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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时,我想起二十岁时喜欢过的那个男生。
他是一个小胖子,小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卷卷的头发,但会踢足球,会灵活地徒手攀登。二十岁时的我一边啃着雪糕一边对着他没心没肺地说:“阎明锐,你那头狮子卷毛发,让多少姑娘看了没兴趣。”
他不屑地说:“只要小师妹不会没有就行。”
我握着雪糕还是若无其事地啃,心却有秋风悄悄掠过,遍地枯叶。
你们有没有试过漫无目的地喜欢一个人,后来发现一切全部只是自己的漫无目的?他的频率不稳定,身材不稳定,长相不稳定,智商不稳定,可是偏偏那时的我很喜欢。
他有严重的软体昆虫恐惧症,每次看到蠕动的虫子都会恶心个半死。偏偏我和他的必修课,老教授要我们经常外出采虫子,泡福尔马林做标本,我再一次帮他挑开挂在枝头上的毛毛虫,轻蔑地问:“你胆子这么小,以后结婚了怎么办?”他说,他要跟老婆“手拉手心连心去踩虫子”。我笑得一口水全喷他脸上。
他不甘心,像啰嗦的唐僧一样跟在我屁股后再次不厌其烦地解释:“我这不叫胆小!恐惧症是极为常见的心理障碍,就像有的人害怕高楼大桥,有的害怕蛇和蜘蛛,有的害怕独自站在广场中央,有的则害怕周围挤满了人……我们‘患者’明白自己的恐惧是毫无理由的,但是我们无法控制恐惧的爆发性发作!喂喂,你能不能给点耐心听我说完?我们多数的恐惧症都是有‘解药’的……”
我不知道他恐惧症的解药在哪里,但知道他人生的“解药”在哪里。一个外语系的小师妹当他神一般膜拜,定期上他的寝室为他收拾东西洗衣服,不定期为他送汤打饭,温和,甜美,羡煞旁人。
我这辈子也撒过一些谎,例如我说我在遥远的北方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唯独在喜欢他这件事一直无法欺骗自己。他喜欢听哪首歌,我就跑去偷偷单曲循环;他喜欢读哪本书,我就暗地里跑去背得滚瓜烂熟以便下次可以和他争辩;他喜欢看哪部电影,我就跑去观看细心揣摩;他喜欢什么,我就跟着去喜欢什么。不因为什么,只是想更靠近他多一点,感受一下每一天都能看见他的快乐感觉,仅此而已。这种状态,甚至比恋爱更让人着迷。当然,他喜欢的东西大部分都是我喜欢的类型,这一点也很重要。
让我庆幸的是,我并不是一个有公害的异性闺蜜。小师妹偶尔会找我这位姐姐拿主意。我给她很多中肯的意见,教她这这,教她那那,教她为他买心仪的礼物,或者来一段取悦他的旅程。我以好朋友的身份存活在他的世界里,慢慢地成为一只被温水煮透的青蛙。
毕业多年后,我曾无数次做过这样的梦,有一条长长的开满鲜花的路,偶尔从树上垂下可恶的毛毛虫。其实我一直很想和他一起走那条路,雨后,很多残花,笔直,无尽头。我挽着他的手,看着前方,仿佛走下去,就能一夜白头。至于他有什么样的表情和台词,都不重要。
可对一个人有再多心动的瞬间,也抵不过自己的一厢情愿。小师妹其实聪颖异常,在天真无邪的笑容里,用以退为进的策略逼我不知不觉表了态。好吧,我也承认我是一个包子。
以前他曾问过我,该如何去形容自己喜欢的人,我笑着回答说:“他会发光。”
我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你不知道,你会发光。”
毕业那天我也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他也笑着回答我:“为她发光。”
很好,愿你可以永远为小师妹发光。
不管是人或是其他东西,只要明白不可能是自己的,最后都要死心,再去追求其他美好的事物。不管是谁,都要做一个理智而对生活充满期待的人,而不是一个为情所困而止步不前的废物。所以我也必须向前看,找一个会为我发光的人。
南方的夏天闷热绵长。今天清晨我坐火车穿过他和小师妹所在的城市,感受了他每天感受着的早晨,甚至,有那么一秒,我无聊地想象了他还在熟睡的样子,当年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得欠扁的年轻的样子。
谢谢,虽然从未在一起。
他是一个小胖子,小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卷卷的头发,但会踢足球,会灵活地徒手攀登。二十岁时的我一边啃着雪糕一边对着他没心没肺地说:“阎明锐,你那头狮子卷毛发,让多少姑娘看了没兴趣。”
他不屑地说:“只要小师妹不会没有就行。”
我握着雪糕还是若无其事地啃,心却有秋风悄悄掠过,遍地枯叶。
你们有没有试过漫无目的地喜欢一个人,后来发现一切全部只是自己的漫无目的?他的频率不稳定,身材不稳定,长相不稳定,智商不稳定,可是偏偏那时的我很喜欢。
他有严重的软体昆虫恐惧症,每次看到蠕动的虫子都会恶心个半死。偏偏我和他的必修课,老教授要我们经常外出采虫子,泡福尔马林做标本,我再一次帮他挑开挂在枝头上的毛毛虫,轻蔑地问:“你胆子这么小,以后结婚了怎么办?”他说,他要跟老婆“手拉手心连心去踩虫子”。我笑得一口水全喷他脸上。
他不甘心,像啰嗦的唐僧一样跟在我屁股后再次不厌其烦地解释:“我这不叫胆小!恐惧症是极为常见的心理障碍,就像有的人害怕高楼大桥,有的害怕蛇和蜘蛛,有的害怕独自站在广场中央,有的则害怕周围挤满了人……我们‘患者’明白自己的恐惧是毫无理由的,但是我们无法控制恐惧的爆发性发作!喂喂,你能不能给点耐心听我说完?我们多数的恐惧症都是有‘解药’的……”
我不知道他恐惧症的解药在哪里,但知道他人生的“解药”在哪里。一个外语系的小师妹当他神一般膜拜,定期上他的寝室为他收拾东西洗衣服,不定期为他送汤打饭,温和,甜美,羡煞旁人。
我这辈子也撒过一些谎,例如我说我在遥远的北方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唯独在喜欢他这件事一直无法欺骗自己。他喜欢听哪首歌,我就跑去偷偷单曲循环;他喜欢读哪本书,我就暗地里跑去背得滚瓜烂熟以便下次可以和他争辩;他喜欢看哪部电影,我就跑去观看细心揣摩;他喜欢什么,我就跟着去喜欢什么。不因为什么,只是想更靠近他多一点,感受一下每一天都能看见他的快乐感觉,仅此而已。这种状态,甚至比恋爱更让人着迷。当然,他喜欢的东西大部分都是我喜欢的类型,这一点也很重要。
让我庆幸的是,我并不是一个有公害的异性闺蜜。小师妹偶尔会找我这位姐姐拿主意。我给她很多中肯的意见,教她这这,教她那那,教她为他买心仪的礼物,或者来一段取悦他的旅程。我以好朋友的身份存活在他的世界里,慢慢地成为一只被温水煮透的青蛙。
毕业多年后,我曾无数次做过这样的梦,有一条长长的开满鲜花的路,偶尔从树上垂下可恶的毛毛虫。其实我一直很想和他一起走那条路,雨后,很多残花,笔直,无尽头。我挽着他的手,看着前方,仿佛走下去,就能一夜白头。至于他有什么样的表情和台词,都不重要。
可对一个人有再多心动的瞬间,也抵不过自己的一厢情愿。小师妹其实聪颖异常,在天真无邪的笑容里,用以退为进的策略逼我不知不觉表了态。好吧,我也承认我是一个包子。
以前他曾问过我,该如何去形容自己喜欢的人,我笑着回答说:“他会发光。”
我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你不知道,你会发光。”
毕业那天我也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他也笑着回答我:“为她发光。”
很好,愿你可以永远为小师妹发光。
不管是人或是其他东西,只要明白不可能是自己的,最后都要死心,再去追求其他美好的事物。不管是谁,都要做一个理智而对生活充满期待的人,而不是一个为情所困而止步不前的废物。所以我也必须向前看,找一个会为我发光的人。
南方的夏天闷热绵长。今天清晨我坐火车穿过他和小师妹所在的城市,感受了他每天感受着的早晨,甚至,有那么一秒,我无聊地想象了他还在熟睡的样子,当年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得欠扁的年轻的样子。
谢谢,虽然从未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