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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在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室,是在基层国家机关中实行分权制衡的需要,也体现了检察权的宪法完整性的要求,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但目前乡镇检察室制度也存在着法律依据欠缺、职能定位模糊、规模布局失衡等困局。要化解这些困局,就应当着力完善乡镇检察室设置的相关法规,正确定位乡镇检察室职能,在全国范围内合理规范布局,以促进乡镇检察室的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