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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习目标既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最终归宿,或者说,它是教学的灵魂,支配着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并规定教与学的方向。因此,教师备课时,首先要弄清楚学生通过这节课将获得什么,为什么要教这些内容,教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说,必须要弄清楚目标问题。
【关键词】学习目标; 主体错位; 明确依据;行为动词
学习目标既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最终归宿,或者说,它是教学的灵魂,支配着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并规定教与学的方向。因此,教师备课时,首先要弄清楚学生通过这节课将获得什么,为什么要教这些内容,教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说,必须要弄清楚目标问题。
一、课堂学习目标确定和表述时常见的问题
1.主体错位,目标弱化
新课程一再强调,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学生是课堂的主体。但是很多教师把学习目标的达成者及教学行为的变化者并没有落实到学生的身上。教师是“目标”活动的策划者与执行者,学生在整个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仅仅处于一个受动者的地位。如:
①引导学生理清各段的内容,整体感知教材。
②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
③通过本课的学习,让学生了解公民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这一学习目标的动作主体都是“教师”,“引导”“培养”“通过.....让学生......”,这些行为动词反映出教师在设计学习目标时,不是站在学生“学什么”“如何学”的角度去进行设计,而是站在“教什么”“如何教”的角度去进行设计。教师虽然接受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是学生主动建构的过程”等建构主义理念,但在实际教学中,学生仍然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地位,教师依然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主宰者,学生所有的学习行为都是在教师的控制下进行的。所以,学习目标主体错位、目标弱化的本质还在于教学观念难以在教学行为中落实。
2.含糊笼统,目标虚化
笼统、抽象、空泛是道德与法治学习目标设定的老问题。每一框教材内容都蕴含着丰富的品德教学元素。任何一个点都是教学点,这就给教师设定学习目标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具体到每一目,设定学习目标时,不应追求很多,而应根据文本的表达方式和人文意蕴,找准一节课要解决的一两个问题,确立相对集中的、切合学生认知规律的学习目标,让学生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这一堂课真正要学会什么,而教师也能做到“有的放矢”。否则,泛化的目标带来的就是随意,随意教学导致的就是未知的学习结果,未知的学习结果呈现的就是教学的高耗低效。
3.目标残缺,对三维目标理解偏颇
由于教师对于目标的关注存在误区,教师为应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教师过多的偏重于知识目标,而忽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确立,一节课大部分时间教师让学生自主学习完成预习提纲,勾画好教材中的知识,缺少对文本的解读,很少有学生提出疑问和困惑。课堂上缺少情境的体验,结果导致难以看见情感的升华、思维的碰撞,知识的内化,观点和认识形成的过程全然不见踪影,从而使得道德与法治课不能很好地承载培养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和思维能力的任务,学生不能理论联系实际,对本学科学习感到无趣没意思。
二、确定学习目标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依据,把握适度,力求准确。
一节课的学习目标的确定,需要教师研读课程标准,立足学科特点,守住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根”,凸显德育特色,强化体验践行,深入挖掘教材,教学参考书和了解学情,设计具体明晰的学习目标。
教材往往是专家编写的、供教师使用的内容文本,但是如何使用取决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课程标准是编写教材的依据,教材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的内容载体。课程标准也是检查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2.叙写学习目标要明确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与表现程度。
行为主体即学生,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应该……”,书面上可以省略,但思想上应牢记,合适的目标是针对特定的学习者的。
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写出、列出、认出、辨别、比较、对比、指明、绘制、解决、背诵等。
行为动词如不准确,可操作性、导向性、可测性就不强。
3.学习目标的确定应注重学生的认知水平。
课堂教学的意义归根结底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故此要以学定教,结合学生实际设定学习目标:一要从学生的已有准备出发,包括知识基础、认知水平、学习情感、風格及身心特征,找准学生真实的学习起点;二要从学生的发展需求出发,包括内在的需求,即学生在已有的知识、思维、情感基础上的最近发展区,及外在的需求,即课标要求、社会需要,做到有的放矢;关注个体差异,以适合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4.学习目标的表述应体现不同层次。
教学目标是有层次的,应按照层次之间的关系设定。要将课程标准所确定的宏观概括性的课程目标、学段目标逐层细化为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具体操作性的单元目标、课时目标;要注意知识目标是主要目标,应当堂达成,而能力目标是核心目标,情感目标是优先目标,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在教学中必须有所贡献,教师应心中有数。
三维目标是新课程课程目标的一个特点,它的表述直接体现出教学者的教学理念,也反映出教学者的教学方法。作为教学设计的一个首要环节,我们应该根据新课标的理念去思考,去体现,去表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跟上新课程的步伐,真正走进新课程。
【关键词】学习目标; 主体错位; 明确依据;行为动词
学习目标既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最终归宿,或者说,它是教学的灵魂,支配着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并规定教与学的方向。因此,教师备课时,首先要弄清楚学生通过这节课将获得什么,为什么要教这些内容,教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说,必须要弄清楚目标问题。
一、课堂学习目标确定和表述时常见的问题
1.主体错位,目标弱化
新课程一再强调,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学生是课堂的主体。但是很多教师把学习目标的达成者及教学行为的变化者并没有落实到学生的身上。教师是“目标”活动的策划者与执行者,学生在整个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仅仅处于一个受动者的地位。如:
①引导学生理清各段的内容,整体感知教材。
②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
③通过本课的学习,让学生了解公民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这一学习目标的动作主体都是“教师”,“引导”“培养”“通过.....让学生......”,这些行为动词反映出教师在设计学习目标时,不是站在学生“学什么”“如何学”的角度去进行设计,而是站在“教什么”“如何教”的角度去进行设计。教师虽然接受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是学生主动建构的过程”等建构主义理念,但在实际教学中,学生仍然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地位,教师依然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主宰者,学生所有的学习行为都是在教师的控制下进行的。所以,学习目标主体错位、目标弱化的本质还在于教学观念难以在教学行为中落实。
2.含糊笼统,目标虚化
笼统、抽象、空泛是道德与法治学习目标设定的老问题。每一框教材内容都蕴含着丰富的品德教学元素。任何一个点都是教学点,这就给教师设定学习目标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具体到每一目,设定学习目标时,不应追求很多,而应根据文本的表达方式和人文意蕴,找准一节课要解决的一两个问题,确立相对集中的、切合学生认知规律的学习目标,让学生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这一堂课真正要学会什么,而教师也能做到“有的放矢”。否则,泛化的目标带来的就是随意,随意教学导致的就是未知的学习结果,未知的学习结果呈现的就是教学的高耗低效。
3.目标残缺,对三维目标理解偏颇
由于教师对于目标的关注存在误区,教师为应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教师过多的偏重于知识目标,而忽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确立,一节课大部分时间教师让学生自主学习完成预习提纲,勾画好教材中的知识,缺少对文本的解读,很少有学生提出疑问和困惑。课堂上缺少情境的体验,结果导致难以看见情感的升华、思维的碰撞,知识的内化,观点和认识形成的过程全然不见踪影,从而使得道德与法治课不能很好地承载培养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和思维能力的任务,学生不能理论联系实际,对本学科学习感到无趣没意思。
二、确定学习目标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依据,把握适度,力求准确。
一节课的学习目标的确定,需要教师研读课程标准,立足学科特点,守住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根”,凸显德育特色,强化体验践行,深入挖掘教材,教学参考书和了解学情,设计具体明晰的学习目标。
教材往往是专家编写的、供教师使用的内容文本,但是如何使用取决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课程标准是编写教材的依据,教材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的内容载体。课程标准也是检查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2.叙写学习目标要明确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与表现程度。
行为主体即学生,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应该……”,书面上可以省略,但思想上应牢记,合适的目标是针对特定的学习者的。
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写出、列出、认出、辨别、比较、对比、指明、绘制、解决、背诵等。
行为动词如不准确,可操作性、导向性、可测性就不强。
3.学习目标的确定应注重学生的认知水平。
课堂教学的意义归根结底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故此要以学定教,结合学生实际设定学习目标:一要从学生的已有准备出发,包括知识基础、认知水平、学习情感、風格及身心特征,找准学生真实的学习起点;二要从学生的发展需求出发,包括内在的需求,即学生在已有的知识、思维、情感基础上的最近发展区,及外在的需求,即课标要求、社会需要,做到有的放矢;关注个体差异,以适合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4.学习目标的表述应体现不同层次。
教学目标是有层次的,应按照层次之间的关系设定。要将课程标准所确定的宏观概括性的课程目标、学段目标逐层细化为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具体操作性的单元目标、课时目标;要注意知识目标是主要目标,应当堂达成,而能力目标是核心目标,情感目标是优先目标,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在教学中必须有所贡献,教师应心中有数。
三维目标是新课程课程目标的一个特点,它的表述直接体现出教学者的教学理念,也反映出教学者的教学方法。作为教学设计的一个首要环节,我们应该根据新课标的理念去思考,去体现,去表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跟上新课程的步伐,真正走进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