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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司法是权利的最终救济方式和法律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国内兴起的基于公民宪法权利抑或人权的诉权研究更多的是从权利的自然正当性或从比较法视角进行的权利的法定化研究,但对权利实现的制度基础的研究尚付阙如。诉权难以单独完成其价值预设和功能目标。基于公民诉权保障和法治之司法制约的立场,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与诉权是同一问题的不能偏废的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