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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未对反垄断公益诉讼明确规定。而在市场经济下,基于对违法垄断行为的危害性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维护公益性的目标以及检察机关通过检查监督维护公共利益方式的理解,检察机关提起反垄断公益诉讼具有客观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根据反垄断公益案件类别不同,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或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行使检察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