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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关于累积投票制立法上的缺陷,使得累积投票制实质上被架空,预期作用被抑制,反而成为股东争权夺利的焦点。在实际操作中,它更有可能被大股东变相规避,沦为大股东掩饰公司表决结果实质不平等的工具。累积投票制对于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用的发挥,仍有待我国公司法律制度、配套措施的完善及具体操作规则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