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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定点企业办法》(试行稿)、《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和定点企业工作守则》(试行稿)的规定,2004年评定的首批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定点企业于2006年11月已到期。为了鼓励、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的发展,在行业中弘扬、树立行业名牌,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企业情况审查的基础上,经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了第二批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定点企业(有限期两年),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