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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访工作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发挥着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大力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深化改革信访制度。在此形势下,行政信访作为信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逐步完善行政信访制度,推动行政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行政信访;制度困境;改革措施
引言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行政信访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择机信访、信访工作不规范、法制化程度不高等,集中反映出信访制度不完善,急需规范当前行政信访制度,强化行政信访制度各环节,提高行政信访的法制化、现代化、网络化程度,转变行政信访工作人员思想,创新行政信访工作方式,提高行政信访服务水平,真正的站在人民的立场思考问题、做事情,才能够走出行政信访制度的困境,推进行政信访制度的深入改革。
一、行政信访制度存在的困境
1.1 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
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集中体现在基层单位中,因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对各下属信访单位的约束力度不够,各基层单位在开展信访工作时,与其他基层单位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彼此之间不能互为整体,导致信访工作开展时存在割裂现象,无法作为一个整体而开展。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严重影响着基层行政信访工作的开展,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将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政策和精神落实到实处,对待人民群众的上访敷衍了事,在行政职责的划分上相互推诿,致使下级信访渠道不通畅,基层群众纷纷越级上访,上级信访机关接待量剧增,群众性问题频发,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1.2 行政信访法制性程度不高
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力度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重点纠正违法上访、谋利性上访、要挟性上访的问题。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上,依然存在着人治色彩过重,法制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在行政信访工作中,信访干部对待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未能重视人民群众的诉求,更未能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想法,因而对待群众的诉求总是在打“太极”,群众多次上访问题却得不到解决,最终导致事情恶化、矛盾激化。其次行政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去行使权力,行使权力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正问题的产生,严重损害了行政信访部门的权威,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此外行政信访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仍留有较大的空白之处,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如谋利性上访,通常是一些可以通过正规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但是上访人员为了追求利益,而故意涌入到信访渠道中,肆意扭曲事实。因而在行政信访工作中,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设,重点纠正信访工作中的错误行为,加大相应的处罚力度。
1.3 行政信访功能错位
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中存在着功能错位的问题,具体提下如下:1.责任大而所能行使的权力小。行政信访工作承担着接待人民群众上访的重任,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而信访部门虽能接待群众来访,记录群众反映的事实,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但是却没有较大的行政权力,所能解决的问题有限。2.信访程序缺失。无论是行政信访的立案制度,还是终结机制,都缺乏相应的规范性,与行政信访相关制度脱节严重。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便是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致使部分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是到北京去上访,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3.行政信访工作方式单一。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中,信访单位解决问题的方式粗暴单一,不够高效,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或是出于息事宁人的心态对待信访工作,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为以后的复发埋下了隐患,导致一些信访案件反复出现,由此出现了了信访总量始终居高不下的情况。
1.4 非正常信访现象频发
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中存在着一个较为明显的问题,便是非正常信访现象频发。我国政府对于信访工作有着严格的规定,从信访的立案到申报,均需要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对于上访人数的规定是信访必须有代表,且在上访过程中不得扰乱社会秩序。但是在实际的信访工作中,上访人员往往缺乏法律意识,不经过正常上访途径上访,或是聚集较多人去上访,形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其次行政信访机关面对上访现象,通常对逐级上访现象不够重视,也是导致非正常上访现象频发的诱因。一些上访人员出于让信访部门重视的心理,剑走偏锋,通过运作,或是通过媒体曝光,使自身的事情变为社会所关注的焦点,进而引起行政信访部门的重视,加速上访人事情解决的速度。这种非正常的上访方式,看似合理,实则是脱离了信访正常程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一种非正常方式,容易引发行政信访部门工作的混乱。
二、深化改革走出行政信访制度的困境
2.1 加强立法力度规范强化行政信访的执法力度
首先针对行政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法机关应不斷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信访的法律法规,使行政信访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法可依,能够依托法律的权威,促进行政信访制度的规范,使行政信访的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其次对于行政信访工作,要不断提升其法律性,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使行政信访工作向法制化转变。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行政信访工作的管理力度,重点纠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上访、越级上访、谋利性上访等乱象问题,加大处罚力度,重点追究带头人员的行政责任。最后对于行政信访工作要做出具体而明确的安排,对于各项工作要指定负责人,落实责任负责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明确。使其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法律法规进行,防治工作人员消极怠工现象。对于行政信访的各项工作,如立案、办案方式和时限做出具体而细致的规定,便于来访群众和信访工作人员遵守。
2.2 提高行政信访对于公共决策的支持力度
深化行政信访工作的一个方向便是提高行政信访对于公共决策的支持力度,依托行政信访工作,对各地地方政府、基层单位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提供相应的信息支持,便于政府机关在作出决策之前,能够充分汲取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从而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体现出人民的利益,从而从政策层次减少矛盾的产生。为了进一步提升决策工作的科学性,要建立起相应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面向社会征集人民的意见,并将人民的意见转化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2.3 推动信访工作考评机制的转变
对于信访工作的考评机制,要转变其考核方式,即由传统的上级机关考核,转变为人民民意考核,将考核的权利发给人民。对于行政信访工作,老百姓的口碑最能反映问题,因而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行政信访工作中来,并依法行使其监督权利,对行政信访工作作出相应的评价。其次考评工作要重视质量,收集民意并非简单的问卷调查,而是能够切实反映出问题,并解决问题,达到降低信访洪峰的目的,使人民群众的问题真正的得到解决。
结语
对于行政信访工作来说,若要做好行政信访工作,必然要不断深化行政信访工作体制,推动行政信访工作的不断转变,转变信访工作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更多的关注民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使信访工作发挥出应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冯仕政.老问题新视野信访研究回顾与再出发[J].学海,2016,2
[2]陈柏峰.信访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J].中外法学,2016,5
(作者单位:山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行政信访;制度困境;改革措施
引言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行政信访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择机信访、信访工作不规范、法制化程度不高等,集中反映出信访制度不完善,急需规范当前行政信访制度,强化行政信访制度各环节,提高行政信访的法制化、现代化、网络化程度,转变行政信访工作人员思想,创新行政信访工作方式,提高行政信访服务水平,真正的站在人民的立场思考问题、做事情,才能够走出行政信访制度的困境,推进行政信访制度的深入改革。
一、行政信访制度存在的困境
1.1 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
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集中体现在基层单位中,因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对各下属信访单位的约束力度不够,各基层单位在开展信访工作时,与其他基层单位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彼此之间不能互为整体,导致信访工作开展时存在割裂现象,无法作为一个整体而开展。行政信访制度缺乏系统性,严重影响着基层行政信访工作的开展,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将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政策和精神落实到实处,对待人民群众的上访敷衍了事,在行政职责的划分上相互推诿,致使下级信访渠道不通畅,基层群众纷纷越级上访,上级信访机关接待量剧增,群众性问题频发,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1.2 行政信访法制性程度不高
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力度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重点纠正违法上访、谋利性上访、要挟性上访的问题。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上,依然存在着人治色彩过重,法制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在行政信访工作中,信访干部对待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未能重视人民群众的诉求,更未能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想法,因而对待群众的诉求总是在打“太极”,群众多次上访问题却得不到解决,最终导致事情恶化、矛盾激化。其次行政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去行使权力,行使权力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正问题的产生,严重损害了行政信访部门的权威,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此外行政信访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仍留有较大的空白之处,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如谋利性上访,通常是一些可以通过正规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但是上访人员为了追求利益,而故意涌入到信访渠道中,肆意扭曲事实。因而在行政信访工作中,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设,重点纠正信访工作中的错误行为,加大相应的处罚力度。
1.3 行政信访功能错位
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中存在着功能错位的问题,具体提下如下:1.责任大而所能行使的权力小。行政信访工作承担着接待人民群众上访的重任,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而信访部门虽能接待群众来访,记录群众反映的事实,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但是却没有较大的行政权力,所能解决的问题有限。2.信访程序缺失。无论是行政信访的立案制度,还是终结机制,都缺乏相应的规范性,与行政信访相关制度脱节严重。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便是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致使部分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是到北京去上访,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3.行政信访工作方式单一。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中,信访单位解决问题的方式粗暴单一,不够高效,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或是出于息事宁人的心态对待信访工作,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为以后的复发埋下了隐患,导致一些信访案件反复出现,由此出现了了信访总量始终居高不下的情况。
1.4 非正常信访现象频发
在当前的行政信访工作中存在着一个较为明显的问题,便是非正常信访现象频发。我国政府对于信访工作有着严格的规定,从信访的立案到申报,均需要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对于上访人数的规定是信访必须有代表,且在上访过程中不得扰乱社会秩序。但是在实际的信访工作中,上访人员往往缺乏法律意识,不经过正常上访途径上访,或是聚集较多人去上访,形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其次行政信访机关面对上访现象,通常对逐级上访现象不够重视,也是导致非正常上访现象频发的诱因。一些上访人员出于让信访部门重视的心理,剑走偏锋,通过运作,或是通过媒体曝光,使自身的事情变为社会所关注的焦点,进而引起行政信访部门的重视,加速上访人事情解决的速度。这种非正常的上访方式,看似合理,实则是脱离了信访正常程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一种非正常方式,容易引发行政信访部门工作的混乱。
二、深化改革走出行政信访制度的困境
2.1 加强立法力度规范强化行政信访的执法力度
首先针对行政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法机关应不斷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信访的法律法规,使行政信访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法可依,能够依托法律的权威,促进行政信访制度的规范,使行政信访的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其次对于行政信访工作,要不断提升其法律性,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使行政信访工作向法制化转变。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行政信访工作的管理力度,重点纠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上访、越级上访、谋利性上访等乱象问题,加大处罚力度,重点追究带头人员的行政责任。最后对于行政信访工作要做出具体而明确的安排,对于各项工作要指定负责人,落实责任负责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明确。使其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法律法规进行,防治工作人员消极怠工现象。对于行政信访的各项工作,如立案、办案方式和时限做出具体而细致的规定,便于来访群众和信访工作人员遵守。
2.2 提高行政信访对于公共决策的支持力度
深化行政信访工作的一个方向便是提高行政信访对于公共决策的支持力度,依托行政信访工作,对各地地方政府、基层单位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提供相应的信息支持,便于政府机关在作出决策之前,能够充分汲取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从而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体现出人民的利益,从而从政策层次减少矛盾的产生。为了进一步提升决策工作的科学性,要建立起相应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面向社会征集人民的意见,并将人民的意见转化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2.3 推动信访工作考评机制的转变
对于信访工作的考评机制,要转变其考核方式,即由传统的上级机关考核,转变为人民民意考核,将考核的权利发给人民。对于行政信访工作,老百姓的口碑最能反映问题,因而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行政信访工作中来,并依法行使其监督权利,对行政信访工作作出相应的评价。其次考评工作要重视质量,收集民意并非简单的问卷调查,而是能够切实反映出问题,并解决问题,达到降低信访洪峰的目的,使人民群众的问题真正的得到解决。
结语
对于行政信访工作来说,若要做好行政信访工作,必然要不断深化行政信访工作体制,推动行政信访工作的不断转变,转变信访工作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更多的关注民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使信访工作发挥出应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冯仕政.老问题新视野信访研究回顾与再出发[J].学海,2016,2
[2]陈柏峰.信访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J].中外法学,2016,5
(作者单位:山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