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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在于中国特色的“同地不同权”的二元土地制度。“小产权”房的诞生实质是农民对国家土地征收制度的一种自发的抵抗。要治理“小产权”房,必须从源头上治理,斩断“小产权”房产生的利益链。这一路径其实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已明确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本文就如何在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及国土资源部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中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