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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制造业水平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制造的丰富产品正不断受到海外买家的关注,不少产品在质量上能与国外同类产品媲美,价格却大大低于国外产品。为此,我国已经逐渐成为了众多海外买家的采购源地,其中不乏法国买家的身影,而法国政府采购作为法国跨国采购的重要组成,近年来不断发展,采购范围越来越广,规模也日益扩大。
采购制度和法律法规健全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法国的政府采购完全开放,允许世界各国的企业参与法国政府采购的市场竞争。而且,法国政府具有完善透明的采购制度和健全的法律法规。采购制度基本内容包括提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由专人负责对外发布公告、决定中标供应商和签署采购合同,遵循法定程序等。法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由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欧盟协议和本国的法律法规组成。《政府采购协议》是适应实现和扩大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要求而产生的,其宗旨是消除针对外国货物、服务和供应商的歧视,增强透明度。欧盟协议有关规定在招标程序方面,更强调透明的原则,成员国在规定的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官方媒体上公告,如果采购项目是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规定的项目,在公告中必须注明,要广泛告知供应商,让竞争机制充分体现。法国本国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国家、企业或个人,如果认为法国的政府采购存在不公平的行为,都可以向法国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政府采购事项。
法国政府采购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机制,尽管其不存在国籍要求,但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对欧盟企业有一些优惠的待遇,如能源和交通等领域。非欧盟企业与欧盟企业的竞争差价小于3%时,非欧盟企业的竞标将可能被拒绝。
采购方式多样
法国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公开招标,即采购实体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邀请招标,又称选择性招标,是对潜在供应商的预先选择。法律规定,采购实体应拥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名单,该名单至少每年公布一次,并说明其有效性和条件。在招标时,需要有5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标,招标才有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互联网上刊登,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也可以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传递。对网上投标,法国实行第三方企业认证的机制,由第三方递交认定书,确认投标商投标的真实性。无纸化操作,缩短了企业递交投标书的期限,网上发布公告更广泛地鼓励竞争,而在网上电子拍卖,大大降低了竞争成本,因此无纸化操作使政府采购更趋公平。
法国的政府采购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政府部门所需的物品,还包括了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等,所有公共机构发生的公共合同都列入公共采购的范围。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部门,不仅是政府部门,还包括所有的公共部门,如公共交通、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等,同时国有制的工商企业,如铁路运输、供水、电力和邮电等,也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通用目录信息透明
采购人在发布公告时,为了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消除各成员国间的语言障碍,在描述采购标的时必须参照使用目录代码,即《通用政府采购词汇目录》(Common Procurement Vocabulary,CPV)。
CPV是对采购物进行的数字代码描述,如消费电子类产品主要属于31000000-6(机器、设备和电子消费品),以及30000000-9(信息产品和办公物资)。法国经济部按产品划分出台了很多采购指南。例如,就消费电子中的计算机产品,指南介绍了计算机的功用、须知和配件等,指出计算机产品要和所在办公环境相适应。针对信息、通讯和视听多媒体等产品采购,指南指出多媒体设备要满足最新需求,行政机构使用新技术设备是国家现代化的要点之一,将有助于削减办公成本,并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用目录不同于我国的《采购目录》。我国的采购目录实质是对政府采购范围的规定,CPV只是用数字代码的方式对采购物进行描述而已,即使是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间接地造成对采购物品的限制,因为其制定得非常细致和具体。
采购制度和法律法规健全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法国的政府采购完全开放,允许世界各国的企业参与法国政府采购的市场竞争。而且,法国政府具有完善透明的采购制度和健全的法律法规。采购制度基本内容包括提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由专人负责对外发布公告、决定中标供应商和签署采购合同,遵循法定程序等。法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由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欧盟协议和本国的法律法规组成。《政府采购协议》是适应实现和扩大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要求而产生的,其宗旨是消除针对外国货物、服务和供应商的歧视,增强透明度。欧盟协议有关规定在招标程序方面,更强调透明的原则,成员国在规定的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官方媒体上公告,如果采购项目是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规定的项目,在公告中必须注明,要广泛告知供应商,让竞争机制充分体现。法国本国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国家、企业或个人,如果认为法国的政府采购存在不公平的行为,都可以向法国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政府采购事项。
法国政府采购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机制,尽管其不存在国籍要求,但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对欧盟企业有一些优惠的待遇,如能源和交通等领域。非欧盟企业与欧盟企业的竞争差价小于3%时,非欧盟企业的竞标将可能被拒绝。
采购方式多样
法国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公开招标,即采购实体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邀请招标,又称选择性招标,是对潜在供应商的预先选择。法律规定,采购实体应拥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名单,该名单至少每年公布一次,并说明其有效性和条件。在招标时,需要有5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标,招标才有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互联网上刊登,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也可以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传递。对网上投标,法国实行第三方企业认证的机制,由第三方递交认定书,确认投标商投标的真实性。无纸化操作,缩短了企业递交投标书的期限,网上发布公告更广泛地鼓励竞争,而在网上电子拍卖,大大降低了竞争成本,因此无纸化操作使政府采购更趋公平。
法国的政府采购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政府部门所需的物品,还包括了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等,所有公共机构发生的公共合同都列入公共采购的范围。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部门,不仅是政府部门,还包括所有的公共部门,如公共交通、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等,同时国有制的工商企业,如铁路运输、供水、电力和邮电等,也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通用目录信息透明
采购人在发布公告时,为了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消除各成员国间的语言障碍,在描述采购标的时必须参照使用目录代码,即《通用政府采购词汇目录》(Common Procurement Vocabulary,CPV)。
CPV是对采购物进行的数字代码描述,如消费电子类产品主要属于31000000-6(机器、设备和电子消费品),以及30000000-9(信息产品和办公物资)。法国经济部按产品划分出台了很多采购指南。例如,就消费电子中的计算机产品,指南介绍了计算机的功用、须知和配件等,指出计算机产品要和所在办公环境相适应。针对信息、通讯和视听多媒体等产品采购,指南指出多媒体设备要满足最新需求,行政机构使用新技术设备是国家现代化的要点之一,将有助于削减办公成本,并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用目录不同于我国的《采购目录》。我国的采购目录实质是对政府采购范围的规定,CPV只是用数字代码的方式对采购物进行描述而已,即使是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间接地造成对采购物品的限制,因为其制定得非常细致和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