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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以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的部分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年8月,公安部政治部下发和实施了《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试点专业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了明确方向和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