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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地处浙西南,境内村庄小、多、散,人口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当落后,严重阻碍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此外,该县位于浙闽隆起区,地形条件复杂,岩石风化严重,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台风、暴雨、泥石流等频频发生,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6处,需防治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涉及人口2607人。长期以来,山区农民要求下山转移、避险的愿望十分强烈。
事实上,云和县境内高山多、库区广,生态敏感性强,生态移民的要求也已逐步凸现。
2008年3月,云和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7件关于要求整村搬迁的建议。建议指出,2005年出台的《云和县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实施办法》帮助2894户1.02万人告别深山,搬进城镇实现了脱贫致富。但尚未转移下山的农民底子薄、就业难、顾虑多,且土地承包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宅基地流转等都还存在体制机制上的束缚,大部分有购房(建房)意愿的下山转移对象难以实现下山转移。
建议强调,针对困难群众下山转移难和相关政策无法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重點扶持居住在高山远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水库库区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地区的山区农民,有计划地向县城、建制镇、公路沿线行政村等基础设施较完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转移。
该县人大常委会将金建忠等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要求对山区、自然灾害区等恶劣地区村庄整体搬迁进行扶持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办理结果:五年规划应运而生 多项举措确保实施
建议交办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农民下山转移作为“创业创新”、优化人口产业布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来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香环对此建议亲自督办,他深入乡镇、农户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多次到办理部门听取情况汇报,并实地视察工程建设情况。
2008年6月,云和县政府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以及19名来自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山远山偏远山村农民代表举行公开听证会,对《云和县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当年,便实现下山转移群众2700人,其中29个村庄实现整村搬迁。
2009年5月,经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以高山远山、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自然村整村搬迁为重点的农民下山转移五年规划,新鲜“出炉”。根据规划,2008年至2012年,全县将搬迁2300户8100人。
同时,针对群众顾虑较多的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等问题,云和县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确保转移农民“下得来”、“稳得住”、“富得起”。
新政策规定,原有承包土地、山林的有关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按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以租赁、转包、入股、委托管理等形式,进行土地、山林使用权的流转。同时,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建设补偿机制,鼓励下山转移农民返乡开发经济林和封山育林,兴建山上“绿色银行”。
而下山转移安置小区的建设用地指标,政府将优先予以保障。地质灾害紧急避险安置用地,允许先使用、后补批。另外,将农民建新房与拆旧房结合起来,加强宅基地复垦,解决建新房用地指标。
为解决下山群众的后顾之忧,云和县政府还规定,实施搬迁规划的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下山转移,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同时,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返则返”的原则,减免一切可以减免的规费,减轻农民负担。公安、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则就下山转移农民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以及弱势群体等方面制定专门优惠政策,使之享受当地村民(居民)同等待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事实上,云和县境内高山多、库区广,生态敏感性强,生态移民的要求也已逐步凸现。
2008年3月,云和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7件关于要求整村搬迁的建议。建议指出,2005年出台的《云和县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实施办法》帮助2894户1.02万人告别深山,搬进城镇实现了脱贫致富。但尚未转移下山的农民底子薄、就业难、顾虑多,且土地承包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宅基地流转等都还存在体制机制上的束缚,大部分有购房(建房)意愿的下山转移对象难以实现下山转移。
建议强调,针对困难群众下山转移难和相关政策无法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重點扶持居住在高山远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水库库区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地区的山区农民,有计划地向县城、建制镇、公路沿线行政村等基础设施较完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转移。
该县人大常委会将金建忠等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要求对山区、自然灾害区等恶劣地区村庄整体搬迁进行扶持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办理结果:五年规划应运而生 多项举措确保实施
建议交办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农民下山转移作为“创业创新”、优化人口产业布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来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香环对此建议亲自督办,他深入乡镇、农户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多次到办理部门听取情况汇报,并实地视察工程建设情况。
2008年6月,云和县政府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以及19名来自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山远山偏远山村农民代表举行公开听证会,对《云和县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当年,便实现下山转移群众2700人,其中29个村庄实现整村搬迁。
2009年5月,经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以高山远山、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自然村整村搬迁为重点的农民下山转移五年规划,新鲜“出炉”。根据规划,2008年至2012年,全县将搬迁2300户8100人。
同时,针对群众顾虑较多的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等问题,云和县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确保转移农民“下得来”、“稳得住”、“富得起”。
新政策规定,原有承包土地、山林的有关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按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以租赁、转包、入股、委托管理等形式,进行土地、山林使用权的流转。同时,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建设补偿机制,鼓励下山转移农民返乡开发经济林和封山育林,兴建山上“绿色银行”。
而下山转移安置小区的建设用地指标,政府将优先予以保障。地质灾害紧急避险安置用地,允许先使用、后补批。另外,将农民建新房与拆旧房结合起来,加强宅基地复垦,解决建新房用地指标。
为解决下山群众的后顾之忧,云和县政府还规定,实施搬迁规划的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下山转移,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同时,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返则返”的原则,减免一切可以减免的规费,减轻农民负担。公安、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则就下山转移农民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以及弱势群体等方面制定专门优惠政策,使之享受当地村民(居民)同等待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