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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明代济南地区历史资料的搜集、统计和分析基础上,研究了该时期济南地区的干旱灾害等级、阶段特征及各等级灾害周期性等问题。结果表明:明代济南地区干旱灾害共发生81次,平均每3.42年发生一次,其中主要以大旱灾为主,占旱灾总数的58%;其次是轻度旱灾,占旱灾总数的16.0%;中度旱灾的发生频率也较高,占旱灾总数的14.8%;特大旱灾发生频率最小,占旱灾总数的11.1%。明代济南地区旱灾总体呈现增加趋势,并可分为4个阶段,其中第1阶段(1368—1419年)和第3阶段(1560—1609年)为旱灾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