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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襄樊市1990-1999年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分析表明:10年间平均死亡率为52.17/10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构成孕产妇死亡的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后出血、妊高征、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肝病,占全部死亡的86.51%,且前5位死因变化趋势不大,可避免的死亡占88.12%。对构成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干预措施,以降低其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