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耐克状告阿迪达斯和中国球星郑智共同实施违约行为一案转至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原告耐克诉在2003年至2007年底赞助合同期间,郑智在比赛中使用阿迪达斯的体育用品、参加阿迪达斯品牌宣传活动,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800万元人民币。而围绕2008年的体育明星甚至普通参赛运动员,这场服装秀的争夺远不止耐克、阿迪达斯两个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