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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作为英美法系证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区别于大陆法系证据法的显著特征之一。传闻证据在英美法庭上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但是其中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情形之一“违反利益的陈述”却可以作为例外而具有可采性。本文以《加拿大证据法典》中的两个案例为切入点,探讨“违反利益的陈述”的传闻证据为什么可以被采用的原因,进而说明其适用的理论基础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