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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发展的动力。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体制、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业务和产品等多方面的不断创新。在世界范围内活跃发展的金融创新,给金融业乃至全球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革新了传统的业务活动和经营方式,改变了金融总量和结构,促进了金融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全新的国内外金融背景下,积极致力于金融创新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在金融创新中,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是其核心所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笔者在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进行探讨。
一、建立和完善业务创新机制
1.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从业务创新体制来看,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组织体系是一级法人,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分支机构自主权限较小。在这种组织体系下,基层分支机构即使有创新动机,也没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人才。因此,必须建立完整统一的业务创新组织机构,专门负责业务创新的研究开发和组织领导,并明确分支机构在业务创新活动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
2.完善信息传导机制
要尽快完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渠道的信息传导机制。国内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要提高对市场需求信息、创新产品市场动态的反应能力,不断提出关于创新的意见建议,积极向上反映。要加强市场调研,跟踪国内外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新动向,明确战略目标,积极推动业务创新,同时指导经营机构对创新产品的市场营销。
3.建立产品研发机制
要从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符合中资商业银行和国内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具有前瞻性的业务创新产品目录,依据创新需求的迫切程度,处理好短、中、长期效益的关系,对业务创新产品有计划地组织研发。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实际情况,满足客户需求和风险控制需求。
4.建立风险成本机制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对金融创新的风险成本没有正确的认识,因惧怕产生风险使得创新缺乏动因。开展业务创新,就必须树立风险成本理念,鼓励大胆尝试,包容失败。引导员工以积极的方式对待业务创新,勇于进取,敢于承担创新风险。
5.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明确业务创新开发、研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部门权责;明确业务创新的奖惩措施,从战略高度建立和完善金融创新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活创新的内在动力。在加大物质激励力度的同时,要注重精神激励,形成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考核激励机制在注重强化创新精神的同时,要培育风险防范意识;在注重考核创新产品数量的同时,要注重考核创新产品产生的效益。
二、业务创新手段——坚持“拿来主义”和自主研究相结合
根据目前的市场条件,商业银行可仿制国外发达国家的负债管理、出售应收账款、自动转账服务、浮动利率票据、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等产品,积极开展特色创新。对国外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尚不宜大规模地仿制、推广。同时,对我国基础性、传统的业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和技术进步进行相应地改造,从我国金融运行实际出发,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进行产品的开发设计,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实际的金融新业务。
三、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并重,积极创造适合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1.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有利于经济发展、扩大金融消费的金融创新产品给予政策优惠,如允许商业银行申请业务创新产品的专利权,给予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一定的保护期。对于一些创新产品,还要给予法律上的保障。
2.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提供适宜的监管环境
首先,金融监管本质上应鼓励、保护和规范创新。从目前的规定“能做什么才能做什么”向“不能做什么,其余都可做”的规定转变。其次,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垄断和过度竞争并存,垄断会遏制创新的内在冲动,不正当竞争则会破坏创新的外部秩序。监管机构应对所有商业银行一律按市场原则管理,取消各种政策性歧视,使商业银行在同一政策条件下自主经营、自求发展。
3.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防范风险
金融机构在设计金融创新产品时,首先必须自觉地将其风险降到最低,并建立起严格的制度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要建立起有效的创新业务的风险预警机制,自觉利用市场,检验各种创新业务,监督其风险,适时完善创新产品,并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防体系和严格的后续监督机制。对于一些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发展条件、投机和虚拟性较大的金融创新,应认真研究,严格控制,审慎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商业银行)
一、建立和完善业务创新机制
1.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从业务创新体制来看,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组织体系是一级法人,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分支机构自主权限较小。在这种组织体系下,基层分支机构即使有创新动机,也没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人才。因此,必须建立完整统一的业务创新组织机构,专门负责业务创新的研究开发和组织领导,并明确分支机构在业务创新活动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
2.完善信息传导机制
要尽快完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渠道的信息传导机制。国内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要提高对市场需求信息、创新产品市场动态的反应能力,不断提出关于创新的意见建议,积极向上反映。要加强市场调研,跟踪国内外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新动向,明确战略目标,积极推动业务创新,同时指导经营机构对创新产品的市场营销。
3.建立产品研发机制
要从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符合中资商业银行和国内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具有前瞻性的业务创新产品目录,依据创新需求的迫切程度,处理好短、中、长期效益的关系,对业务创新产品有计划地组织研发。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实际情况,满足客户需求和风险控制需求。
4.建立风险成本机制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对金融创新的风险成本没有正确的认识,因惧怕产生风险使得创新缺乏动因。开展业务创新,就必须树立风险成本理念,鼓励大胆尝试,包容失败。引导员工以积极的方式对待业务创新,勇于进取,敢于承担创新风险。
5.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明确业务创新开发、研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部门权责;明确业务创新的奖惩措施,从战略高度建立和完善金融创新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活创新的内在动力。在加大物质激励力度的同时,要注重精神激励,形成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考核激励机制在注重强化创新精神的同时,要培育风险防范意识;在注重考核创新产品数量的同时,要注重考核创新产品产生的效益。
二、业务创新手段——坚持“拿来主义”和自主研究相结合
根据目前的市场条件,商业银行可仿制国外发达国家的负债管理、出售应收账款、自动转账服务、浮动利率票据、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等产品,积极开展特色创新。对国外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尚不宜大规模地仿制、推广。同时,对我国基础性、传统的业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和技术进步进行相应地改造,从我国金融运行实际出发,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进行产品的开发设计,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实际的金融新业务。
三、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并重,积极创造适合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1.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有利于经济发展、扩大金融消费的金融创新产品给予政策优惠,如允许商业银行申请业务创新产品的专利权,给予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一定的保护期。对于一些创新产品,还要给予法律上的保障。
2.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提供适宜的监管环境
首先,金融监管本质上应鼓励、保护和规范创新。从目前的规定“能做什么才能做什么”向“不能做什么,其余都可做”的规定转变。其次,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垄断和过度竞争并存,垄断会遏制创新的内在冲动,不正当竞争则会破坏创新的外部秩序。监管机构应对所有商业银行一律按市场原则管理,取消各种政策性歧视,使商业银行在同一政策条件下自主经营、自求发展。
3.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防范风险
金融机构在设计金融创新产品时,首先必须自觉地将其风险降到最低,并建立起严格的制度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要建立起有效的创新业务的风险预警机制,自觉利用市场,检验各种创新业务,监督其风险,适时完善创新产品,并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防体系和严格的后续监督机制。对于一些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发展条件、投机和虚拟性较大的金融创新,应认真研究,严格控制,审慎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