称其倡修县志有开创之功,并对其才学、品行、吏治给予高度评价,著有《四休亭稿》。杨绍儒,山东安东卫(今日照市岚山区)人,万历十三年任安丘教谕;杨守,山东堂邑(今聊城市)人,万历十四年任安丘训导;王承业,山东泰安州(今泰安市泰山区)人,万历十五年任安丘训导。辛应乾,字伯符,明代安丘牛沐里(今安丘大盛镇东辛兴村)人。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长治县令,累官至兵部侍郎。刘希孟,字醇甫,明代安丘安泰里(今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镇)人。嘉靖四十年经魁,隆庆五年(1571)进士。初授安邑知县,官至太常寺少卿、通职使司通政使。韩必光,字用韬,明代安丘石堆里(今安丘石堆镇)人。嘉靖四十三年经魁,授定兴知县,改辉县教谕,后升平凉判,致仕还。韩必显,字用晦,必光弟。隆庆二年进士,授洛川县令,后官拜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惜因母丧丁艰,未能成行。王孟煦,字育明,东泉里(今安丘石堆镇)人,万历十四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礼科给事中,历任河南佥事、副使、四川学政,后升江西参政,不赴,以致政归。著有《云耕山房稿》。 《安丘县志》在知县熊元的倡议下,马文炜父子三人执笔,县教谕官杨绍儒、县训导官杨守、王承业负责对旧的文书档案、书籍进行理顺、收取和采集,满足修志所需;邑人辛应乾、刘希孟、韩必光、韩必显和王孟煦为顾问,提供有关方面的咨询,尤其是对朝廷大法方面的问题提供帮助辅佐,完成了安丘历史上的第一部官修县志。在其参与修志的十三人中,有九人为进士,其中黄祯入《安丘县志·文苑传》,熊元入《续安丘县志·宦迹传》,马文炜、辛应乾、刘希孟和韩必显入《续安丘县志·事功传》,王孟煦与马应龙入《续安丘县志·文苑传》,马从龙入《续安丘县志·高士传》,韩必光入《续安丘县志·笃行传》。且辛应乾、马文炜、韩必显、刘希孟和马从龙五人入祀乡贤祠。由此可见当时修志人士皆为当时才识卓异的博学之士,所修县志也不负众望,成为体例规范、标准严格、质量上乘的高水平地方志。
《安丘县志》体例及内容
《安丘县志》卷首有熊元、刘希孟序,马文炜小叙,志目位其后,然后是正文,后添勘误表。三篇志序详述修志起因、经过和结果及原则。正文分四部分,为总纪一、考十、表五和列传十二总共二十八卷。总纪分上、下;考分星野、山川、古迹、建置、典礼、雅乐、赋役、风俗、方产和艺文十卷;表为历代地理沿革、历代封建、历代秩官、历代贡举和明兴以来貤封五卷;列传是宦迹、儒林、事功、文苑、武胄、高士、笃行、孝义、侨寓、列女、杂见和俷德十二卷。
该志以总纪为纲,辅之以考表传,体例严谨,详而不泛,约而不遗,核而有据,褒贬得当,笔削适宜。每卷按纪年先后记述,以小叙开始,以议为结。既借鉴国史中纪、志、表、列传的编写体例,又依方志循宗逐类,以类系事的编纂特点。尤其每一卷人物诸传,不改史文,并著时代,为明代诸方志所鲜有,颇受称道。从而使安丘县邑的“疆域明,爵秩分,人品辩”。而在“列传”中加“俷德”一卷,为它志所少见,但稍欠文雅,在名称上就把入《俷德传》之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过于直接。清光绪《益都县图志·凡例》载《人物志》对县中僭越、跋扈之人:“如今以《外传》括之,附于《封建》《侨寓》之后,较《安丘志》之《俷德传》其名为雅驯矣。”其对《仍巴德传》藏海观澜之名颇有微词,不以为是。
《安丘县志》评价及流传版本
《四库全书》收录了明代四部山东方志,其中就有《安丘县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载:“《安丘县志》二十八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明马文炜撰。文炜字仲韬,号定宇,安丘人。嘉靖壬戌进士,官至右都御史,巡抚江西。是志成于万历己丑,体例颇为谨严,其《沿革》《封建》《秩官》《贡举》《貤封》俱列为表,《艺文》惟列古人著述,较他志亦为清省。惟《典礼》《雅乐》,国家通制,非安丘所独有,而各为一考。此刘知几所论‘《天文》诸志误学《史记》者也’。(《史记》括黄帝以来,故可立《天官》一书,至历代非各有一天,无庸复志。其说具《史通·表志篇》中。)《艺文》之末,附诗二十首,文九篇,可谓删除冗滥矣。然何不用范成大《吴郡志》例,散载各条之下乎?《总纪》二篇,尤多泛滥。汉惠帝七年,日食于危。文帝七年,水土合于危。后七年,有星孛于西方,其末指虚。此果为安丘垂象耶?汉封刘常为安丘侯,此就国者也,于法当书。唐封张说为安丘侯,此与安丘风马牛矣。可入说传,不必入《安丘志》也。盖虽稍廓清地志之恶习,而犹未能免俗云。”
《四库提要》对《安丘县志》评价较高,同时也指出了其缺点是艺文过繁、总纪过滥,对记述上天垂象预示安丘的吉凶祸福持怀疑态度,所评论比较中肯。但关于对安丘侯张说的所述,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在《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中明确记载“高帝八年(前199)七月癸酉懿侯张说元年”。《史记索隐》此条为“安丘,县名,属北海也”。由安丘地理历史沿革知,汉代北海安丘在地理位置上当为汉至现在的山东安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亦载安丘懿侯张说“(高帝八年)七月癸酉封,三十二年薨”。共五世(86)至安丘侯刘拾(《史记》载为刘指)“元鼎四年(前113)坐入上林苑谋盗鹿,又搏揜,完为城旦”,因罪国除。这在史书上都有记载,是可考、可信的,是关于县邑侯国之确切记述,应该入志。《汉书·王子侯表第三下》:“安丘侯(刘)常鸿嘉元年(前20)正月癸巳封,二十八年免。”这已经距离汉高祖所封的安丘侯国废除后近百年了,所封亦不矛盾,县志亦应书之。关于“唐封张说为安丘侯”之事,笔者查阅《旧唐书·列传第四十七》和《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中的《张说传》,张说所封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丞相、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上柱国、燕国公”,但没有任何涉及安丘的记载,更不用说唐代封张说为安丘侯了,此才真正是与安丘风牛马不相及。
《安丘县志》记述用词准確,言简意赅,例如对政权更迭、县域变动,邑地为何朝代,用“入、归、属”三字记,僭越者用入,正统者用归,平行者用属。但写作之中难免有遗漏、舛误,《安丘县志·总纪上》小叙“安丘……凡得古城全者三,半者二(三谓淳于、昌安、郚城,二谓朱虚、平昌)。”恰恰没有安丘古城,写安丘却把安丘古城给漏掉,这是不应该的,而查阅历代沿革安丘古城都应列入“(安丘)得古城全者”之一,这在《安丘县志·建置考》中也有明确记载。王士祯《香祖笔记-卷五》称:“惟崔后渠之《安阳志》、章枫山之《兰志》、马应龙之《安丘志》、邢子愿之《武定志》、史莲勺之《介休志》不失史法。”张贞评价《安丘县志》:“说者以为毋逊崔后渠之志安阳,康对山之志武功。”都对《安丘县志》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
《安丘县志》所记时限为夏帝相二十七年(前2118)至明万历十七年。有明万历十七年刻本、明万历十七年刻本清康熙重修本、清抄本、民国三年萃华石印局石印本、民国九年石印本及民国二十四年抄本等流传于世。
《安丘县志》的意义及作用
《安丘县志》记录翔实,包罗万象。既记载了安丘之史,又记载本邑之实,具备了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兴利”之功能,是古人为我们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我们要倍加珍惜,好好保护。但其成书于封建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局限性。我们当下需要批判的继承和弘扬,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其积极向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