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兽药残留事件、“瘦肉精”事件、食品中毒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畜禽疾病是影响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质量的主要原因,科学、合理、安全地使用兽药,不但能及时预防、治疗、控制畜禽疾病,提高农户养殖效益,而且对积极控制和减少药物残留,提高动物产品品质,生产绿色食品等具有重要意义。
1. 对于疾病的防治应树立正确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于畜禽养殖,要从控制环境出发,切实做好产地环境建设、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消毒措施落实、种畜禽引进、免疫程序制定等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预防,对病畜禽及时采取隔离和扑杀等措施,防止疫病扩散和传播。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坚持自繁自养,尽可能地避免疫病传入,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
2. 坚持“对症用药、对因治疗”的原则。不同的疾病使用不同的药物,同一种疾病不能长期使用一种药物治疗。当疾病发生时,要根据饲养条件、生产性能、流行病学、临床症状、解剖变化、实验室检验结果等综合分析,搞清病因,做出准确的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有针对性地选择药物,彻底杜绝滥用药物和无病用药现象。在掌握本场疾病种类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用药方案,做到药物的科学使用。
3. 国家已制定了兽药禁用清单,畜禽饲养者应严格遵守。这些禁用兽药包括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氯丙嗪等。出口畜禽产品的禁用兽药范围更大,如欧洲允许使用的抗生素只有莫能霉素、盐霉素和黄霉素。
4. 充分考虑药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用药途径。口服(拌料、饮水或直接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用药方法可因畜禽种类、具体病症及不同药物而定。如消化道疾病一般多口服用药,苦味健胃药如龙胆酊等,只有通过口服的途径,才能起到健胃的作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口服用药不能吸收,不能用作其他系统和全身性感染。家禽多采用饮水或拌料的方式给药,疫苗则根据免疫程序和具体疫病,使用滴鼻点眼、饮水或肌注等不同方法。内服能吸收的药物,可以用于全身感染,内服不能吸收的药物,如硫酸黏杆菌素等,只能用于胃肠道感染。治疗脑部感染时应首选磺胺嘧啶钠。发病畜禽食欲下降或废绝时,口服给药不能使血中达到药物的有效浓度,影响治疗效果,此时宜选择注射药物。
5. 注意治疗用药的剂量、疗程和休药期的长短。如磺胺类药物,首次应用要加大剂量,以后根据机体血中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合理安排用药次数、剂量及疗程。有些药物的剂量不同,药理作用也不同,如大黄片小剂量使用时有健胃作用,大剂量使用时则起缓泻的作用。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掌握药物的剂量。处理一般感染时,不要盲目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是严重的全身感染,在最初的治疗阶段(1~2天内)可适当加大剂量,而后再给予正常量,有利于控制感染,减少损失。疗程的确定与感染性质有关,对于急性感染,当给药后死亡明显减少、群体整体状态好转后,再继续给药2~3个疗程。对常规畜禽疾病来说,一个疗程一般为3~5天,预防用药时,7~10天为一疗程。注意药物的休药期,如使用伊维菌素驱虫,屠宰前休药期至少为牛28天、羊8天、猪5天。在屠宰前休药的同时,有些药物在动物的某一生长阶段不可使用,如蛋鸡产蛋期禁用洛克沙胂、莫能菌素钠、马杜霉素、尼卡巴嗪和乙氧酰胺苯甲酯。
6. 注意动物的种属、不同年龄段差异。猪、犬属于易呕吐的动物,在猪、犬发生毒物中毒的初期,可选用催吐药,但马属动物不易呕吐,故不能投喂催吐药。幼龄及老龄动物对药物反应较为敏感,用药量要低于成年动物。
7. 在使用抗菌药物时,最好根据药敏试验选择用药,以提高药物的疗效。药物选择是否合适,应以治疗效果为依据,发病畜(禽)群用药1~2天后,死亡明显减少,动物精神、食欲好转或新发病例不再出现,均反应了药物治疗效果,否则说明药物选择不当,应及时换药。
8. 临床上对严重感染,混合感染及为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而常联合使用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应首先明确病原菌的种类,然后从药物本身考虑药物之间的理化性质、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等相互关系,才可确定联合用药的种类、配比、用量及疗程,更需得出疗效的确切证据,还要注意同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造成积累性中毒。如阿莫西林与庆大霉素或奈替米星联合,既能维持疗效,又能减少氨基糖苷类在体内的蓄积,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氟喹诺酮类药物与青霉素类、氨基苷类、四环素类、磺胺类联用有协同作用。药物联用要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如口服活菌制剂时应禁用抗菌药物和吸附剂;磺胺类药物与维生素C合用,会产生沉淀;鱼腥草注射液不宜与丁胺卡那注射液联合应用。由于中药成分复杂,中西药配伍难度大,故中药制剂应尽量单独使用。此外,卡那霉素、甲砜霉素、痢特灵、磺胺类、糖皮质激素类(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等可影响疫苗免疫效果,免疫前后3~5天应避免使用。
9. 交叉轮换用药,改变动物机体单一用药而产生的抗药性,降低耐药菌株的发生率。轮换用药的原则是替换药物之间不能有交叉耐药性,其化学结构不能相似,作用方式不要相同,药物的作用峰期也不要相同。一般应有3~4种以上的药物轮换使用。
10. 药物对机体能产生预防和治疗作用,同时也会出现不良反应。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可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作用;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的毒性反应;草食动物长期内服广谱抗生素时发生的二重感染,某些抗生素、磺胺类等对动物个体过敏体质引起的过敏反应等。要正确认识药物作用的两重性,安全使用药物。
(作者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技术学院 邮编:277102)
1. 对于疾病的防治应树立正确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于畜禽养殖,要从控制环境出发,切实做好产地环境建设、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消毒措施落实、种畜禽引进、免疫程序制定等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预防,对病畜禽及时采取隔离和扑杀等措施,防止疫病扩散和传播。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坚持自繁自养,尽可能地避免疫病传入,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
2. 坚持“对症用药、对因治疗”的原则。不同的疾病使用不同的药物,同一种疾病不能长期使用一种药物治疗。当疾病发生时,要根据饲养条件、生产性能、流行病学、临床症状、解剖变化、实验室检验结果等综合分析,搞清病因,做出准确的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有针对性地选择药物,彻底杜绝滥用药物和无病用药现象。在掌握本场疾病种类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用药方案,做到药物的科学使用。
3. 国家已制定了兽药禁用清单,畜禽饲养者应严格遵守。这些禁用兽药包括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氯丙嗪等。出口畜禽产品的禁用兽药范围更大,如欧洲允许使用的抗生素只有莫能霉素、盐霉素和黄霉素。
4. 充分考虑药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用药途径。口服(拌料、饮水或直接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用药方法可因畜禽种类、具体病症及不同药物而定。如消化道疾病一般多口服用药,苦味健胃药如龙胆酊等,只有通过口服的途径,才能起到健胃的作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口服用药不能吸收,不能用作其他系统和全身性感染。家禽多采用饮水或拌料的方式给药,疫苗则根据免疫程序和具体疫病,使用滴鼻点眼、饮水或肌注等不同方法。内服能吸收的药物,可以用于全身感染,内服不能吸收的药物,如硫酸黏杆菌素等,只能用于胃肠道感染。治疗脑部感染时应首选磺胺嘧啶钠。发病畜禽食欲下降或废绝时,口服给药不能使血中达到药物的有效浓度,影响治疗效果,此时宜选择注射药物。
5. 注意治疗用药的剂量、疗程和休药期的长短。如磺胺类药物,首次应用要加大剂量,以后根据机体血中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合理安排用药次数、剂量及疗程。有些药物的剂量不同,药理作用也不同,如大黄片小剂量使用时有健胃作用,大剂量使用时则起缓泻的作用。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掌握药物的剂量。处理一般感染时,不要盲目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是严重的全身感染,在最初的治疗阶段(1~2天内)可适当加大剂量,而后再给予正常量,有利于控制感染,减少损失。疗程的确定与感染性质有关,对于急性感染,当给药后死亡明显减少、群体整体状态好转后,再继续给药2~3个疗程。对常规畜禽疾病来说,一个疗程一般为3~5天,预防用药时,7~10天为一疗程。注意药物的休药期,如使用伊维菌素驱虫,屠宰前休药期至少为牛28天、羊8天、猪5天。在屠宰前休药的同时,有些药物在动物的某一生长阶段不可使用,如蛋鸡产蛋期禁用洛克沙胂、莫能菌素钠、马杜霉素、尼卡巴嗪和乙氧酰胺苯甲酯。
6. 注意动物的种属、不同年龄段差异。猪、犬属于易呕吐的动物,在猪、犬发生毒物中毒的初期,可选用催吐药,但马属动物不易呕吐,故不能投喂催吐药。幼龄及老龄动物对药物反应较为敏感,用药量要低于成年动物。
7. 在使用抗菌药物时,最好根据药敏试验选择用药,以提高药物的疗效。药物选择是否合适,应以治疗效果为依据,发病畜(禽)群用药1~2天后,死亡明显减少,动物精神、食欲好转或新发病例不再出现,均反应了药物治疗效果,否则说明药物选择不当,应及时换药。
8. 临床上对严重感染,混合感染及为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而常联合使用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应首先明确病原菌的种类,然后从药物本身考虑药物之间的理化性质、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等相互关系,才可确定联合用药的种类、配比、用量及疗程,更需得出疗效的确切证据,还要注意同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造成积累性中毒。如阿莫西林与庆大霉素或奈替米星联合,既能维持疗效,又能减少氨基糖苷类在体内的蓄积,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氟喹诺酮类药物与青霉素类、氨基苷类、四环素类、磺胺类联用有协同作用。药物联用要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如口服活菌制剂时应禁用抗菌药物和吸附剂;磺胺类药物与维生素C合用,会产生沉淀;鱼腥草注射液不宜与丁胺卡那注射液联合应用。由于中药成分复杂,中西药配伍难度大,故中药制剂应尽量单独使用。此外,卡那霉素、甲砜霉素、痢特灵、磺胺类、糖皮质激素类(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等可影响疫苗免疫效果,免疫前后3~5天应避免使用。
9. 交叉轮换用药,改变动物机体单一用药而产生的抗药性,降低耐药菌株的发生率。轮换用药的原则是替换药物之间不能有交叉耐药性,其化学结构不能相似,作用方式不要相同,药物的作用峰期也不要相同。一般应有3~4种以上的药物轮换使用。
10. 药物对机体能产生预防和治疗作用,同时也会出现不良反应。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可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作用;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的毒性反应;草食动物长期内服广谱抗生素时发生的二重感染,某些抗生素、磺胺类等对动物个体过敏体质引起的过敏反应等。要正确认识药物作用的两重性,安全使用药物。
(作者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技术学院 邮编:27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