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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12月13日交通部颁布第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之后,业内人士就提出按照车辆的重量收取通行费用,天津市2001年11月在开发区彩虹大桥启用计重收费,开创计重收费的先河。2003年初江苏省在104国道开始计重收费试点:6月青海省开始在马平西等高速公路改用计重收费方案9月河南省在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实施计重收费:截止2005年4月,全国有7个省份实施了计重收费,12个省市拟采用计重收费,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4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实施了计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