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与国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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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时间以来,托克维尔被冷落了多年的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在中国火了起来,一时洛阳纸贵,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朱学勤曾对此书有过精彩的评论,他认为“税务官是比蒸汽机可怕千倍的革命家”。
  税制与国家变革的关系非常紧密,欧美三大革命都是在税制改革的推动下发生的,中国很多起义也是由税负太重导致的。这决不是历史的巧合。
  泾原兵变:一场房产税逼出来的“革命”
  应该说,唐德宗李适算是个幸运儿。在他即位之时,安史之乱已经平定,他有着中兴大唐成为一代英主的机会。登基之初,李适决意重振朝纲扫清藩镇。要扫清藩镇,须先发展经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他听从宰相杨炎的建议,改革“均田制”与“租庸调”制度,开始实行两税法。
  在此之前,唐帝国沿袭着前朝的租庸调制,其实行的根本是对辖下人口丁员的详细统计。在当时的条件下,统计难度大且极繁琐,成本高昂。而当时各地方还加收各种税收项目,如运输所需的脚费、损耗。此外,还有地税和户税及商税、矿税、酒税等多种与租庸调并行的税收。
  其税种之多、复杂程度之高、计入之难,超乎今人可想象范围。这也是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建立户籍制度国家的主因。
  彼时,两税刚刚实施,安史之乱造成的破坏尚未完全恢复,朝廷负担不起每月高达一百多万贯的经费。李适下出第一步昏招——听从度支判官赵赞的建议“借商”。即规定财产高于一万贯的商人,只准留一万贯作为经营产业之用,其余的一律借给朝廷充作军费。待朝廷讨贼成功后归还。
  于是,首都长安的公安局局长韦祯(京兆少尹)亲自督阵,长安城管队长薛萃(长安尉)亲自驾车,每天一路搜刮财货,不亦乐乎。终于,横征暴敛与赤裸裸的掠夺,酿成了长安罢市商人上街请愿的“群体事件”。
  但是,这依然无法满足“维稳”军费之用,而两税法此时尚未见效,只能再开税种。于是,赵赞又想出一条妙计——税间架、算除陌。实际就是房产税与交易印花税。
  旧唐书记载:“凡屋两架为一间,分为三等:上等每间二千,中等一千,下等五百。所由吏秉笔执筹,入人第舍而计之。凡没一间,杖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予贸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予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市主人牙子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牙子者,验其私簿,投状自其有私簿投状。其有隐钱百,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钱十千,出于其家。”
  借商引发的罢市尚在眼前,即征收如此高昂的房屋税,犹如饮鸩止渴。旧唐书称:“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百不得半,怨黩之声,嚣然满于天下。”果然,间架税并没有缓解帝国财政的窘迫。当城内一片哗然之时,驻扎在长安城外的泾原军因得不到赏赐,哗变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而自此之后,唐朝的皇帝再也无力改变藩镇割据的局面,直至覆灭。
  从独立战争到法国大革命:“财”关系决定“政”关系
  欧洲人的幽默感常体现在对税种的选择上。1647年,西班牙人统治着意大利,他们并没有爱上意大利面,而是爱上面粉——他们要以面粉消费量来征税。征税需要有理有据,用了多少就征多少。西班牙士兵们挨家挨户给面粉称重,最终引起意大利人的反抗,在一个多星期激烈的巷战后,政府取消了面粉税。
  “政府与老百姓发生冲突,多半是由于税的问题。”李炜光在他的书《李炜光说财税》里详细地分析了英国宪章运动、美国独立战争以及法国大革命,认为三者无一不是由于政府征税而引发“革命”,从而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大事。
  其中最明显的是美国独立战争。在1764年到1767年四年间,英国议会连续颁布三个税法——《糖税法》、《印花税法》和《汤森税法》,对其在北美的殖民地穷刮不舍。印花税是著名的案例,英国议会规定:一切公文、契约合同、执照、报纸、杂志、广告、单据、遗嘱,都必须贴上印花税票,才能生效流通。
  遭遇激烈的反抗后,印花税叫停。两年后的《汤森税法》变本加厉,规定自英国输往殖民地的纸张、玻璃、铅、颜料、茶叶等一律征收进口税。还规定英国关税税吏有权闯入殖民地民宅、货栈、店铺,搜查违禁物品和走私货物。
  倒退一百年,即使税吏进屋查看有多少个壁炉都是侵犯隐私,英国人却不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当然就激起美洲殖民地的反抗。既然不能在体制内解决问题,就只有揭竿而起——这就是美国独立战争。
  1215年6月15日,当英国君主约翰王在武力胁迫下签署了《大宪章》后,伤心地跪在地上哭了。这份被称为世界宪政之母的《大宪章》以法律限制了英国王室的绝对权力。李炜光在他的书中写道:“《大宪章》以后,英国逐渐形成一种‘经过同意方征税’的普世价值。”而“如何使征收制度化和正常化,便成了调节国王与臣民关系的关键。议会就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产物”。
  在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看来,“财”关系决定着“政”关系。“《大宪章》之后,英国国王的征税权被抢走了。国王要是没钱的话,也只剩下个虚名。国王的权力,一个是军权,一个是钱袋子。税收的权力是核心权力。把钱袋子拿过来,军权都不要紧了。”
  在接下来的数百年间,英国国王与议会在钱袋子问题上反复斗争。双方互有胜负,直到1649年1月30日,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议会获得决定性胜利。
  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描述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税收状况:“大家知道,捐税中有一部分属包税:对于这些税来说,这是由御前会议同金融公司洽谈,商定契约的各项条款,并规定征收的方式。所有其他捐税,如军役税、人头税以及二十分之一税,均直接由中央政府的官员确定和征收,或在他们无与伦比的监督下进行。”
  “军役税和附带的许多捐税的总额,及其在各省的摊派额,都由御前会议每年通过一项秘密决议来确定。这样,直接税逐年增长,而人们事先听不到任何风声。”   纵然如此,国王仍然感觉缺钱花,1789年5月,路易十六召集了三级会议,他的目的是向第三等级征收新税以解决“财政困难”。当时,没有人能想到,这个中断了175年再度重开的三级会议,成为一场人类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大革命的导火索。市民们在这次会议上反过来要求限制王权、实行改革。路易十六始料不及,遂动了用武力解散议会的念头,结果巴黎的老百姓抢先动手,于7月14日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爆发。
  明朝税收的“重”与“轻”
  与欧洲的国王们相比,中国的皇帝们就爽多了。李炜光在书中写道:“比起欧洲,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一般有较稳定收入来源,一般以田赋和政府专卖的盐课收入为主,而来自于商业手工杂税在整个财入中所占份额一直很低,其海关税收更是微不足道。例如乾隆十八年(1753)四口通商时,海关收入只有99万余两,占不到岁入总额的1/40。”
  皇帝的税收政策,除了影响居民房子的窗户数量,还会影响到他们的职业。明朝建国后实行低税政策:“城镇工商业发展很快,甚至出现专业化的城市 ,比如产瓷器的景德镇、产棉布的松江。全国的物流大市场开始形成。但这种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被万历皇帝一次竭泽而渔的征税而遭受灭顶之灾。”
  明朝加征税款是否必要,在史学界争论颇多,实际上明朝的税收一直很低,田赋在3000万两白银上下,而工商杂税只有300多万两,低税收政策也成为他们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李炜光认为重点在于万历皇帝绕过国家体制收税的程序合法性,不管加征是否合理,征税的程序不合法是引发社会动荡的主因。万历朝晚期因此引发了数百起抗税群体事件,其中最著名的还出现在了中学语文课本中——张溥的《五人墓碑记》。
  必须承认,中国历史上因为税负过重引发起义,从而直接导致的朝代更替并不多见。如果仔细分析,似乎只有秦朝,由于繁重的徭役引爆了大泽乡的怒火从而灭亡。但这并不代表中国百姓对税负不敏感,历史上抗税的事件仍然层出不穷。
  从清末的民变来看,哪一次不是与“税”紧密相连呢?1909——1911年的广西群众抗捐抗税斗争,仅仅是清末因“税”而起的民变中非常普遍的一个案例。这次抗捐抗税斗争,很快发展成武装暴动的就有岑溪、怀远(今三江县)南丹、永淳(今并入横县)、镇边(今那坡县)、宣化(今昌宁县)等数起,参加的百姓成千上万,其影响不仅波及了周边数县,其中岑溪、永淳的抗捐斗争,还影响到了广东的罗定、郁南、信宜等县。究其根源,莫不是因为“杂税日增,民心不安。” 由此足见“税”与革命关系之紧密程度。
  欧洲的历史进程与中国有同有异,相同的是:很多起义都是因为税收太重而导致。相异的是:西方人在《大宪章》精神的庇护下,经常“在体制内解决问题”,免去很多两败俱伤的悲剧;而中国的皇权专制体制使历史中的主要纳税者——农民,很多时候不能在体制内解决问题,只好用更激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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