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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95周年华诞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也是破解问责难题的一把利剑,回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也迈出了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强化问责,是把好从严治党的第一关,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要从自身做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推动从严治党过程中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完善。
强化问责,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没有问责,再明确的责任也难以落到实处。只有强化问责,不打“折扣”,才能落实好从严治党新要求。重点应突出三个环节。一是问责党委主体责任要“严”。要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推进源头治腐、强化教育引导、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落实责任,通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找准问责党委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出了问题无论是谁,都要为肩负的责任买单,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问责纪委监督责任要“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体,要围绕监督问责、纪律审查、正风肃纪、完善制度、深化三转等聚焦主业主责,着力保证监督到位。问责不能“隔靴搔痒”,而是“动真格”,触到“痛点”。因此,问责纪委监督责任必须要“紧”,要把问责利剑高悬,警示纪检监察机关不担当、不负责也会被严厉追责。三是问责部门(单位)监管责任要“硬”。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部门(单位)监管不能施之以“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让制度落地,谁的防区出现问题,板子就打在谁的身上。
强化问责,落实倒逼责任新机制
强化问责,首先要解决好如何落实问责。一是要抓住“关键少数”,着力解决好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应突出“一案双查”、“终身追责”等硬性措施,通过倒逼责任落实,疏通压力传导渠道,让从严治党严起来。二是要抓住“关键问题”,着力解决好党的建设出现的“宽、松、软”现象。王岐山同志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就是要通过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党员领导干部绷紧神经,不敢懈怠“责任”。三是要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问责具体化问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是以党内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干部担当,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步。问责必须具体化,出了问题“板子”就要打到具体单位、具体的事、具体的人身上。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再“虚转”。
强化问责,树立敬畏纪律风向标
强化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唤醒敬畏,尤其是让“一把手”要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带头践行宗旨,履职尽责,并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一是知敬畏,守住底线。如果领导干部不敢担当,对腐败行为不敢抓,对管好干部、监督执纪瞻前顾后,不仅会迟滞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还会恶化当地的政治生态。强化问责,就是要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动真格,使其知敬畏,守住责任这条底线。二是知敬畏,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晴雨表”。强化问责,就是要引领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红线”意识,知敬畏,牢记党的宗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三是知敬畏,激发担当。习近平同志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强化问责,就是要使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只有守住“问责”这条底线,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强化问责,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
问责应抓住现阶段的主要问题,突出针对性。我们要抓住“官僚主义”这个“牛鼻子”,强化问责,推进作风建设。一是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要问责,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的更要问责,要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严肃问责不动摇、不懈怠,持续释放问责越往后越严、处理越往后越重的强烈信号,推动问责机制融入体系,融入日常工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二是严肃组织生活,谁犯规就红牌罚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力戒形式主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避免掩盖在党的领导外衣下的一家独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强化制度保障,推进监督责任落实。要进一步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成为常态,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向前进”。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纪委)
(责任编辑:陈海峰)
强化问责,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没有问责,再明确的责任也难以落到实处。只有强化问责,不打“折扣”,才能落实好从严治党新要求。重点应突出三个环节。一是问责党委主体责任要“严”。要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推进源头治腐、强化教育引导、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落实责任,通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找准问责党委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出了问题无论是谁,都要为肩负的责任买单,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问责纪委监督责任要“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体,要围绕监督问责、纪律审查、正风肃纪、完善制度、深化三转等聚焦主业主责,着力保证监督到位。问责不能“隔靴搔痒”,而是“动真格”,触到“痛点”。因此,问责纪委监督责任必须要“紧”,要把问责利剑高悬,警示纪检监察机关不担当、不负责也会被严厉追责。三是问责部门(单位)监管责任要“硬”。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部门(单位)监管不能施之以“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让制度落地,谁的防区出现问题,板子就打在谁的身上。
强化问责,落实倒逼责任新机制
强化问责,首先要解决好如何落实问责。一是要抓住“关键少数”,着力解决好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应突出“一案双查”、“终身追责”等硬性措施,通过倒逼责任落实,疏通压力传导渠道,让从严治党严起来。二是要抓住“关键问题”,着力解决好党的建设出现的“宽、松、软”现象。王岐山同志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就是要通过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党员领导干部绷紧神经,不敢懈怠“责任”。三是要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问责具体化问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是以党内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干部担当,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步。问责必须具体化,出了问题“板子”就要打到具体单位、具体的事、具体的人身上。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再“虚转”。
强化问责,树立敬畏纪律风向标
强化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唤醒敬畏,尤其是让“一把手”要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带头践行宗旨,履职尽责,并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一是知敬畏,守住底线。如果领导干部不敢担当,对腐败行为不敢抓,对管好干部、监督执纪瞻前顾后,不仅会迟滞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还会恶化当地的政治生态。强化问责,就是要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动真格,使其知敬畏,守住责任这条底线。二是知敬畏,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晴雨表”。强化问责,就是要引领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红线”意识,知敬畏,牢记党的宗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三是知敬畏,激发担当。习近平同志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强化问责,就是要使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只有守住“问责”这条底线,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强化问责,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
问责应抓住现阶段的主要问题,突出针对性。我们要抓住“官僚主义”这个“牛鼻子”,强化问责,推进作风建设。一是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要问责,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的更要问责,要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严肃问责不动摇、不懈怠,持续释放问责越往后越严、处理越往后越重的强烈信号,推动问责机制融入体系,融入日常工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二是严肃组织生活,谁犯规就红牌罚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力戒形式主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避免掩盖在党的领导外衣下的一家独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强化制度保障,推进监督责任落实。要进一步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成为常态,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向前进”。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纪委)
(责任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