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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预告修订"食品中萤光增白剂-二胺基二苯乙烯及其衍生物的检验方法",修订依据为《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修订机关为"卫生福利部",修订依据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对于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可于本公告刊登公报隔日起六十日内通过台湾地区"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或"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众开讲"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