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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法》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现行核能法规体系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将核安全的基本方针、原则、监督管理体制、责任等重大问题上升为法律,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互相配套,统领现行核能7部行政法规、29项部门规章、93项导则和百余项技术文件,为《原子能法》的立法留出空间,立意高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