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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证照分离”改革正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将部分事项从行政审批转换为行政备案是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这一过程中,首要问题是在与行政审批进行区分的基础上完善行政备案制度,因此有必要与行政审批进行比较研究,并参考借鉴域外法例。从与行政审批的比较来看,行政备案与行政审批在学理上和规范上都存在着相当区别,并存在明显的缺陷;从比较法来看,域外法例在设定依据、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上的规定都更为完善,可供借鉴。因此,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之上,我国行政备案制度需要在多个方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