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庭前证据交换就是指在人民法院对依法公开审理民事、经济案件,在开庭之前进行的,由案件承办人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就诉讼请求和当事人的确定,所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等问题予以整理的一项庭前证据交换的活动。从审判实践角度出发,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有以下几点好处: 1、要作好相关庭前证据交换的准备工作。一是了解当事人有无申请廷期或中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