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制度引入合规监督考察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 :犯罪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ava865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合规既是犯罪治理手段,也是犯罪预防手段,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对维护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检察机关对企业合规工作尚处在探索阶段,试点工作多限于审查起诉阶段、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方面,存在纳入改革试点的案件数量不足、合规激励性不强、合规工作专业能力匹配和工作风险防控压力大等问题.检察机关应明确适用企业合规监督考察的条件、优化检察机关合规工作队伍的内部设置、细化企业合规的程序规定,并健全完善工作的监督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参与企业合规公信力.
其他文献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电子数据进行“特征化”分类,相应的鉴真规则对所有类型的电子数据都进行笼统的适用,分类不精确、鉴真规则的笼统导致实践对电子数据的审查仍处于不专业、模糊甚至混乱状态.为更好地规范电子数据鉴真,应当对电子数据进行分类识别、分类鉴真,在现有法律相关规定对电子数据笼统列举的基础上,从电子数据的公开性出发,结合取证难度和证据真实性的判断,将电子数据分为公开的数据、交互性的数据和单一来源的数据这三类是一种可行的路径.另外,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取证规范、存证规范和审查规范进行分析,构建相应的“识别性”鉴真
“醉驾入刑”以后,我国相关规定明确将量化判断模式作为醉酒状态的唯一证明路径.当前,有关量化判断模式证据规则的规定较为简单,有必要结合及时性及全面性的要求完善量化判断模式下的取证规则,并进一步丰富量化判断模式的认证规则.量化判断模式对驾驶者醉酒状态的认定依赖于驾驶者血液酒精含量的精确数值,因此,在无法取得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以及驾驶者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幅度不大的情况下,量化判断模式恐怕无法帮助司法人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引入驾驶能力判断模式认定驾驶者的醉酒状态.由此,可以构建“以量化判断模
环境诉讼中专业意见(鉴定意见及专家咨询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当前我国在专业意见证明力方面缺少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关系鉴定”“庭外专家”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专业意见证明力的错位与混乱.为补强专业意见在环境诉讼中的证明力,需从专家选任、证据呈示、专业为本、优化参与等方面着力为之,并推动立法的变革与进展.即对于司法鉴定,应设立专门的环境司法鉴定机构平台;在法官的指导下保障环境诉讼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权利;当庭说明鉴定意见的论证过程以及影响因素;统一规范环境司法鉴定评估机构资质
刑事证据保全具有弥补取证不足、监督、保障取证合法等价值,所产生的公证文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刑事证据保全公证的效力保障有赖于运用模式的选择和规则完善.刑事证据保全公证可作为现有侦查取证方式的补充模式介入刑事领域,建议划分为实物型证据保全公证、陈述型证据保全公证和场景型证据保全公证,并完善相应的证据规则,以保障其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