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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上个世纪以来,从赵元任先生提出“鸡不吃了”歧义现象这一典型例子后,很多学者都对这一语言现象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分别从语法、词汇、语境等各个角度分别解释这一现象,最终并没有能提出很好的解决办法,本文试图从多个角度进行整合,希望能为现代汉语歧义现象研究提供一点帮助。
关键词:歧义现象;多角度;分析整合
作者简介:刘智力(1992-),男,汉,山东临沂人,广西民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4--01
王士元先生曾说过:“语言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这说明很多年来语言一直在不停地变化中,歧义现象也就随之而来。对歧义的定义学术界单纯定义就有不下二十种,这从各个方面反映了歧义问题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很难去解释清楚;另外,这也反映了很多學者对歧义现象研究的角度和方法也不同。近年来 ,诸多学科领域的不少学者对歧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到目前为止,歧义研究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尚未妥善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认为可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语法角度
很多语言学大家经常提到的一个经典的例子便是“鸡不吃了”,这也是每个学语言学语法角度专业的人耳熟能详的例子。首先,我们从形式上来看,这个句子的歧义,主要是“鸡”和“吃”之间的句法关系不同造成的。在这个句子里边“鸡”有两种语义成分,其一是“鸡”可以作为“吃”这个动作的发出者,那么,第二种句法成分是“鸡”也可以是“吃”这个动作的受事。例如“狼不吃鸡了”等。我们可以通过具体的例子来探讨这个句式的歧义现象,分析其歧义的形成机制。请看以下两种句式:
(1)鸡不吃食了。
(2)狼鸡不吃了。
从这两个例句我们可以这样看,“鸡不吃了”分别是例(1)和例(2)的句法省略格式,先看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省略句,其中省略了一个施事名词或者是受事名词,因此造成了这个句子中动名关系之间的句法关系发生含混,从而造成歧义。如果我们对其进行分析,在动词和名词之间插入一个名词,这样就可以解释名词“鸡”和动词“吃”的语义关系了,就像例(1),我们在中间插入一个“食”字,这样很明显的就可以知道,这里的“鸡”是施事,“食”是受事。再看例(2),在“鸡”的前面,加上一个施事名词“狼”,这样我们就很清楚的看出来这里的“鸡”变成了受事。这里我们用的是添加的方法辨别歧义。
这一角度是最为普遍的,也是赵元任先生最早提出来的。就是从施事和受事的角度进行分析。“鸡不吃了”,首先就是鸡作为施事,意思是“鸡不吃食儿了”。第二种就是作为受事,意思是鸡作为菜“不吃鸡了”。“鸡不吃了”这一句式是否有歧义,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按“NP不V了”(NP代表名词语,V代表动词)这种句式所造成的句子里,NP与V之间是否既可以理解为“施事—动作”语义关系,又可以理解为“受事—动作”语义关系。如果按“NP不V了”这一句法格式造出的句子,其NP与V之间可以作两种语义关系理解,这样的句子就可能会有歧义。
二、词汇角度
词汇角度具体说从“词的词义延伸”的角度加以解释,这里引用王士元教授的一段话进行解释:
从词汇的角度看来,还有一个因素,就是“鸡”这个词的语义延伸。“鸡”既能用来代表一种家禽,也能代表家禽的肉。同样的,也可以说“鱼不吃了”有歧义,因为“鱼”可以指一种动物,也可以指这种动物的肉。但是,如果说“牛不吃了”或者“马不吃了”,就没有这样的歧义了,因为“牛”和“马”只能指动物,而不能指这些动物的肉例如,能说“我们今天吃鸡”或者“我们今天吃鱼”,但是不说“我们今天吃牛”而要说“我们今天吃牛肉”。有些语言就是用不同的词来表达动物与肉。
三、语境角度
众所周知,言语交际活动是由发话者 (说写者 )和受话者(听读者 )参与的双边活动。歧义是相对于受话者的理解而言的,没有受话者的理解就无所谓意义,更谈不上歧义。
理解是一解还是多解来判断是否歧义,而不能以“同一语言形式表达几种不同意义”来界定歧义,如上所述,歧义是在交际中产生的,而任何交际活动都离不开语境,所以考察歧义现象必须考虑语境因素的影响。
前面我们说引用王士元教授到“鸡不吃了”可以有歧义,“老虎不吃了”,“狮子不吃了”就没有歧义了,原因是“牛”和“马”只能指动物,而不能只动物的肉。在这里我们应该提出疑问,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今天牛不吃了,吃羊”在这句话中我们还会觉得有歧义吗?我们能够非常清楚地知道这里说的“牛不吃了”就是指的牛肉,所以这是王士元先生考虑不周到的地方。就是没有考虑到语境的角度。
四、总结
以上在前人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分别解释了容易产生歧义的原因并且进行总结。以上事实也告诉我们,对于学者专家、学术权威的论著我们也要好好地去研究,学习是一方面,但不能一味的盲目崇拜,要有自己的思想和批判的思维去看他们的研究成果。同时,我们在做研究时,要不断地拓宽自己的眼界,不能只是从一个角度去分析,要从多个角度去分析去探索,这样才能全面透彻的分析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士元.语言是一个复杂系统[J].清华大学学报,2006(05).
[2]刘兴林.歧义的语境解读[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6(09).
[3]陆俭明.对“鸡不吃了”歧义现象再解释[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06).
[4]李学军.“鸡不吃了”类歧义句的语用认知阐释[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09).
[5]邵敬敏.“语义语法”说略[J].暨南学报,2004(01).
[6]朱德熙.现代汉语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关键词:歧义现象;多角度;分析整合
作者简介:刘智力(1992-),男,汉,山东临沂人,广西民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4--01
王士元先生曾说过:“语言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这说明很多年来语言一直在不停地变化中,歧义现象也就随之而来。对歧义的定义学术界单纯定义就有不下二十种,这从各个方面反映了歧义问题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很难去解释清楚;另外,这也反映了很多學者对歧义现象研究的角度和方法也不同。近年来 ,诸多学科领域的不少学者对歧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到目前为止,歧义研究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尚未妥善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认为可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语法角度
很多语言学大家经常提到的一个经典的例子便是“鸡不吃了”,这也是每个学语言学语法角度专业的人耳熟能详的例子。首先,我们从形式上来看,这个句子的歧义,主要是“鸡”和“吃”之间的句法关系不同造成的。在这个句子里边“鸡”有两种语义成分,其一是“鸡”可以作为“吃”这个动作的发出者,那么,第二种句法成分是“鸡”也可以是“吃”这个动作的受事。例如“狼不吃鸡了”等。我们可以通过具体的例子来探讨这个句式的歧义现象,分析其歧义的形成机制。请看以下两种句式:
(1)鸡不吃食了。
(2)狼鸡不吃了。
从这两个例句我们可以这样看,“鸡不吃了”分别是例(1)和例(2)的句法省略格式,先看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省略句,其中省略了一个施事名词或者是受事名词,因此造成了这个句子中动名关系之间的句法关系发生含混,从而造成歧义。如果我们对其进行分析,在动词和名词之间插入一个名词,这样就可以解释名词“鸡”和动词“吃”的语义关系了,就像例(1),我们在中间插入一个“食”字,这样很明显的就可以知道,这里的“鸡”是施事,“食”是受事。再看例(2),在“鸡”的前面,加上一个施事名词“狼”,这样我们就很清楚的看出来这里的“鸡”变成了受事。这里我们用的是添加的方法辨别歧义。
这一角度是最为普遍的,也是赵元任先生最早提出来的。就是从施事和受事的角度进行分析。“鸡不吃了”,首先就是鸡作为施事,意思是“鸡不吃食儿了”。第二种就是作为受事,意思是鸡作为菜“不吃鸡了”。“鸡不吃了”这一句式是否有歧义,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按“NP不V了”(NP代表名词语,V代表动词)这种句式所造成的句子里,NP与V之间是否既可以理解为“施事—动作”语义关系,又可以理解为“受事—动作”语义关系。如果按“NP不V了”这一句法格式造出的句子,其NP与V之间可以作两种语义关系理解,这样的句子就可能会有歧义。
二、词汇角度
词汇角度具体说从“词的词义延伸”的角度加以解释,这里引用王士元教授的一段话进行解释:
从词汇的角度看来,还有一个因素,就是“鸡”这个词的语义延伸。“鸡”既能用来代表一种家禽,也能代表家禽的肉。同样的,也可以说“鱼不吃了”有歧义,因为“鱼”可以指一种动物,也可以指这种动物的肉。但是,如果说“牛不吃了”或者“马不吃了”,就没有这样的歧义了,因为“牛”和“马”只能指动物,而不能指这些动物的肉例如,能说“我们今天吃鸡”或者“我们今天吃鱼”,但是不说“我们今天吃牛”而要说“我们今天吃牛肉”。有些语言就是用不同的词来表达动物与肉。
三、语境角度
众所周知,言语交际活动是由发话者 (说写者 )和受话者(听读者 )参与的双边活动。歧义是相对于受话者的理解而言的,没有受话者的理解就无所谓意义,更谈不上歧义。
理解是一解还是多解来判断是否歧义,而不能以“同一语言形式表达几种不同意义”来界定歧义,如上所述,歧义是在交际中产生的,而任何交际活动都离不开语境,所以考察歧义现象必须考虑语境因素的影响。
前面我们说引用王士元教授到“鸡不吃了”可以有歧义,“老虎不吃了”,“狮子不吃了”就没有歧义了,原因是“牛”和“马”只能指动物,而不能只动物的肉。在这里我们应该提出疑问,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今天牛不吃了,吃羊”在这句话中我们还会觉得有歧义吗?我们能够非常清楚地知道这里说的“牛不吃了”就是指的牛肉,所以这是王士元先生考虑不周到的地方。就是没有考虑到语境的角度。
四、总结
以上在前人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分别解释了容易产生歧义的原因并且进行总结。以上事实也告诉我们,对于学者专家、学术权威的论著我们也要好好地去研究,学习是一方面,但不能一味的盲目崇拜,要有自己的思想和批判的思维去看他们的研究成果。同时,我们在做研究时,要不断地拓宽自己的眼界,不能只是从一个角度去分析,要从多个角度去分析去探索,这样才能全面透彻的分析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士元.语言是一个复杂系统[J].清华大学学报,2006(05).
[2]刘兴林.歧义的语境解读[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6(09).
[3]陆俭明.对“鸡不吃了”歧义现象再解释[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06).
[4]李学军.“鸡不吃了”类歧义句的语用认知阐释[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09).
[5]邵敬敏.“语义语法”说略[J].暨南学报,2004(01).
[6]朱德熙.现代汉语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