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吵服务”悖德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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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张“专业代吵服务”的聊天截图,在微信群流传,聊天记录显示,专业代吵“普通话100元一次,包吵赢”,而贵州、四川、重庆的则不接单,商家调侃“吵不赢”。对于此事,不少人笑言不过是段子而已,不过有媒体记者搜索发现,在淘宝上,与此相关的业务并不少,同时该“商品”被以5元到200元或者更高的价格,挂在了商品展示页面。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日趋发展,近年来的网上“代理”业务大行其道,比如,“代行孝”、“代扫墓”、“代哭丧”、“代考”、“代跑”等。似乎只要有需要、有钱赚,便没有什么不能取而“代”之。这不,连“吵架”、“骂人”都成为了赚钱牟利的商机。人们也许会对当下的“无处不商机”深感惊奇,但此等代理业务可能面临违法悖德的风险不可小觑。
  首先,从法理上讲,“代吵服务”是一种无效合同。商家与买家之间的交易行为,既有市场个体间的服务关系,更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早已为合同签订与履行规定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就包括“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的要求;第五十二条更为“合同无效”列举出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内的五种情形。以骚扰、辱骂为主要方式的“代吵服务”,显然违反了和谐社会应有公序良俗,当属无效合同。
  同时,查阅我国《民法通则》,其中第五十八条也将“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并明确指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代吵服务”损害的是正常有序的社会秩序,显然应归属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民事行为”。
  更为重要的, 在这种服务下,商家与他人骂架,辱骂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也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频繁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甚至侮辱、诽谤他人的情况,则是违法行为,甚至有可能涉嫌犯罪。如果以此牟利,其所得也属于违法所得。
  其次,从社会伦理论,“代吵服务”也是一种旨在升级、扩大纠纷的不文明、不道德之举。常言道,“有理不在高言”。商家经营讲求的是和气生财。即便是发生矛盾纠纷,也需要在有理、有利、有节的理性与文明状态下“有话好好说”,必要时甚至可以诉诸于法律解决。“高言”尚不足提倡,“吵架”如何能解决问题?“代吵服务”是以一种不理智、不友好、不尊重、不道德的意气用事方式,复杂纠纷、升高对立、制造事端、扰乱秩序,其结果必然是对人、对己、对社会有害无益。
  遏制“代吵服务”蔓延,需要商家提升守法律、遵道德、讲文明的经营素质,莫以“骂到他怀疑人生”的“技术过硬”引以为荣,更当为自己悖德违法的无知、无智、无耻而感到羞愧;网络管理也需对这种公然宣扬“代吵服务”的行为严格审查,依法取缔;广大网民也当履行好维护秩序、廓清环境的网络监督职责,相关执法人员更要忠于職守、敢于出手,依法惩戒“代吵”行为,让交易双方都付出得不偿失的违法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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