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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历史上,曾是古代丝绸之路的中枢地段,也是东西方多个文明体系汇聚交融的地區。新疆地域辽阔,多元文化聚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辉煌璀璨的优秀文化,留下了大量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交河故城、楼兰古城、尼雅遗址、克孜尔石窟、苏巴什佛寺,犹如粒粒珍珠洒落在古老的丝绸之路沿线,彰显着东西方文化交流和商贸往来的魅力;北庭西大寺、哈密回王墓、艾提尕尔清真寺、阿巴和加麻扎、昭苏圣佑庙等镶嵌天山南北,显示着多民族、多宗教和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长城烽燧、昭苏格登碑宛若不朽的精神记忆,反映着新疆各族人民世代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信念;吐鲁番坎儿井、屯垦戍边、钻井油田等大批文物遗迹,展现着各族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历史长卷。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區已登记的文物点达9000余处,其中第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8处、自治區级文物保护单位373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789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4座。各级各类博物馆71座,各类文博单位文物藏品总量近12万件。这些文化遗产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中华文明的真实写照和历史见证。保护新疆文物,对于改善新疆生态环境、优化城乡面貌、彰显地域魅力、改善人民生活,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區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广大文物工作者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标志着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各项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一年多来,国家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集全国文博系统之力谋划和推进新疆文物事业科学发展,并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援疆措施,为新疆文物事业的大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文博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抓住新疆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全力支持新疆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新疆文物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支持新疆文物工作,要站在促进新疆发展稳定的高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紧抓住新疆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全面推进新疆文物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安全防护保障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特色博物馆建设工程、文物宣传舆论阵地工程,努力实现新疆文化遗产事业跨越式发展。
新形势下支援新疆文物事业加快发展的任务和目标是:
——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物安全防范、科技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文物保护的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保障设施明显改善;博物馆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的发展路子。
——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新疆文物保护特点和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文物保护管理体系;文化权益保障体系;科技和人才队伍体系;使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新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把握好几条基本原则:
——依法保护,科学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遵循新疆文物工作自身规律,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支援新疆开展文物抢救保护工作,从整体上提升新疆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水平,推进新疆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统一;坚持文物保护和促进发展相统一;坚持民族传统工艺抢救保护和民族优秀文化传承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促进文物保护區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改善,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把新疆文物保护作为全国文物工作的重要环节,着力推进项目规划的立项实施,着力解决制约新疆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长远性和基础性问题,着眼长远,集中力量,确定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带动新疆文物保护全面发展。
——建立健全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民族分布状况和城乡人口规划,统筹全區文物资源,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服务优良的新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面向文物工作一线、面向文物科技保护前沿,通过在职培训、资质认定,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文物科技保护创新工程,加快新疆文物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与新疆文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有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全国文物系统的大力支持,相信新疆广大文物工作者一定能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區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广大文物工作者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标志着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各项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一年多来,国家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集全国文博系统之力谋划和推进新疆文物事业科学发展,并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援疆措施,为新疆文物事业的大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文博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抓住新疆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全力支持新疆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新疆文物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支持新疆文物工作,要站在促进新疆发展稳定的高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紧抓住新疆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全面推进新疆文物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安全防护保障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特色博物馆建设工程、文物宣传舆论阵地工程,努力实现新疆文化遗产事业跨越式发展。
新形势下支援新疆文物事业加快发展的任务和目标是:
——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物安全防范、科技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文物保护的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保障设施明显改善;博物馆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的发展路子。
——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新疆文物保护特点和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文物保护管理体系;文化权益保障体系;科技和人才队伍体系;使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新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把握好几条基本原则:
——依法保护,科学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遵循新疆文物工作自身规律,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支援新疆开展文物抢救保护工作,从整体上提升新疆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水平,推进新疆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统一;坚持文物保护和促进发展相统一;坚持民族传统工艺抢救保护和民族优秀文化传承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促进文物保护區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改善,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把新疆文物保护作为全国文物工作的重要环节,着力推进项目规划的立项实施,着力解决制约新疆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长远性和基础性问题,着眼长远,集中力量,确定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带动新疆文物保护全面发展。
——建立健全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民族分布状况和城乡人口规划,统筹全區文物资源,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服务优良的新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面向文物工作一线、面向文物科技保护前沿,通过在职培训、资质认定,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文物科技保护创新工程,加快新疆文物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与新疆文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有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全国文物系统的大力支持,相信新疆广大文物工作者一定能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