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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地征收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三者利益在一定制度框架中博弈的过程。由于国家所有权过于集中地控制了土地处置权、收益权以及对强制征收权约束的不足,引致地方政府权力扩张,使农地征收在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偏离制度设计的合理预期。解除中央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垄断,给与集体所有权市场交易的权利,限制征收权以增强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权力约束,促进参与农地利益博弈各方力量的均衡协调,是解决农地征收问题的根本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