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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学是以审美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作为当今社会的主流媒体一电视节目,自然也存在着美学研究的问题。电视观众观看电视节目,同样是一种审美活动。节目水平的高低离不开审美价值的取向。因此,电视节目的欣赏过程同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审美的过程。不同节目的审美价值取向不同。研究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的审美活动,离不开审美活动中的主体与对象,即观众和节目本身。
[关键词]新闻类主持人 审美 研究对象
一、作为审美主体的电视观众的审美需要
“审美活动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审美需要、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等构成的动力机制建筑了审美活动得以存在的根基和控制平台。只有当人在自然需要的基础上产生审美需要时,才既为审美的历史发生,又为审美的逻辑起点注入一种获得动力。”只有审美理想的召唤,才使自然需要变成审美需要,使审美需要不仅仅是一种走入现实并不断进步的欲望,还使人得以实现对现实的超越,而在向审美理想的超越过程中,审美趣味起着综合的掌控作用。
在人的多方面的需要中,审美需要是精神需要的一个重要方面。总的来说,审美需要就是在人的劳动的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随着人的精神能力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新的充实和新的显现。与人的一般需要中的其他需要相比,审美需要具有两个显著特征:
首先,审美需要是人所独有的一种具有内在必然性的生命需要,它植根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的独特性质。为什么只有人才有审美需要,只有人才现实的从事各种审美活动呢?这是因为只有人才会进行物质生产劳动,只有人才真正懂得去追问自身存在的意义,并自觉地去创造自己生命的价值。人的创造性活动不仅把外部自然界变成了他自己无机的身体,变成了他可以安居的家,而且也把他自己的自然欲望提升为一种人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特殊的审美需要。其次,从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相互联系和区别的角度来看,审美需要属于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追求,而不仅仅是感官欲求的享受。这种追求主要表现为人类渴望发展自己、肯定自己和全面的表现自己生命活动的需要。人要改变外在世界,在外在事物中复现自己的冲动,就是人要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冲动,人通过对象化的活动去实现自己,并从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欣赏自己、肯定自己的冲动,实际上也就是一种审美的冲动。可见,审美需要就是人作为一种生命、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所内在具有的一种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人在对象化的活动中实现自己、肯定自己,并按照他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人生理想去自由而完整的发展自己的独特的精神追求。
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播方式,电视节目本身同样反映着电视观众的审美需要,这种审美需要体现在电视节目这一对象化的活动中。作为电视观众来说,满足和实现审美需求是他们观看节目的目的之一。电视新闻节目在满足受众获得信息需求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受众的审美需要,否则,节目将与观众的审美需要发生矛盾。这样,观众将不接受节目的审美需要反映,从而不再观看和欣赏这一节目。人总是在自身的有限中实现着无限,在自己的既定现实中创造着未来。这种有限与无限、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正是审美需要之所以成为可能的一种深刻的现实基础。我们也正是依靠这一基础,努力实现满足审美主体——观众的最大需求。
“审美趣味是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爱好和倾向。”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审美趣味存在着明显的个性差异。有了一定的审美趣味,对于电视观众来说,评价节目质量的高低就有了一定的标准,虽然每个审美主体的标准各不相同,但在审美理想面前,社会性使人们的标准趋于一致。就新闻类节目来说,起码的衡量标准即内容的真实、公正、客观。通常人们经常把真、善、美和假、恶、丑作为衡量社会现象的评判标准,可见真实性对于大多数观众来讲是属于美的范畴。有了主持人的新闻节目则需要加入主持人的审美趣味,如亲切、自然、智慧等方面,这就进一步提高了普通观众的审美趣味。
二、作为审美客体的电视节目的内容美和形式美
现实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审美对象也是如此。作为审美客体即审美对象的电视节目来说,同样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对于美来说,它的形式有其特定内涵和特点。例如它的具体性和实在性。美的事物它的内容是具体的、实在的,作为美的内容的外在形式,同样具有具体性和实在性的特征。一般来说形式分为内形式和外形式。以电视节目为例,内形式指的是节目的风格、典型性和形象性,外形式指的是节目主持人的语言、节目的结构、类型等方面。其中美的形式同美的内容又保持着密切联系。美的事物的感染力既来源于它的内容,又来源于它的形式,美的形式和美的内容保持着紧密地联系。美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与一般事物相同,即美的内容决定着事物性质的基础方面,形式是内容要求的存在方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同时,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形式的优劣制约着内容的表达。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之所以有今天的快速发展,主要取决于它的形式的创新,谈话类节目、新闻杂志型节目、评论性节目的出台,给了电视新闻类节目一个广阔的展示舞台,多种形式使得新闻类节目更加具有可视性,从而提高收视率。
虽然我们对于电视新闻类节目同样有审美的要求,既要有形式美也要有内容美,但是,节目的内容决定着它的形式,新闻节目的性质使它不可能做成娱乐节目形式或者文艺节目形式,这就是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美的形式积淀美的内容。
三、审美主体观众与审美客体电视节目的和谐统一
对于电视新闻类节目来说,我们希望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观众对新闻的知晓欲,与此同时,节目也要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或达到观众的审美要求,如何才能满足这一需要呢?应该从审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去把握。也就是从观众和节目的关系去把握。
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就客体而言,美的事物必然是合规律性的:就主体而言,客体是适应主体的,又是合目的性的。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这一客体,从开播到今天的蓬勃发展可见是合乎新闻传播的规律性的,它真实的传递了新闻内容,并合乎新闻传播的各项原则,如真实性、时效性、典型性、新鲜性等:作为主体的电视观众来说,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是适应观众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同时它又达到了观众了解新闻信息的最终目的。因此,我们认为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这个审美客体与作为审美主体的电视观众是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一些节目长盛不衰的原因也居于此,如《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作为审美对象的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它本身也必须达到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只有这样,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这一审美客体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新闻类主持人 审美 研究对象
一、作为审美主体的电视观众的审美需要
“审美活动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审美需要、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等构成的动力机制建筑了审美活动得以存在的根基和控制平台。只有当人在自然需要的基础上产生审美需要时,才既为审美的历史发生,又为审美的逻辑起点注入一种获得动力。”只有审美理想的召唤,才使自然需要变成审美需要,使审美需要不仅仅是一种走入现实并不断进步的欲望,还使人得以实现对现实的超越,而在向审美理想的超越过程中,审美趣味起着综合的掌控作用。
在人的多方面的需要中,审美需要是精神需要的一个重要方面。总的来说,审美需要就是在人的劳动的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随着人的精神能力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新的充实和新的显现。与人的一般需要中的其他需要相比,审美需要具有两个显著特征:
首先,审美需要是人所独有的一种具有内在必然性的生命需要,它植根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的独特性质。为什么只有人才有审美需要,只有人才现实的从事各种审美活动呢?这是因为只有人才会进行物质生产劳动,只有人才真正懂得去追问自身存在的意义,并自觉地去创造自己生命的价值。人的创造性活动不仅把外部自然界变成了他自己无机的身体,变成了他可以安居的家,而且也把他自己的自然欲望提升为一种人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特殊的审美需要。其次,从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相互联系和区别的角度来看,审美需要属于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追求,而不仅仅是感官欲求的享受。这种追求主要表现为人类渴望发展自己、肯定自己和全面的表现自己生命活动的需要。人要改变外在世界,在外在事物中复现自己的冲动,就是人要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冲动,人通过对象化的活动去实现自己,并从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欣赏自己、肯定自己的冲动,实际上也就是一种审美的冲动。可见,审美需要就是人作为一种生命、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所内在具有的一种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人在对象化的活动中实现自己、肯定自己,并按照他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人生理想去自由而完整的发展自己的独特的精神追求。
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播方式,电视节目本身同样反映着电视观众的审美需要,这种审美需要体现在电视节目这一对象化的活动中。作为电视观众来说,满足和实现审美需求是他们观看节目的目的之一。电视新闻节目在满足受众获得信息需求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受众的审美需要,否则,节目将与观众的审美需要发生矛盾。这样,观众将不接受节目的审美需要反映,从而不再观看和欣赏这一节目。人总是在自身的有限中实现着无限,在自己的既定现实中创造着未来。这种有限与无限、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正是审美需要之所以成为可能的一种深刻的现实基础。我们也正是依靠这一基础,努力实现满足审美主体——观众的最大需求。
“审美趣味是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爱好和倾向。”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审美趣味存在着明显的个性差异。有了一定的审美趣味,对于电视观众来说,评价节目质量的高低就有了一定的标准,虽然每个审美主体的标准各不相同,但在审美理想面前,社会性使人们的标准趋于一致。就新闻类节目来说,起码的衡量标准即内容的真实、公正、客观。通常人们经常把真、善、美和假、恶、丑作为衡量社会现象的评判标准,可见真实性对于大多数观众来讲是属于美的范畴。有了主持人的新闻节目则需要加入主持人的审美趣味,如亲切、自然、智慧等方面,这就进一步提高了普通观众的审美趣味。
二、作为审美客体的电视节目的内容美和形式美
现实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审美对象也是如此。作为审美客体即审美对象的电视节目来说,同样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对于美来说,它的形式有其特定内涵和特点。例如它的具体性和实在性。美的事物它的内容是具体的、实在的,作为美的内容的外在形式,同样具有具体性和实在性的特征。一般来说形式分为内形式和外形式。以电视节目为例,内形式指的是节目的风格、典型性和形象性,外形式指的是节目主持人的语言、节目的结构、类型等方面。其中美的形式同美的内容又保持着密切联系。美的事物的感染力既来源于它的内容,又来源于它的形式,美的形式和美的内容保持着紧密地联系。美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与一般事物相同,即美的内容决定着事物性质的基础方面,形式是内容要求的存在方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同时,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形式的优劣制约着内容的表达。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之所以有今天的快速发展,主要取决于它的形式的创新,谈话类节目、新闻杂志型节目、评论性节目的出台,给了电视新闻类节目一个广阔的展示舞台,多种形式使得新闻类节目更加具有可视性,从而提高收视率。
虽然我们对于电视新闻类节目同样有审美的要求,既要有形式美也要有内容美,但是,节目的内容决定着它的形式,新闻节目的性质使它不可能做成娱乐节目形式或者文艺节目形式,这就是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美的形式积淀美的内容。
三、审美主体观众与审美客体电视节目的和谐统一
对于电视新闻类节目来说,我们希望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观众对新闻的知晓欲,与此同时,节目也要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或达到观众的审美要求,如何才能满足这一需要呢?应该从审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去把握。也就是从观众和节目的关系去把握。
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就客体而言,美的事物必然是合规律性的:就主体而言,客体是适应主体的,又是合目的性的。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这一客体,从开播到今天的蓬勃发展可见是合乎新闻传播的规律性的,它真实的传递了新闻内容,并合乎新闻传播的各项原则,如真实性、时效性、典型性、新鲜性等:作为主体的电视观众来说,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是适应观众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同时它又达到了观众了解新闻信息的最终目的。因此,我们认为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这个审美客体与作为审美主体的电视观众是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一些节目长盛不衰的原因也居于此,如《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作为审美对象的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它本身也必须达到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只有这样,电视新闻类主持人节目这一审美客体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