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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执政23年,锐意改革,平抑皇族宗室及门阀豪强既得利益阶层,打开了庶族和寒士上升通道,整个社会由此进入良性循环,极大地激发全民创造力,成就了大唐盛世“贞观之治”。
消藩降爵减俸,平抑皇族宗室
在唐立国之初,高祖李渊(李世民的父亲)大封子弟及同姓宗室,其中分封为王的皇室子孙年幼者颇多。皇孙李承宗封为太原王时,才2岁,还有皇孙一出生就封王。据载,李渊广封李姓宗室为郡王者,多达数十人。还授予这些分封各地为王者以兵权,以屏辅王室,同时,还按宗亲血统远近行赏,以壮大自己的政治势力。
李渊为了极力扩大李姓势力,还在制度上规定,凡李姓的官员(即宗姓官),其地位均应在同级官员之上;没有担任职务者,不服徭役;且每州设宗师一人,主要行使监察震慑职能,且成制度化。
为营造清正廉明的官场氛围,李世民继位后先走群众路线,在朝廷广泛展开皇室及同姓宗室存废大讨论。
李世民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封王,继王位者明确降为嗣王,再隔代又降为郡王,所享受食邑等,依次降低。其次,对一些疏远和无功的同姓宗室,各降爵位一级,并减食邑。此举纠正了其父李渊分封过滥的失误。第三,这些王侯,所享食邑的租调不归诸王征收,而改为朝廷的内府供给,这就让这些王侯完全成为有名无实的虚封,虽位高但无权,无法干预地方行政。第四,对皇族宗室严格约束,教育他们奉公守法。对骄奢淫逸之皇子皇孙,剥夺身份治罪。
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四月,李世民将行为乖张屡教不改、且试图谋反的太子李承乾,废为庶人。对常常无理殴打其分封地县令,又不顾农时田猎任意践踏庄稼的第六子李愔,削减一半食邑,并贬到偏远贫瘠的虢州做刺史。此举有效遏制了“太子党”、“官二代”为非作歹,消解民怨。
论功分封朝臣,提升庶族地位
有废,还须有立。贞观元年,唐太宗大封功臣,论功行赏,不计私亲,以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为一等。
淮安王李神通是李世民的叔父,以宗室自居,他说:当年晋阳起兵(指唐高祖李渊起兵反隋)时,我率兵先至长安,现在反以房玄龄、杜如晦等刀笔之吏功居第一,我很是不服。
李世民说:国家大事,赏罚最重要。赏罚分明得当,则无功者自退、为恶者皆惧,所以赏罚不可轻行。今记勋行赏,房玄龄等虽无汗马之劳,然有运筹帷幄、鼎定社稷之功,犹如西汉的萧何,故能功居第一。叔父虽于国为至亲,怎能因私亲泛滥与勋臣同赏?
其他一些本来心有不服者,见李世民的叔父都没有争到功名地位,自然也就不敢再争。此举,不仅有效提升了功臣社会地位,而且在朝廷上下树立赏罚分明的导向。
在初唐,由于门阀氏族(即士族)势力强大长达400年之久,新兴的庶族阶层,虽然因军功或者财富、才气上来,但因出身低微,仍无社会地位。房玄龄、魏徵等大臣虽已为高官,但依然有深深的自卑感,甚至争相出重金,与依然有很高社会地位的士族联姻,以图改换门庭。
唐太宗认为此风不可长,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唐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撰《氏族志》,以便“刊正姓氏”,即对姓氏来一个大洗牌。
重新修訂成的《氏族志》共293姓、1651家,一改过去以豪门世族划分门第等级的旧习,而是按照当世功绩划分。最大改观是把大批没落世族剔除此谱,将新兴庶族族姓列入谱内,在整个社会营造了后代不努力就“富不过二代”的氛围。
废除“九品官人法”,打通上下流动的渠道
当时,唐代还沿用的是“九品官人法”制度选拔人才。
唐太宗完全废除“九品官人法”之选拔人才制度,不仅打破了世家大族掌握政权的惯例,且解决了魏晋至隋初导致社会动荡一大难题。
在完全废除“九品官人法”后,李世民对隋朝已萌芽的科举制度没有照搬,而是顺应时势进行了重大改革。除了考隋朝就有的“明经”科外,还新增了“进士”科,且考试内容和形式更能体现全面评判选拔人才的思路。
首先,考试的重点从“帖经”,即背诵经义,转为考词赋文章,既能检查考生文化基本功是否扎实,又能充分展现其个性才华。
其次,还考“策问”,即时务对策。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一些棘手难题变成考题,让考生应答。
第三,凡考中进士者,还必须经过吏部“身、言、书、判”考试。身,即相貌是否英伟,一身正气,可亲可敬;言,即是否会说话,讲道理,说得通,让人心服口服;书,即书法是否字迹端正清楚,绝不能潦草或龙飞凤舞;判,即批公文、断案子,公文不仅要有文采,且必须合法合理合情,言情并茂,让人看了点头心服口服。
李世民推行完善科举取士制度,打通社会各阶层上下流动的渠道,成为贞观之治一大德政,也是成就盛唐的一个支点。那些门阀士族子弟,不奋进读书,仅仅凭祖荫就能为高官的格局被打破。身份低微或家境贫寒之士人,只要努力学成,德才兼备,知书达理,就能参加科举考试升上来。
(《文史天地》)
消藩降爵减俸,平抑皇族宗室
在唐立国之初,高祖李渊(李世民的父亲)大封子弟及同姓宗室,其中分封为王的皇室子孙年幼者颇多。皇孙李承宗封为太原王时,才2岁,还有皇孙一出生就封王。据载,李渊广封李姓宗室为郡王者,多达数十人。还授予这些分封各地为王者以兵权,以屏辅王室,同时,还按宗亲血统远近行赏,以壮大自己的政治势力。
李渊为了极力扩大李姓势力,还在制度上规定,凡李姓的官员(即宗姓官),其地位均应在同级官员之上;没有担任职务者,不服徭役;且每州设宗师一人,主要行使监察震慑职能,且成制度化。
为营造清正廉明的官场氛围,李世民继位后先走群众路线,在朝廷广泛展开皇室及同姓宗室存废大讨论。
李世民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封王,继王位者明确降为嗣王,再隔代又降为郡王,所享受食邑等,依次降低。其次,对一些疏远和无功的同姓宗室,各降爵位一级,并减食邑。此举纠正了其父李渊分封过滥的失误。第三,这些王侯,所享食邑的租调不归诸王征收,而改为朝廷的内府供给,这就让这些王侯完全成为有名无实的虚封,虽位高但无权,无法干预地方行政。第四,对皇族宗室严格约束,教育他们奉公守法。对骄奢淫逸之皇子皇孙,剥夺身份治罪。
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四月,李世民将行为乖张屡教不改、且试图谋反的太子李承乾,废为庶人。对常常无理殴打其分封地县令,又不顾农时田猎任意践踏庄稼的第六子李愔,削减一半食邑,并贬到偏远贫瘠的虢州做刺史。此举有效遏制了“太子党”、“官二代”为非作歹,消解民怨。
论功分封朝臣,提升庶族地位
有废,还须有立。贞观元年,唐太宗大封功臣,论功行赏,不计私亲,以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为一等。
淮安王李神通是李世民的叔父,以宗室自居,他说:当年晋阳起兵(指唐高祖李渊起兵反隋)时,我率兵先至长安,现在反以房玄龄、杜如晦等刀笔之吏功居第一,我很是不服。
李世民说:国家大事,赏罚最重要。赏罚分明得当,则无功者自退、为恶者皆惧,所以赏罚不可轻行。今记勋行赏,房玄龄等虽无汗马之劳,然有运筹帷幄、鼎定社稷之功,犹如西汉的萧何,故能功居第一。叔父虽于国为至亲,怎能因私亲泛滥与勋臣同赏?
其他一些本来心有不服者,见李世民的叔父都没有争到功名地位,自然也就不敢再争。此举,不仅有效提升了功臣社会地位,而且在朝廷上下树立赏罚分明的导向。
在初唐,由于门阀氏族(即士族)势力强大长达400年之久,新兴的庶族阶层,虽然因军功或者财富、才气上来,但因出身低微,仍无社会地位。房玄龄、魏徵等大臣虽已为高官,但依然有深深的自卑感,甚至争相出重金,与依然有很高社会地位的士族联姻,以图改换门庭。
唐太宗认为此风不可长,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唐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撰《氏族志》,以便“刊正姓氏”,即对姓氏来一个大洗牌。
重新修訂成的《氏族志》共293姓、1651家,一改过去以豪门世族划分门第等级的旧习,而是按照当世功绩划分。最大改观是把大批没落世族剔除此谱,将新兴庶族族姓列入谱内,在整个社会营造了后代不努力就“富不过二代”的氛围。
废除“九品官人法”,打通上下流动的渠道
当时,唐代还沿用的是“九品官人法”制度选拔人才。
唐太宗完全废除“九品官人法”之选拔人才制度,不仅打破了世家大族掌握政权的惯例,且解决了魏晋至隋初导致社会动荡一大难题。
在完全废除“九品官人法”后,李世民对隋朝已萌芽的科举制度没有照搬,而是顺应时势进行了重大改革。除了考隋朝就有的“明经”科外,还新增了“进士”科,且考试内容和形式更能体现全面评判选拔人才的思路。
首先,考试的重点从“帖经”,即背诵经义,转为考词赋文章,既能检查考生文化基本功是否扎实,又能充分展现其个性才华。
其次,还考“策问”,即时务对策。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一些棘手难题变成考题,让考生应答。
第三,凡考中进士者,还必须经过吏部“身、言、书、判”考试。身,即相貌是否英伟,一身正气,可亲可敬;言,即是否会说话,讲道理,说得通,让人心服口服;书,即书法是否字迹端正清楚,绝不能潦草或龙飞凤舞;判,即批公文、断案子,公文不仅要有文采,且必须合法合理合情,言情并茂,让人看了点头心服口服。
李世民推行完善科举取士制度,打通社会各阶层上下流动的渠道,成为贞观之治一大德政,也是成就盛唐的一个支点。那些门阀士族子弟,不奋进读书,仅仅凭祖荫就能为高官的格局被打破。身份低微或家境贫寒之士人,只要努力学成,德才兼备,知书达理,就能参加科举考试升上来。
(《文史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