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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深圳特区前10年经济高速发展和经济效益滞后的矛盾,认为特区国营企业经济效益不高是影响特区经济效益严重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此基础上,提出深圳特区要在90年代创造出“深圳效益”,必须在已取得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进程。文章还从股份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阐述了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