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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鸦片战争后国门洞开,外国邮政机构纷纷把自己的牌子堂而皇之地挂到中国领土上。当时,英国人一手控制了中国海关(英国人赫德在中国任海关总税务司48年)。他们得寸进尺,竟然想再控制中国邮政,其理由是“中国没有邮政局”。
第一位从邮政的视野睁眼看世界的人是太平天国运动后期的杰出领导人、总理朝政的“干王”洪仁王干。他于1859年在著名的施政纲领《资政新篇》中提出了兴办中国近代邮政事业的设想。但太平天国失败了,中国近代邮政事业的曙光未能及早显现。
1885年10月台湾建省,刘铭传为第一任巡抚。在给清政府的奏折中,他充分认识到设立邮政机构的重要性:“台湾一岛孤悬海外,往来文报屡阻风涛。”经清政府批准,于1888年3月12日,正式宣告成立台湾邮政总局,同时颁布了告示、章程等邮政文件,公开了邮政局的宗旨、机构、业务范围。其总局设在台北,首任“总办”(局长)是张维卿。全省各地设立分局。邮路以台北为中心,北至宜兰,南抵恒春,共长869公里。凡距台北、台南一天路程处设一称为“正站”的邮站,共有17个正站。其余各支线的邮站为“腰站”、“傍站”,各有13个、11个。各局、站每日上、下午各进行一次邮传,递送速度为每小时10华里。另外,专门配置了“南通”号、“飞捷”号2艘邮政轮船及帆船若干,定期来往于台湾与大陆各口岸之间,传递邮件。民用信件邮资为1两重量(31.25克)以内的,每百里收制钱20文,在交寄时付迄;官用信件则免费。台湾邮政总局发行了2种邮票:民用的为“邮政商票”,贴用后须由邮局(站)盖戳,并填写重量、计费、日期等;官用免费的则称之为“台湾邮票”。
台湾邮政机构从根本上不同于旧式的邮驿机构。首先,原台湾各地的驿站一律奉命改为直接隶属于台湾邮政总局的分局、邮站,不再是各地方政府机构的附属交通站,也就是说,从上下关系讲,把横向领导变为垂直领导,有利于邮政业务的开展。第二,邮路网络初具规模,不仅全省设许多分局、邮站,而且海上邮路直抵厦门、泉州、上海、广州、香港等地。第三,邮政机构独立行使职责,就是公函也要粘贴专用邮票,否则即使盖有衙门公章也不予邮递;民用邮件按规格收费、粘贴邮票后,也一律提供邮政服务。总之,台湾的邮政机构已从官府机构中剥离了出来,成为公众化的近代通讯业企业。
刘铭传创办的台湾邮政事业,是中国近代邮政事业的开端。继刘铭传之后,清政府于1896年3月20日正式开办“大清邮政”,近代邮政事业开始向全国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