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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前期,实行虚封爵制,其中王爵是最高等级的爵位。当时国家使受封诸王的后世可以继承王爵。然而,由于对异姓诸王爵位实行降爵继承以及诸王犯罪夺爵和无后嗣继承,因此,并非国家所封的所有王爵都能够为后世继承。北魏国家对为后世继承的王爵实行了嫡长子与非嫡长子继承并行的措施,保证了王爵传承的稳定。同时,还实行了一些特殊继承做法,如过继、复爵、绍封。但这些做法只是对王爵正常继承制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