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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相关联发部门同意,现决定对以下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废止《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2.废止《商务部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3.废止《商务部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商运发[2006]102号)。4.废止《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6]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