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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刊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