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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歌功用的理论,自古至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演变,这一过程涉及诗歌的价值取向问题。等级社会的主流思想是从社会治理角度提倡诗歌的,故有关于政治及伦理道德的实用论、教化论;此外,当诗人处于边缘位置时以诗歌作为宣泄内在怨愤的途径,因而产生了关于诗歌创作的抒愤论。到了民主社会,诗歌的功能可从不同角度得以阐释,除了衍化阶级社会中的某些功能之外,更出现了从接受者角度提出的观点,即影响民族感受力的审美论。显然,依据社会文化的演变态势,诗歌功能的指向亦趋多元化;这不仅属于诗歌的外部研究,同时越来越渗透着诗歌内部问题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