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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为研究对象,以文献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从“法的一般精神”切入,通过梳理文章内在逻辑,探究“民族一般精神”中蕴含的立法观,其中重点探讨政体性质与政体原则中的“一般精神”所孕育的立法原则;以及法与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因地制宜”式立法观,最终明晰孟德斯鸠追求的法律终极目标——“适当适时适度”式立法.在当今各种新兴事物与复杂法律主体繁出的社会变革时代,理性探讨与解读孟德斯鸠的立法理论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