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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一种新的艺术类型——网络剧应运而生,但因其发展历史较短、创作方法不够成熟,创作失德现象层出不穷,主要表现为感官刺激的有意描绘、暴力视觉的极度渲染、创作路径的后现代性、故事情节的肆意模仿,究其原因在于内聚焦叙事的同视角代入、对犬儒主义和反智主义的推崇和槽点营销的商业逻辑的影响。这些导致了"影视场"的真文化的缺失和伪文化的越位。为了避免网络剧创作的失德现象的持续发生,除了网络剧的自律(主要体现在创作者的自律),同时还需要外在的他律进行约束。