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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天赋型人才是具有一定体育天赋,经过系统的竞技体育训练,参加过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并获得一定名次,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体育人才。在阐述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建立时间较晚、档案管理者不同、档案内容分类多等实际情况基础上,分析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的信息含量与质量有待提高,档案内容存在体育、人才特色不能充分体现,人档分离、弃档现象较为严重,档案管理系统化、数字化管理需要加强等问题。因此需要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提高档案信息含量和质量,制定专门针对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收集范围,体现运动天赋档案特色,加强档案资源整合,开发、利用体育人才信息等措施。
1、运动天赋型人才及其人事档案
1.1、运动天赋型人才
运动天赋型人才指具有一定体育天赋,经过系统的竞技体育训练,参加过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并获得一定名次,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体育人才。他们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系统层次结构中的高级人才,而世界冠军是其中的顶尖人才,是我国竞技水平的最高体现者和运动天赋型人才中的杰出代表。
江苏省是我国体育大省,也是体育强省。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12月,江苏省有104名运动天赋型人才在参加奥运会、世锦赛等国际大赛中获得世界冠军,其中有20名获得奥运会军。如,江苏省羽毛球运动员孙志安于1979年6月杭州第一届羽毛球世界赛上获得男双金牌,成为江苏省首位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天赋型人才;再如蔡振华于1981年4月在前南斯拉夫获得第36届乒乓球世锦赛双打和团体两个冠军,成为江苏省首位乒乓球世界冠军。又如著名的击剑运动员栾菊杰于1984年7月在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上获得女子花剑个人金牌,成为自1896年以来第一个载入奥林匹克运动会击剑史册的亚洲人。他们是运动天赋型人才中的杰出代表,体现了当时世界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为此,本文选取了江苏省百名世界冠军为运动天赋型人才研究对象。
1.2、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
运动天赋型人才档案是指运动天赋型人才在训练、比赛、工作、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图片和实物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原始记录。这类档案是运动天赋型人才人生轨迹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了运动天赋性人才人事档案、涉及或针对他们的文书档案、名人档案、私人档案等内容。笔者选取了江苏省100名世界冠军进行了档案工作调研与考察,限于篇幅,本文内容仅针对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
2、江苏省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情况
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收集与管理的运动天赋型人才资料。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2.1、档案建立时间
体育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运动员进入优秀运动队开始为运动员建立人事档案。初始档案是他们进队过程中形成的试训协议书(表)、试训审批表、选招测试评分表、招收运动员审批表、聘用合同书、入队诚信承诺书、政审表、体检表等资料。
2.2、档案管理者
2008年以前,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由各个训练单位保管。2008年开始新进省队运动员人事档案由江苏省体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所以目前江苏省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有的在训练单位,有的在省体育人才交流中心。而进入国家队试训或正式队员,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国家队,有的在原训练基地,有的在省体育人才交流中心。世界冠军退役待安置、出访、因私出国等期间,其人事档案保持原状态。只有到新的单位或岗位后,人事档案随即转递到新单位。
2.3、档案内容分类
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内容分类是按照《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分为十大点。一是履历表材料,主要有“运动员登记表”和“退役运动员登记表”两种表格;二是自传材料,这个几乎是空白,没有发现有“运动员自传”等材料;三是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主要是历年的“年度考核表”,还有个别运动员上学期间“在校现实表现”材料;四是学历、培训、专业技术材料,主要有运动员上学形成的“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位表”等和“运动等级材料”;五是政历审查材料,主要是进队和入党的政审、更改或姓名认定、工龄认定等情况材料;六是党团材料,主要是入党、团组织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主要是记功登记表、奖励审批表、新长征突击手表彰人选申报表、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审批表
1、运动天赋型人才及其人事档案
1.1、运动天赋型人才
运动天赋型人才指具有一定体育天赋,经过系统的竞技体育训练,参加过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并获得一定名次,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体育人才。他们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系统层次结构中的高级人才,而世界冠军是其中的顶尖人才,是我国竞技水平的最高体现者和运动天赋型人才中的杰出代表。
江苏省是我国体育大省,也是体育强省。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12月,江苏省有104名运动天赋型人才在参加奥运会、世锦赛等国际大赛中获得世界冠军,其中有20名获得奥运会军。如,江苏省羽毛球运动员孙志安于1979年6月杭州第一届羽毛球世界赛上获得男双金牌,成为江苏省首位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天赋型人才;再如蔡振华于1981年4月在前南斯拉夫获得第36届乒乓球世锦赛双打和团体两个冠军,成为江苏省首位乒乓球世界冠军。又如著名的击剑运动员栾菊杰于1984年7月在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上获得女子花剑个人金牌,成为自1896年以来第一个载入奥林匹克运动会击剑史册的亚洲人。他们是运动天赋型人才中的杰出代表,体现了当时世界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为此,本文选取了江苏省百名世界冠军为运动天赋型人才研究对象。
1.2、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
运动天赋型人才档案是指运动天赋型人才在训练、比赛、工作、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图片和实物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原始记录。这类档案是运动天赋型人才人生轨迹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了运动天赋性人才人事档案、涉及或针对他们的文书档案、名人档案、私人档案等内容。笔者选取了江苏省100名世界冠军进行了档案工作调研与考察,限于篇幅,本文内容仅针对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
2、江苏省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情况
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收集与管理的运动天赋型人才资料。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2.1、档案建立时间
体育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运动员进入优秀运动队开始为运动员建立人事档案。初始档案是他们进队过程中形成的试训协议书(表)、试训审批表、选招测试评分表、招收运动员审批表、聘用合同书、入队诚信承诺书、政审表、体检表等资料。
2.2、档案管理者
2008年以前,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由各个训练单位保管。2008年开始新进省队运动员人事档案由江苏省体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所以目前江苏省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有的在训练单位,有的在省体育人才交流中心。而进入国家队试训或正式队员,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国家队,有的在原训练基地,有的在省体育人才交流中心。世界冠军退役待安置、出访、因私出国等期间,其人事档案保持原状态。只有到新的单位或岗位后,人事档案随即转递到新单位。
2.3、档案内容分类
运动天赋型人才人事档案内容分类是按照《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分为十大点。一是履历表材料,主要有“运动员登记表”和“退役运动员登记表”两种表格;二是自传材料,这个几乎是空白,没有发现有“运动员自传”等材料;三是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主要是历年的“年度考核表”,还有个别运动员上学期间“在校现实表现”材料;四是学历、培训、专业技术材料,主要有运动员上学形成的“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位表”等和“运动等级材料”;五是政历审查材料,主要是进队和入党的政审、更改或姓名认定、工龄认定等情况材料;六是党团材料,主要是入党、团组织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主要是记功登记表、奖励审批表、新长征突击手表彰人选申报表、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