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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共性问题的探讨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作为行动领域,是一个非个人的交往、信息和舆论领域,它原则上对所有公民开放。在公共领域中,人民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达成共识,以实现对国家活动的民主控制。他认为,与国家、政府支配的“行政的公共性”不同,“市民的公共性”是由作为独立个体的市民为了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而与其他市民共同合作创造的崭新的生活新世界。也因此,有学者认为,“研究公共性问题的理论意义在于重新审视社会运行基本规则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