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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象68例2000—2006年西宁地区门诊弱视治疗患儿,年龄3~8岁,其中男性28例,女性40例。采用复方托吡卡胺眼药水散瞳,2h内滴4~5次。本病诊断标准采用带状光剪影镜剪影屈光度在1~3D,矫正视力〈0.9,眼底无器质性病变;眼位检查:常规遮盖法检查不出明显眼位偏斜,特殊检查可发现斜视角一般〈12°且有中心性抑制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