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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出现的"被精神病"给社会带来的恐慌,"被精神病"者没有权利,自由、人身都受控,出院很难。因法治不健全的体制下,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围绕权利思维,从医学和法律规范对精神病的诊疗、鉴定、管理,赋予"被精神病"者异议权、自主决定住院权,建立纠错机制、审查程序等,通过可操作性的规制来防止"被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